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璟的堂哥程赫与陆恒截然不同,气质更加硬朗,虽然还不到沉默寡言的程度,但是话也真的不多。偶尔话题给到他,会回应一两句。就是从这偶尔的回应中,大家知道,程赫毕业于国防大学,现在已经30岁了,单身,从没谈过恋爱,目前在部队下属的科研机构工作。 说实话,程赫是目前为止长宁见到的最戳她审美的异性了,身材高大挺拔,目测在1米88左右,气质沉静不浮躁,长相俊美刚毅…而且他单身诶。不过想到他和程璟的叔叔程毅,长宁蠢蠢欲动的心还是平静了下来。毕竟渣爹给人家亲叔叔戴了顶绿帽子,虽说和长宁无关,但多少还是会有点尴尬的吧! 等到聚会结束,长宁立刻就收到了程璟发来的信息:“我哥怎么样?有兴趣发展吗?我今天可是特意带他来的,就为了给你俩创造机会。” 长宁:……咱们这关系你觉得合适吗…… 程璟:怎么不合适了?他没有女朋友,你没有男朋友,两个单身狗要试着谈恋爱,哪儿不合适了? 既然你们不尴尬,那长宁也就顺势而为了。 长宁:我觉得你哥挺好的。 另一边,程璟正在问自己的堂哥,“哥,我们长宁好不好?你对她印象怎么样?” 程赫想着刚刚分开不久的女孩,对方巧笑倩兮的模样还在脑海中浮现,他眼中划过一抹笑意,“她很好。” “成了,那我把她的联系方式推给你,你主动点。”程璟说道。她紧接着又给长宁发来信息,“我把你联系方式给我哥了,等他主动联系你,他可是很看好你的。”大概是察觉到俩人互有好感,这红娘当的格外起劲。 长宁笑着说了句“多谢”。她本以为会收到程赫添加好友的请求,先聊一段时间加深了解,然后才是见面,决定这段关系的后续走向,是直接终止还是深入发展,却没想到程赫这个人不按常理出牌,喜欢打直球。 当天晚上,长宁就接到了程赫的来电。耳边是程赫一板一眼的声音:你好!许长宁,我是程赫。 长宁:……你好,程赫。 程赫:我今天去参加你们的同学聚会,其实是程璟安排的一次相亲,我之前从程璟这里对你已经有所了解,今天主要是想让你见见我,对我有个基本印象。今天见面以后,我对你很有好感,我想问你愿不愿意试着和我交往,以结婚为前提。 长宁在心里腹诽,我这个相亲当事人都不知道这是相亲呢……不过她对程赫也有好感,自然不介意相处一下试试看。 长宁:“可以,我们试试看。” 程赫:好,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男朋友了。 长宁:……是的,男朋友。 两个人就这么简单粗暴地确定了恋爱关系。 第二天早上七点,长宁刚刚起床,拉开窗帘,手机就响了起来。是程赫打来的电话,长宁接通,“长宁,我在你家楼下,现在可以上去吗?” 长宁也不问他是怎么知道地址的,肯定是程璟告诉他的呗。她直接打开门禁,让程赫进来。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长宁已经在睡觉穿的内衣外面套上了一件一片式连衣裙。打开门,让程赫进来。“怎么这么早?有事?”长宁随口问道。 “有事。”程赫身体紧绷,声音也透着紧张,但还是坚持说了下去,“昨天只是在电话里说好了,感觉不太真实,所以再来当面确认一下。” 长宁觉得好笑,随口逗他,“确认什么呀?” 眼看着程赫的身体绷得更紧了,他喉结滚动了一下,说道,“确认你是我的女朋友。” 长宁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程赫见她笑了,也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长宁不是个扭捏的人,男朋友虽然是第一次上门,但以后就会无数次上门,长宁也不跟他客气:“随便坐,你也可以随便看看。还没吃早饭吧?” “没有,我早上起来就到你这儿来了。”程赫回答。长宁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眼下还有明显的黑眼圈,估计昨晚都没怎么睡好。 “那你等一下,我正好要做早饭。馄饨可以吗?”长宁问。 “都可以,我不挑食。”程赫快速回答,“要我帮忙吗?” “不用,一会就好。”长宁说。 馄饨是长宁包好放在空间里的,空间的保鲜效果一级棒,还有灵气滋养,比冰箱强太多。长宁的冰箱就是个摆设。她打开冰箱,假装是从冰箱里取出来的。用最好的食材,加上长宁的厨艺和空间的灵气加持,不起眼的小馄饨也好吃的让人恨不得吞掉舌头,至少,初次登门的程赫一下子就被征服了。 两个人慢悠悠地吃完早餐,程赫主动收拾桌子、洗碗,长宁也不跟他客气,让程赫一个人干活,自己去洗漱换衣服。等一切都收拾好了,已经八点钟,程赫上班的地方比较远,他还要开车回去上班,不像长宁,步行十分钟就可以。 长宁送程赫下楼,又叮嘱他慢点开车,然后就站在原地想等程赫走了再上楼,可是程赫也站在原地不动,就看着她,也不说话。两人沉默了一会,程赫终于鼓起勇气抓住了长宁的手,他这副纯情处男的样子,弄得长宁也跟着羞涩起来,她踮起脚尖亲了一下程赫的侧脸,然后转身跑走了。留下程赫一个人在原地傻笑了一会才上车。 程赫不是那种会甜言蜜语哄女朋友的类型,不过却十分体贴,而且性格极其有耐心。两人确定交往后,程赫几乎每天都会来找一次长宁,不过不是搞突袭了,每次来都是和长宁打了招呼征得了长宁同意的。通常都是晚上下班后来,和长宁一起吃饭聊天散步,简直像是一对老夫老妻,周末的时候,俩人会一起去野外徒步,或者再咖啡馆、书店消磨时光。 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俩人已经从牵个手都羞涩不已的关系进化到自然的拥抱、亲吻。程赫叫她宁宝,而她也管他叫阿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853/72638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