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深秋,并州县超美公社上泗生产队,抢收工作已经结束,只剩下零零散散的收尾工作了。 今年的收成不错,累了半个月的社员同志们渐渐缓上劲儿来,脸上挂上了灿烂的笑容。 一边不紧不慢的干着活,一边热火朝天的聊八卦。 “今天大队长去接知青,能接回几个啊?” “可千万别多了。知青点快住不下了吧?” “不知道今年来的知青长得怎么样,之前那几个刚来的时候都挺好,现在跟咱们差不离儿了。” “得了吧,还是差挺多的。至少说话和咱们就不一样。” “先别说了,小队长来巡逻了。” “啧!屁大个官儿,还挺把自己当回事儿。” 大家停止聊天,闷头干活。 这里是三小队的片区,三小队的人基本上都姓方,小队长也是本家人,叫方家旺。 方小队长看着自己小队的这群人,刚才都在磨洋工,这会儿全都假模假式儿的。 他还真不能说啥,全特么是没出五服的本家,还都比他辈分大。那个在地头儿疯跑的五岁小男孩,他得管人家叫叔。 方家旺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摇着头走了过去。 没等他走远,大家又重新开始叽叽喳喳的聊起来了。 “学礼啊,你家宝珠高中毕业了,在家闲着也不是个事儿啊,你得叫她出来干活啊!” “前段时间抢收,宝珠没怎么干过活,受不了这个苦,不来就不来。现在又没什么重活了,你让她来适应适应。” “就是,要是一直找不到工作,她难道还能一直闲在家里啊。大姑娘了,你不能像小时候一样惯着她。” 被人点名的方学礼低着头翻了个白眼,在心里骂这群人咸吃萝卜淡操心,管好自己就得了,管我家宝珠干吗?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道:“家里的活也得有人干啊,宝珠留在家里,我和她妈回家就能吃上现成儿的。总比在外面累死累活干半天,回家还得现做饭强吧。” 啧!谁不是累死累活回家现做饭那?你内涵谁呢? 腹诽归腹诽,大家一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没把大家伙儿的意见听进去。 也是,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宠到大的,一直念书,也没干过活,一时半会儿的,可能还是舍不得让她下地。 而被大家念叨的方宝珠,此刻,已经换了个芯子。 长宁早上醒来的时候,家里人都已经下地干活了。堂屋的桌子上,给她留了早饭,用盘子扣着,还是温乎的。一碗玉米糊,半个白面馍,还有一个煮鸡蛋。 这在农村,绝对是排得上号的好饭! 原主今年17岁,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自小就倍受父母宠爱。虽然生在农村,家里条件也不算多好,但是父母尽最大可能给她最好的生活,舍不得让她干活,让她一直读书。 原主也很争气,成绩始终名列前茅。 可惜这时候没有高考,读书再好,高中毕业也得回家。或者找工作,或者下地干活。 她今年夏天刚刚高中毕业,此刻正在家里闲着呢。暂时没找到工作,爸妈也不让她下地。 在原世界里,过完年一开春,她在公社找到一份小学老师的工作,此后就一直在教育系统耕耘,从小学老师做到小学校长,最后做到了县教育局副局长。 她的丈夫最初是公社干事,后来也慢慢高升,做到了县粮食局局长。两口子相濡以沫,一路扶持,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也是相依相伴走完一生。长辈慈爱,儿女孝顺。 这样的人生,在农村,堪称完美。但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也就轮不到长宁来了。 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变数,原主的小姑方明月重生了!一周目的剧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原主原本一帆风顺的生活被她彻底打乱。 长宁一边吃饭一边查看原主的记忆和二周目的世界线。在年代世界,难得有这么悠闲的开局。 简单来说,这就是个重生女妄想另攀高枝儿的故事,方明月第一世爱上了一个城里来的知青,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追求,如愿和人家结了婚,后来也跟着回了城。 她看人的眼光其实不差,嫁的人老实守信顾家。后来没考上大学,自己在回家探亲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工作,通过招工回了城,又马不停蹄的将方明月母子两人接了回去。比起那些抛妻弃子的渣男,不知道好到哪儿去了! 但对于方明月来说,这个人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没有什么大本事,没法儿让她过上好日子。 当最初的心动渐渐平息,在日复一日为柴米油盐操心的过程中,方明月对生活、对丈夫的不满越来越强烈。 后来,方家父母去世,方明月一家回老家奔丧,听村里人说起,他们村的杨爱军同志在部队步步高升,在团长职位上转业到了地方,升官也不慢,现在已经是副市长了。 方明月当时就惊讶的不行。 这个杨爱军她有印象,当时她正跟知青丈夫浓情蜜意,在河边谈天说地,正好遇见这个人回家探亲。她当时还看了他一眼,长得高大挺拔,眉眼锋利,但是那时候她年轻,更喜欢知青丈夫这一款温文尔雅的。 现在嘛,方明月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要是当年,她选中的是杨爱军,那她现在就是官太太了,何必在菜市场和小贩为了仨瓜俩枣的斤斤计较? 回到城里以后,方明月对现实生活越发不满,而且经常走神儿,幻想自己嫁给杨爱军之后的生活,甚至经常一脸春色,让周围的邻居怀疑她要出轨。 终于,在一次恍恍惚惚中,方明月闯了红灯,被一辆疾驰的小汽车撞飞,当场死亡。 死了以后,却发现自己回到了1972年的年底。那时候,她刚刚喜欢上后来的知青丈夫,往人家跟前儿凑了几回,还没有做太多事,也没有挑明关系。一切都还来得及。 她当机立断的切断了和知青的一切联系。 这辈子,她一定要嫁给杨爱军。biqubao.com 她要嫁给谁,其实和原主没有任何关系。 但问题是,重生的方明月没长脑子,却把第一世的戾气给带回来了。她对第一世过的比她好的原主嫉妒的要命,都是方家的孩子,都是受父母宠爱长大的,凭什么原主过的好,她方明月就过的一地鸡毛? 她知道上辈子改变原主人生的节点,就想尽办法搞破坏,把她当小学老师的机会给搅和没了。 原主一家很生气,她妈还把方明月打了一顿,但是除了闹一场,也没有别的办法。 好在一家人比较乐观,当不了小学老师,原主奋发图强,参加了第一届高考,自觉考的还挺不错,毕竟是正经的高中毕业生,上学的时候成绩优异,考前还能安静的复习了一段时间。 结果,原主迟迟没收到录取通知。她去县里查成绩,去公社邮局询问情况,却得知,她的录取通知书被方明月拿走了! 而方明月在知道了原主的行动之后,担心露馅儿,也担心原主会比上辈子过的还好,直接一不做二不休,要了原主的命。 当然了,这个故事二周目的最终结局,是团灭。方明月和她的父母都死在了原主父母的手上。等于原主的爸爸不光杀了亲妹妹,还杀了亲生父母。因为他觉得,养出方明月这样的女儿,做爹妈的必须得负责任!他们死有余辜! 原主的父母,是一对狼灭。为了给唯一的女儿报仇,他们杀疯了。然后也自杀了。 所以,原主的心愿,是好好活着,孝敬父母,报复方明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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