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医生,这里的条件还是相对艰苦,你真的要留在这里吗? 也许县人民医院也可以让你发展所长,县里离这里还是挺近的。” 顾从文有点儿不理解,他在这里待了大半年,觉得太苦了,苦到自己真的不想留在这里。 可是沈安安这样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愿意留在这里? 难道这里真的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虽然他也想过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服务,可是这里没有那么多的设备,自己所学受到限制。 没有医疗器械,没有医疗设备,没有药物,作为一个医生来说根本没有大展拳脚的机会。 沈安安微笑着说, “小顾,正是因为没有,我们才要重新开始,如果什么东西都有了,那么谁都可以在这里工作,谁都可以当医生。 在古代我们的老祖宗,老前辈们,他们不可能有任何的辅助器械或者帮忙。 药物也全凭自己的记忆,自己去配方,那么他们难道不当医生,也不治病救人?” 顾从文拿着手里的介绍信转身走出院子。 有点儿似懂非懂,可是又有点儿想不明白。 回到地窝子。 顾曦月看到哥哥的时候一脸的怒气,尤其是看到哥哥手里的介绍信。 “你真的给那个女人送了,你还是我哥哥吗?你不为你妹妹考虑,你真的去帮助那个女人。” 顾从文看了看手里的介绍信,忽然之间觉得脸上发烧。 他和妹妹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享受所有的资源,享受这些好的东西。 理所当然地觉得似乎到县人民医院才可以发挥他们的才能。 实际上沈安安和他们不一样,也许自己当初就是看中的这一点。 沈安安真的与众不同,沈安安仿佛就是那污泥中闪亮的珍珠。 顾从文把介绍信收了起来,认真地回头望着妹妹问道。 “你想去县人民医院工作吗?” 顾曦月冷笑一声, “怎么人家沈安安不去,所以你才想到你妹妹了。 我告诉你,我才不稀罕呢。” 顾从文认真地说道, “如果你想去县人民医院工作,我可以帮你去跟院长说一下。 给你安排医院的工作,不过我不会去医院的,我决定留在农场。” 顾曦月听到这话简直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哥哥,你是不是傻了? 你是学医的,你不去医院,你留在这农场能干什么? 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 怎么你准备一辈子去种地呀?” “沈安安能留在这里去为所有人服务,我也可以。” “你就是被沈安安下了迷魂药! 我就不知道沈安安到底有多吸引你,能让你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决定。 好,你不去,我去,我不想留在这穷乡僻壤。” 顾曦月拿着顾从文的介绍信来到了医院,在县人民医院给她安排了一个医院收费处的工作。 知道顾从文和沈安安都不来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的院长有点儿失望。 这么好的两个苗子,人家不来,他们也不能强求。 顾从文则是直接留在了生产队。 从地窝子看着妹妹离开的那一天,他没有去送妹妹,主要是他知道。 他和妹妹已经完全走上了两条不同的路。 当他听说部队马上要组建军区医院的时候,其实充满了雄心勃勃,沈安安能做到的,他也一定可以。 而出任务的霍承安一晃半个多月才急匆匆地赶回来,其实他有些归心似箭。 跟其他日子比起来,他这一次似乎对家的归属感更强,当任务一结束,他连停顿都没有,就直接往回赶。 想一想,自己房子都没有给媳妇儿收拾好,直接把人给扔下,就这么走了,心里愧疚得无以复加。 作为军人来说,他是一个合格的战士,合格的队长,合格的下属。 为保家卫国,他付出了很多,也做了很多努力。 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来说,他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急匆匆地回到家里,回到那个小院儿,远远地看到那排房子已经大有改变。 这半个多月不在家。 房子已经有很大的变化,门窗全都安上了,院墙都已经盖好了。 看到别人家的房子这样,他的心多少有点儿放下。 证明自家的房子肯定也已经好了,起码不用沈安安和张秀英两个人住的是比较简陋的房子,安全系数也有保障。 结果来到自家院子跟前,他都有点儿发愣,自己家的院子啊,在所有的院子当中居然是那么瞩目。 一排院墙,这会儿家家户户的院墙外面都没了,水泥看起来整整齐齐,可是他家的院墙外面居然是一层青石。 这种青石板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找来的,看起来平整光滑,所以外墙看起来特别整洁干净。 这还是他临走时候的那个院子吗? 急忙扛着行李快步走了进去,走进院子的时候才发觉院子里简直和他走的时候成了天壤之别。 虽然院子里这会儿还堆着水泥沙子,还有一堆的东西,可是院墙全都变了。 院子里房屋的外墙和里面的内墙全部都已经变成了水泥地。 尤其是屋子里,从院子里的玻璃窗就能看到屋里的墙壁雪白雪白的。 而院子里的这些外墙也全部都贴上了青石板,看起来又干净又喜人。 窗户的玻璃擦得干干净净,窗明几净明亮的从这里一眼就能看清楚屋里。 而他走进院子的时候,那个瘦小的身影和老爷子两人正蹲在一堆鹅卵石跟前说话。 “爹这石子儿怎么铺路呀?”biqubao.com “这你就不懂了吧,你爹以前当过工程兵,我知道这咋铺! 放心,给你铺一个你特别喜欢的石子路出来,又干净,下雨天还走在上面,不会湿脚。 其实吧,这院子要是磨成水泥地,那就方便了,可是那个大婶儿非要种菜。” 沈安安听到大婶儿这个词,立刻噗嗤一下笑了。 而厨房里听到这一句话的张秀英噌的一下拎着菜刀就窜出来了。 指着老爷子没好气的说道。 “老爷子你干啥呢?你居然叫我大婶儿? 你的年龄比我都大,你居然叫我大婶儿。” 然后一眼就看到了霍承安。 想到女婿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如此泼辣的一面,脸上不由得有点儿发烧。 这回可是彻底把丈母娘的脸都丢光了。 “小霍,你回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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