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英只觉得他们两口子神神秘秘,这两天好像情绪不太对。 饭桌上明显能够感觉到。 可是这两口子都不跟自己说,张秀英认为可能是工作上遇到了问题。 两人干的工作,她一个农村妇女,真的啥也不懂。 这一天,张秀英从地里回来。 走到家门口正准备掏钥匙开门,就看到门口风尘仆仆站着两人。 看到这俩人的时候,张秀英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哎呦,亲家,你们咋来了?你们来之前咋不打个电话呀?打个电话的话,让小霍去接你们。” 认出眼前的是亲家的时候,张秀英也有点儿慌了手脚。 毕竟亲家两口子当初看不上他们家,想尽办法想要搅黄了这桩婚事。 要不是霍承安和老爷子坚持,这会儿小霍就不是自家的女婿。 因为这一件事,人家两口子对他们始终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从结婚到现在,霍家两口子没出面正式地跟自己好好的说道说道。 更没和自己说过彩礼以及各方面的事情。 自己的女婿和女儿说白了,就是领了个结婚证就算了。 张秀英其是替女儿觉得委屈,可是同时又觉得霍承安这个女婿不错,人不错,咱也不能要求啥。 最重要的是这年头儿自己一个寡母非要跟着女儿,女婿一块儿过日子。 谁家女婿乐意呀? 结果自己女婿不光不挑剔,对自己像亲妈一样。 以至于后来慢慢地过日子,张秀英对于这事儿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再说霍家那两口子也不会跑到这穷乡僻壤来。 所以就安心地过他们一家三口的日子。 谁曾想人家亲爹亲妈今天突然冒出来。 张秀英慌手慌脚地打开门推门让他们进来, “你们快进来进来,他们俩上班儿去了,得晚上才能回来。 你们还没吃饭吧?这都大中午的了,行,你们先坐下,我给你们倒口水,然后做点儿饭。” 霍母看着这小院儿一脸的嫌弃,这院子在张秀英沈安安他们的眼中已经收拾得很好。 可是对于霍母来说,和他们住的那个小红楼比起来显然是差别很大了。 霍父也笑着说。 “亲家,你就别忙了,我们不饿,没事儿,你不用做饭了,一会儿找个食堂饭店随便吃一口就行。” 张秀英只好给他们倒了两碗水。 把两只大粗瓷碗放在面前霍母嫌弃的眼神都藏不住了。 “怎么连个茶缸都没有吗?茶杯也行啊。” “平常家里也没客人,再说了我们这地方买不到那些精致的茶杯。 茶缸的话,都是自家人用的,让客人用也不合适。” 一句自己家人用的,让霍母瞬间气急败坏自己养大的儿子,结果可倒好,到了这里给人家别人当孝子贤孙。 气鼓鼓地站起身说道, “不用了,我们也不坐了,既然他们俩不在家,我们去部队上找承安。” 两人还真就走了,张秀英看着两人连一口水都没喝。 而且霍母对待自己的态度跟以前也没啥区别,不由得叹了口气。 看那样子气势汹汹,应该是找自己女婿有啥事儿,可是她不知道啊。 不过过了没有半个小时,霍母和霍父又灰溜溜地回来了。 他们到了部队那里说是要找霍承安,结果人家门口的战士告诉他们。 霍承安今天带着队伍出去拉练了,晚上才能回来,这一阵儿不在。 两人没地方去,也就只能回来。 其实赶了一天路,两人都饥肠辘辘,路过食堂的时候还想进去吃饭。 结果被告知这食堂只针对部队,不针对外面的普通家属。 他们说破嘴皮子也没用,打听了一下周围有没有饭店,食堂之类的。 结果才被告知这地方比较穷人家,可没有什么食堂或者是饭店。 而且这里但凡是能经营的大都属于国营单位,基本上都是厂里的食堂。 厂里的食堂也不对外,也是针对本厂职工。 两人问了一圈儿,硬是连一个馒头都没买到,这才饥肠辘辘地回来。 张秀英哪知道他们回来呀? 还以为他们见了霍承安,起码霍承安会领着他们在食堂吃饭,所以只做了自己一个人的饭。 她下午还要下地,所以中午的时候就是溜馒头,还有就着凉拌黄瓜。 倒了一碗白开水也可以直接泡馒头吃。 于是霍父霍母进门儿的时候,张秀英正端着泡馒头。 坐在院儿里的凳子上,一看到两人急忙起身,差一点儿把摆着拌黄瓜的小桌子踢翻。 “亲家,你,你们,你们这是?” 霍母和霍父这会儿没有刚才的趾高气扬,毕竟这是在人家的地盘上。 “承安出去拉练了,所以我们就回来了。” “亲家,你看要不然给我们做口饭?” 霍父自然知道刚才他俩不占理,刚才那么不客气,没给人家一点儿脸面,这会儿亲家要是真生气,不管他们也是应该的。 可是两人自然知道这个张秀英是个村儿里的村妇。 对于他们这种亲家,自然是上赶着巴结。 张秀英一天急忙说, “行行行,你们先坐着,我去给你们张罗饭。” 把自己的泡馒头和拌黄瓜端了进去,霍母看着那些东西。 低声嫌弃地说。 “你看看,你看看,就是乡下人。” “她做的饭哪能吃吗?” 霍父低声呵斥道。 “你能不能少说两句? 咱们这一次来是办正事儿的,你非要得罪人干啥。 忍一忍,忍两天就过去了。” 霍母心有不甘,可是只能坐在小凳子上,两人坐在那里百无聊赖,等了好半天才闻到厨房里传来的饭菜香味儿。 张秀英端着饭菜出来, “家里也没啥好东西。 我就给你们做的面条儿,手擀面条儿,咱们这里出产的面粉好。 来不及做卤了,就给你们弄了一点儿普通的酱油,醋的调料。 给你们拌了个黄瓜,炒了个鸡蛋。 这个调料看着简单,里面放了切碎的辣椒末,葱末,香菜,还有酱油,醋又兑了点儿香油,你们吃不吃辣椒? 要吃辣椒的话,我有油泼辣子。” 说着把自己端着的碗盘直接放到了小桌子上。 因为张秀英一次端不了那么多,所以端了两碗面条,两碗面条中间还加了一个盘子,盘子上面放的是炒鸡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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