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知道我和老爷子也是在火车站第一次见面,老爷子怎么可能听我的?” “那老爷子怎么会去你们家?你用了什么手段?” 陆启明始终认为霍承安使用了什么手段,否则的话,老爷子那个脾气谁都劝不住。 尤其是老爷子失去记忆之后,对所有人都是一个态度。 “注意一下态度,老爷子去我们家不是说必须用什么手段才能去我们家。 如果你一直用这个态度跟我说的话,那我就不奉陪了。” 霍承安一下子就怒了,在眼前的陆启明眼中把自己当成什么人? 今天是他和陆启明说这件事,如果换成沈安安和陆启明说这件事。 陆启明又该如何对待自己媳妇儿? 想一想他就怒从心头起,没有想到做一件好事,最后居然会被别人认为心怀叵测。 陆启明一下子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说话的态度有问题。 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认为霍承安一直隐瞒爷爷的踪迹,就是为了能在爷爷跟前刷好感。 不准确的说是在大伯父亲,小叔他们面前刷好感。 可是可以心里这么想,却不能这么说出来,这样说出来,对方不发火才怪,是个人都要面子的。 “别别别,霍营长,对不起啊,我刚才态度有问题。” “我就想知道我爷爷怎么就在你家了,要不然你先带我见见我爷爷?” 总要见了面才知道是真是假,难道说霍营长也是用话诓骗自己? 大概率不可能,可是他止不住自己心里的那一些阴暗的想法。 “首先小陆同志,如果你要是以这种态度去我们家的话,那就没必要去。 因为老爷子把我媳妇儿当成了你的小姑姑陆小小,所以死活赖在我们家不走。 就是因为这样派出所同志打电话,我们才把人接到了我们家。” “我们并不知道老爷子的情况,派出所的同志都没有能找到家属。 更不要说我们两个人根本不清楚老爷子和谁有什么样的关系。” 霍承安能够感觉到危险,一看这人说话就这么不靠谱,要是到了家里难免会给自己媳妇儿白眼。 陆启明听了这话彻底心放下了,他知道老爷子记忆不好之后忘了所有人,唯一记得只有小姑姑。 如果是把对方媳妇儿当成小姑姑的话,那还真的是情有可原。 车子飞快地又开回去,两人下车。 指着前面的小院儿说, “那就是我们家。” 沈安安正带着老爷子蹲在院子里铺鹅卵石,老爷子认真地教着沈安安。 “小小,这鹅卵石要这样铺,把它摁进这水泥泥浆里面。 手别碰其他的地方,这样不会破坏周围的美感。 对了,你男人啥时候回来呀?他答应今天还和我下棋。” “晚上就回来了,你中午想吃什么? 中午我做饭。要不然吃红烧肉吧? 霍承安回来还没吃过肉呢! 上一次咱们吃的是凉面,看他都瘦不少,我一会儿去供销社看看能不能买到肉。 如果买不到,要不然跑一趟县城也行。” 沈安安这话让老爷子气愤地抬起头。 一脸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那冷哼的一声,让沈安安也抬起头。 “你怎么又哼我?” “哼,你是我亲闺女吗?我是你亲爹,你没有想着给我吃红烧肉! 你男人一回来,你就想起来红烧肉。 你还不让我哼你,我就要哼你。” “哎呀,你怎么跟个小孩子一样? 我知道你不爱吃红烧肉。 你喜欢吃的是红烧排骨,下一次我给你买排骨,做糖醋排骨吃! 那是你最喜欢吃的味道。” “哼,我生气了。 你这是有了男人忘了爹的的的爹,我的亲爹。” “我真是服了你。” 沈安安一脸的无奈,院子外面的陆启明脸都红了。 老爷子最好无赖的样子哪像是人家巴结自己爷爷,分明就是爷爷为老不尊欺负别人。 “反正不行,我中午就要吃排骨。” “好,我一会儿去给你买排骨,行吗?” “不能一会儿,现在就去!” “好,好好,我现在就去!” 沈安安站起身,还没等洗手,老爷子蹭的也站了起来。 “你干嘛呀?” “我当然是跟你一块儿去,你又不知道我喜欢吃哪块排骨。” “我求求你了,你在家里老老实实待着,我去供销社先看一看,都不一定有排骨。” “不行,你去哪儿我去哪儿。 你已经有前科,上一次就把我扔到派出所。 你别以为我没记住。 再想把我扔了没门儿。 我是你爹,反正你得带着我。” “我的娘呀,我真是服了你,行行行,我带着你。” “我上辈子做了多少坏事儿啊,这辈子要被你给缠上。 我亲爹刚死了半年,你就冒出来给我当爹。 我亲爹要是知道棺材板都得压不住,得蹦出来找你算账。” 沈安安在那里嘟嘟囔地洗手,老爷子却认真的蹲在地上,把最后几块鹅卵石摁进去,这才站起来洗手。 霍承安看了一眼陆启明。 陆启明一脸愧色,如果说这样是八巴结他们家老爷子,那自己还真是不要脸。 最让他惊奇的是他们家老爷子平日里对孙子辈儿根本就没个好脸,那严肃的呀,活像是上级对下级。 什么时候见过自家老爷子对待别人会如此的亲切,如此的无赖,如此的厚脸皮。 这会儿才发觉,原来自己从来不认识爷爷。 两人推门进了院子,老爷子洗完了手,这会儿正从沈安安的手里把毛巾抢了过去。 “你用你自己的毛巾,你干嘛抢我的毛巾?” “咱们是一家人,还分那么清楚干什么呀? 我用你的毛巾用一用就好,走吧! 咱们快去买排骨,我不光想吃排骨,还想吃猪肝儿,还想吃猪肚。” “你可真行,半个月之前我娘刚给你弄了猪肝和猪肚,你现在又想吃了,你说我还能养得起你吗? 也不知道你们家那些孝子贤孙啥时候才能来把你给找到。” “你上次做的辣椒炒猪肝儿太好吃了,我今天中午要吃辣椒炒猪肝,还要吃糖醋排骨。” 老爷子倒是会点菜,可是这话说完,两人才发觉院子里多了两人。 沈安安看到霍承安急忙问道。 “你怎么回来了?这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你不是刚出门儿一会儿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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