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满级大佬穿成小可怜儿_第79章 被出继的长女(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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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秋以为自己的工厂生涯会一帆风顺,万万没想到,她在机械厂遇到的第一个麻烦,是来自家属区大娘大婶大姐的热情。
  “小秋,知道你还没成家,有对象了吗?”
  林秋:“……”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呢?我这对象,有还是没有啊?
  要是说有,接下来可能会面临如下问题:
  “你对象哪儿人那?”
  “干什么工作的?收入怎么样?”
  “今年多大年纪了?家里几口人那?好不好相处啊?”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那?”
  ……
  无中生有,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于是,林秋回道:“没有呢。”
  一车间主任的家属刘大姐,是厂子里最热心的人。她问林秋:“想找个什么样的?跟大姐说说,都包在大姐身上。”
  林秋想了想,说道:“长得比我好看,比我高至少5公分,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
  刘大姐:“……”
  “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是肯定的。但是长相和身高可以适当放宽吧?可以对他的工作、收入什么的提要求啊。你年轻,不懂,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还得能干才行。”
  “不用了,大姐。长相和身高是硬性要求。收入什么的,倒是可以通融。我自己有工资,又不靠他养活。”
  刘大姐:“……”也是,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别说不靠别人养活了,养活别人也是可以的。
  “这样啊。那大姐帮你寻摸着。”
  “谢谢大姐。”
  刘大姐:“……”别谢!反正也找不着。
  她看了看林秋的脸,又看了看她超过1米7的身高,在心里摇头叹息。这要是不改改条件,可能一辈子就嫁不出去了啊。
  她们厂子里的男同志,比林秋高的屈指可数,有数的几个,还都是结婚有了孩子的。比她高5公分以上的,没有。
  虽说林秋看着不像是个吃苦耐劳会过日子的人,但是她长得真好看。比她还好看的,那也没有。
  那还找啥啊,别找了。
  林秋选对象的条件通过刘大姐传了出去,大家做媒的热情一下就偃旗息鼓了。给她做媒成功的希望实在太渺茫,没人愿意自己的媒婆生涯遭遇滑铁卢。
  林秋这也算歪打正着。她是认真的在提条件,但是她忽略了一点,这个地方算是南方了,人的身高普遍比较矮,大部分男同志的身高都不超过1米7。
  所以,她的生活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每天就按部就班的上班下班。春节回家过年。
  林秋参加工作了,春节回家,就给爷爷奶奶各买了一身成品衣服,再买些营养品。她不给生活费,老头老太太也不要。他们有两个活着的儿子呢,养老轮不到孙辈,何况是林秋。
  但是林秋给的东西,他们都会收下。只要林秋还愿意给,他们就高高兴兴的收着。衣服穿上,营养品也不会送人,都留着自己慢慢吃。
  此后每年,都是如此。
  每年林秋走的时候,二老也会给她准备粮食、腊肉、菜干,林秋只拿一点:“车上太挤了,拿不了这么多,下次我回家的时候再吃。”
  “哎哎,要是不够了,你写信回来,爷爷给你寄过去。”
  “嗯。”
  林秋答应着,但从来也没有写过信。
  她也会给林敬生买烟,给二叔打酒,给其他帮过她的人送糖果。每年林秋回家,村里的小孩子都很开心。毕竟糖果这种东西,大人舍不得吃,最后都进了小孩的肚子。
  林江就觉得自己简直被她“害”惨了,她买那么多,他也不能空手回家吧,只好跟着买买买。
  林秋看他就像看二傻子:“我吃百家饭,被大家帮衬着长大,我那块地,咱们村谁都搭过手,给大家买东西理所当然。你凑什么热闹?”
  林江:“……”
  虽然他觉得林秋说的有道理,但他多少还是会买一些。毕竟作为村里走出去的大学生,空手回家过春节多不像话?
  她还给林利民的女儿买了小衣服,把林小叔高兴的够呛。
  在她大学毕业的前一年,62年,30岁的林利民终于结婚了。
  他媳妇比他小8岁,22岁,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在农村却被看成是老姑娘,对于俩人的结合,没人关注他们的年龄差,都在讨论这女孩的家庭配不上林利民。
  女方什么家庭呢?
  这位小婶,是邻村的女孩,叫杨桃,家里重男轻女,被当成老黄牛使唤。一直留在家里干活,拖到了22岁,就想把她卖给一个四十几岁的鳏夫,好收取高额聘礼,给自己的小儿子娶亲。
  杨桃不愿意,自己偷偷跑了出来。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就是单纯的想要离开家,越远越好。
  但是逃跑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她一无所有。村里到处都是熟人,她刚出村子,消息就传到了她家人耳中。
  “村口遇见你家桃子了,这是要干啥去啊?”
  多嘴的村民也不知道是否清楚,他多的这句嘴,可能会害了杨桃一生。
  所以,刚跑出村子没多远,后面就来了追兵。林利民恰好路过,就把她送到了公社妇联。
  这时候的林小叔,已经拥有一辆自行车了。骑车带人,还是比后面的追兵快。
  杨家人被妇联问责,恼羞成怒,卖肯定是卖不了了,欺软怕硬的他们不敢和妇联叫板,也不敢招惹林利民,各种污言秽语就朝着自己的女儿发泄。恨不得逼死她。
  杨桃整个人都绝望了,那一刻,她是真的想死的。
  林利民这个人,虽然性格跳脱,但是心软。
  他一心软,就把杨桃娶回家了。
  万幸杨桃这个人还拎得清,自从嫁了过来,就和老杨家一刀两断了。就连过年过节都不走动,任凭老杨家人骂她不孝女白眼狼,也毫不在意。
  所以,不是家庭配不上,是杨桃根本没娘家了。
  林利民倒是无所谓,没娘家好啊,总比那些明里暗里总是往娘家扒拉东西的强多了。要是娶个那样的媳妇,才真是哭都没地哭去。
  一开始,他对杨桃是同情居多,但是相处起来,他发现杨桃这姑娘是很不错。人勤快能干,对他很好,对他的父母也非常孝顺,和他嫂子也能相处得来,性格爽利,做饭好吃。
  而且,在林家养了几个月之后,原来干瘦枯黄的面容慢慢变得丰满红润,林利民发现,他媳妇竟然长得还挺好看。
  两个人因为意外结合,日子竟是越过越好,越来越融洽了。
  林敬生两口子对她也没意见,娶一个就行,总比一直打光棍强。
  俩人燕尔新婚,很快就搞出了人命。这不,大女儿很快就出生了。
  现在,林小叔终于有了比养鱼更重要的事——养闺女。走到哪儿带到哪儿,恨不得揣兜里。边走边炫,让人牙疼。
  这个时候的女儿奴,真真是稀奇的紧。
  林秋给小朋友买了两套童装,小家伙穿上特别好看。把林利民给乐的不行。跟林秋说:“秋秋,明年再给带两套。夏天的时候给我寄两套。”
  他媳妇悄悄扯他的袖子,示意他别这么没脸没皮。
  林利民一脸迷茫:“干啥?”
  杨桃:“……”咋还直接问呢。“你怎么能跟秋秋要东西呢?”
  “我跟秋秋啥关系?要套衣服怎么了?”
  林秋也说道:“婶儿,没事。小叔就跟我亲叔一样。给我小妹买件衣服的钱,我还是有的。”
  杨桃:“这不是钱的事,我就说你小叔这人脸皮厚。别人就没这么干的。”
  “你这话我没意见。”林秋笑嘻嘻的同意。
  林利民:“……”一切都是为了我闺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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