雷厂长一共有五个孩子,老大是女儿,老二老三是儿子,老四是女儿,老五是儿子。小五这个小名就是这么来的。他们家排名是男孩女孩一起排的。 雷书润作为最小的孩子,自然是备受宠爱的,虽然没在身边长大,但是雷厂长夫妻几乎每个周末都回城去看他,关系一点也不生疏。反而因为他不在身边,对他更加的疼爱。为了弥补缺失的陪伴,在其他方面给的就很多。 作为老雷家的团宠,雷书润不光有祖父母和父母疼爱,还有四个兄姐,哪怕是在物质最匮乏的时代,他也是要啥有啥,一点苦头都没吃。和原主一样,是有点子傻气的。 这是时候的人形容一个人心眼儿多,就说他“十二个心眼儿还带钩儿”,形容一个人傻,就说他全身上下没俩心眼儿,雷书润和原主都属于公认的“没俩心眼儿”的。 但是,谁不愿意和没心眼儿的人一起玩儿呢?不用担心被他骗,随随便便就能骗到他,简直太棒了! 所以,雷书润在城里算是孩子王,因为东西多,手又松,家长也不太管制他,小伙伴们都喜欢跟在他身后捡漏儿,拍着马屁把他哄得高高兴兴的。每天拿着家里人给他买的好吃的给小伙伴们分。哪怕手上就剩了一个苹果,也在家切成好几瓣,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吃。 幸好他的小伙伴里没有坏人,大家只是想跟着他捞点儿好处,都是穷闹的,谁不想吃点儿好的呢。上辈子,无忧无虑长到16岁的雷书润,一到机械厂就被坑的全身是血。想想也是惨。 正在搬砖的雷书润听见雷厂长叫他,一边答应着一边就放下了手里的砖头。 就地一放,摆在了路中间,都不知道靠边儿的。 老陈和小陈边看边笑哈哈,这一看就是啥也没干过啊,一点儿生活常识也没有。老陈直接跟筱竹说:“这干活还不如你呢。” 小竹子傲娇脸。 老陈又补充道:“你顶多用蜂窝煤炉子烧水,烧了半天水都不热而已。” 陈筱竹:“……” 她爹好不过三秒,就不能对他有什么指望。 原主小的时候,也不算太小,十二岁吧,老丁让她给蜂窝煤炉子换块儿煤,再把水烧上。结果原主把那块煤弄得有点高,水壶放上去以后,紧紧贴着那块儿煤,没有空气进去,火根本就着不上来。烧了半天水还是凉的。 就这么件小事儿,就被老陈记在心里,时不时就拿出来遛遛。 雷厂长顾不上笑话陈筱竹,先对着自己儿子说道:“你就不能把砖头往边上放放吗?你爹我还知道把独轮车靠边停呢。” 干活的工友们也笑哈哈。 雷书润被笑的有点脸红,但是也不恼,乖乖的又退了回去,把那一摞砖头挪到了墙边,然后才走过来喝茶。 他也不等着陈筱竹给他倒,自己动手倒了一杯。 老雷笑着说道:“小五,这是你筱竹姐,你还记得她吗?你俩小时候还经常一起摔泥巴玩儿呢,就在你爷爷家门口的门墩子那儿。一玩儿就是半天,喊你们回家吃饭你俩都不动。” 雷书润点点头:“记得。筱竹姐,好久不见。” 陈筱竹:“……” (???(???(???*) 他话里一点生疏感都没有。感觉就好像旧友重逢。 但是上辈子,雷书润来了以后,和原主也没什么交集啊。 不过,原主后来被流言蜚语困扰的时候,雷书润是唯一一个没有受影响的人。他甚至还为原主辩解过。大概儿时的友谊虽然没有机会再提起,但是在雷书润心里还是有点痕迹吧? 陈筱竹使劲儿扒拉原主的记忆,终于从记忆深处把他扒拉了出来。 她看着眼前这个挺拔俊秀清清朗朗的少年,真的很难和原主记忆中那个光着小板脊梁的小黑瘦猴联系起来啊。但是仔细看看五官,这好像确实就是同一个人。 俩人小时候确实要好,有一阵子,每天早饭过后,他俩就蹲在一个大门口开始玩儿,大部分时候就他俩,有时候还和大孩子一起玩过家家,给大点的孩子当儿子和闺女。 只是后来分开了,平时也不联系,原主就给忘光光了。毕竟那时候才五六岁,谁会记得那么久啊。 那时候他叫啥来着?哦,对了,叫小黑蛋儿。 老陈看她冥思苦想,还以为她没想起来,提醒道:“以前你俩蹲门口摔泥巴,一玩儿就是半天。你每天早上吃完饭一抹嘴儿,就要去找小五玩儿,想起来了吗?还有,你俩不是还一起捡垃圾卖钱吗?卖的钱都送给赵小刚了。那时候你俩每天在太阳底下跑来跑去的,也不嫌晒得慌,都黑的冒油儿。” 陈筱竹:“……” 雷书润在旁边扑哧一声笑出来。 陈筱竹瞪他一眼,臭小子,找打! 他立马转过身去,留给她一个后背。 老雷补充道:“可不是,有饭也不好好吃,天天吃点儿干粮,喝点儿凉水,小五那时候瘦的,小排骨看的一清二楚。” 雷书润:“……” 他又不是猪!哪来的排骨? 老陈:“幸亏没影响长个子。我们小竹子吃饭就很好,不挑食,吃的也不少,什么时候都胖乎乎的,看着就喜庆。” 陈筱竹:“……” 所以,我小时候是个黑胖子,现在变成了白胖子吗? 这些家长真是不会说话! “好了好了,我想起来了。小黑蛋儿,他以前比我矮半头,现在比我高大半头,形象大变,那我不得好好想想吗?” 雷书润:“……” 你才是小黑蛋儿!说的好像你白似的?虽然你现在白了,但那时候你和我一样黑! “对对对,就是我,小黑蛋儿。你好啊,胖妮儿。” 陈筱竹:“!!!” 你找死! 老陈拉着老雷赶紧后退,还没忘了端上茶盘。万一打起来,弄坏茶壶就不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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