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敬亭老先生适应速度很快,这会已经在为爷俩的未来做打算了。 孙明生两口子进来的时候,孙敬亭正在给面条回锅,往里面加了一点盐。 挂面回锅,真的不太好看。 但孙明生两口子心里竟有点诡异的喜悦,敬亭叔的日子过的不太好,郁娇肯定还是要跟他们回家,只是把户口落在这儿罢了。 等回到家,看他们怎么收拾她。还想着回来就能过好日子吗?做梦去吧。回来让你过的更苦!这就是忤逆大人、给他们找麻烦的代价! “回来啦?你们也先回去吃饭。等吃完了饭,咱们再去把户口给她落下。”孙敬亭说道。 孙明生两口子答应下来,就回去了。其实他们心里都不想给郁娇落户口了,就让她当个黑户好了。但是不办又怕她接着闹。 本来郁娇的事就只有几个本家人知道,她这一闹,估计知道的人就多了。再闹,就瞒不住了。 俩人愤愤地回了家,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回来了,事已至此,赶紧弄完得了。 先去大队开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 三个大人加上郁娇都去了。其实到了这一步,就没孙明生两口子什么事了。孙敬亭自己拿着证明去落户就行。他一个独居老人,收养/过继一个小孩,在农村还是很容易操作的。 但是孙明生俩人不放心啊,还是想跟着去看看,把事情办完了心里才踏实。 饶是对郁娇毫不在意,但是在听孙敬亭说他跟郁娇的关系是“父女”的时候,孙明生两口子还是震惊到失语。 孙敬亭跟郁娇说:“娇娇就当个小名吧,我给你起个大名,叫孙晓,行吗?” 郁娇点点头。 他又解释道:“晓是早晨的意思,寓意朝气蓬勃、聪明睿智。” “我喜欢这个名字。” 公章落下,郁娇从此就改名叫孙晓了。 走出派出所的大门,孙敬亭跟孙明生说道:“娇娇现在是我的女儿了,我打算正式收养她,以后她就住在我家,和你们两口子没有关系了。” 郁娇一板一眼:“还是有关系的,以前他们是我的小姨和小姨父,现在他们是我的本家二哥二嫂。”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孙明生两口子是恍恍惚惚说不出话。孙敬亭不说话,是因为他怕一开口就会笑出声来。 活了40多年,他头回觉得,人生竟然还是有乐趣的,生活竟然还有乐子可以看。他从小被祖父母和父母约束,活得严肃刻板,后来又不停的被批斗,痛苦不堪。 结果现在?嘿,感觉人生才刚刚开始。 果然,人生啊,不到最后一刻,你都不能彻底放弃希望,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改变人生的大事呢? 孙敬亭骑车带着郁娇去镇上的合作社买东西。家里多了个孩子,布料得买点吧,得给孩子做两件衣裳。家里被褥还有多的,暂时不用买。 回去以后还得找人打张床,或者看看谁家有多余的床,先买来用着。 “娇娇,你住西厢房行吗?” “行。” 孙敬亭的三间正屋,只隔出了东边一间做卧室,另外两间是通透的,中间是客厅,西边摆着一张大桌子,练字用的。 她要是想住西屋,那就得挪桌子、打隔断。太麻烦了,还不如住西厢房呢。那屋子现在是空的。 “娇娇,你以后跟我学毛笔字。” “行。” 可算逮着一个学生了,孙敬亭高兴的很。 买完东西回到家,孙敬亭领着郁娇在街上转了一圈,逢人就说:“这是我闺女,叫孙晓。过两天我在家里摆两桌,到时候你们都来喝酒。” 众人当面:“好的好的,一定一定,恭喜恭喜” 转过头都是:“!!!”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啊! 当天晚上,郁娇,哦,不,孙晓,被送到了前院老太太那儿。 孙敬亭跟她说:“娇娇,你先在奶奶这儿住两天,等我给你打张床,把房间给你收拾好了,你再回去住。” 现在她长辈分了,不用叫老奶奶了,直接叫奶奶就行。 孙晓点头。 老太太说道:“搁我这儿,你就放心吧。” 老太太心善,谁家盖房子需要临时找地方中转一下,她都能收留。当然,她只收留妇孺。 别看老太太年纪大了,但是非常爱干净,踮着小脚也把屋子和院子整的很利索,土地都被她扫的踩不出脚印了。 孙晓在她这里睡了三个晚上。 这三天,她白天照样和小朋友们一起在街上跑。大家看她没事人一样,也就跟着不当回事了。相反,对她倒更多了几分关照。 毕竟,她现在虽然回到辛庄了,但是成了个没娘的孩子啊。在她们看来,敬亭叔一个大老爷们,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过成什么样都无所谓,现在要养个孩子,那可就难了。 孙晓在街上行走,见人就叫,把自己的辈分砸实了。以前的大娘大婶,现在都成了大嫂。以前的大伯叔叔,现在都成了大哥。 一开始,大家都有点凌乱,但是她叫的多了,也就习惯了。 这三天里,她还见到了血缘上的亲祖母。这是个整天笑呵呵的老太太,心特大。在世界线中,是附近十里八村罕见的百岁老人。 她还是远近闻名的懒人,用邻居的话说,“她连块大点的面都没和过,连个碗都刷不干净”。 但是她命好啊,原主的爷爷虽然脾气不好,性格不好,哪儿哪儿都不好,但是对媳妇那是真好。 年轻的时候老爷子帮着她干家务,儿子娶了媳妇以后,所有家务就交给儿媳妇了。现在和大儿媳妇住一起,双方闹僵了,自然使唤不上。但是又开始使唤9岁的大孙女孙艳红来干活。 孙艳红这个大堂姐也是个小可怜,上有哥哥下有弟弟,9岁了,也还没上学,在家里看弟弟呢。 大伯母这个亲妈,面甜心苦,嘴上说着怎么怎么疼闺女,使唤人干活一点不心软。大堂姐只要一点不顺她心意,就是一顿脏话输出,特别脏的那种。干好了,就是甜言蜜语。 但是大伯母这人,特别会做面子,给她买新衣服,当着别人的面,从来不说她半句。弄得大家都以为她特别疼闺女。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她骗了。 大堂姐被这个亲娘拿捏的死死的,最后上到小学三年级就彻底辍学了,后来也是出门打工赚钱贴补家里,给哥哥弟弟盖房子娶媳妇,到了年纪匆匆找个人嫁了。 孙晓也见到了这位堂姐,9岁的孩子,抱着自己3岁大的弟弟哄,动作非常熟练。看到她,还笑着打招呼,露出一口大白牙。是个乐天派。 三天后,她的房间就收拾好了。 村子里有个与时俱进的木匠,以前光会打桌椅板凳箱子柜子,现在连大立柜、组合柜都会打了。一张小床自然不在话下。 孙敬亭把自己院子里一颗几十年的老榆树给锯了,用这棵树跟木匠置换了木料给郁娇打了床、柜子、桌子和椅子。 她的新衣服也做好了,是拜托一位邻居大嫂做的,她嫁过来的时候陪嫁了一台缝纫机。 又过了两天,孙敬亭在自己家的小院里摆了两桌酒,把熟人都请了过来,正式给孙晓确立了身份。 就这样,孙晓在这条街上开始了新的生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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