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指导员,那就太谢谢你了。” 顾曦月脸上温柔的笑容立刻让何指导员耳根子一下子就红了。 “顾知青不用这么客气。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应该做的。”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果然在交谈当中还别说。 居然发现何指导员虽然不是上京的,但是也是上京附近的一个省的,说起来居然还有共同的爱好。 等把她送回地窝子的时候,何永固还觉得有点儿意犹未尽。 不得不承认,何永固被眼前的这个顾知青吸引的已经有点神魂颠倒。 他来到这里是为了建设边疆的,可是同时也是希望能够找到契合自己的心灵伴侣。 像他们这种单身的青年,在队里尤其是干部会是重点在婚姻上面照顾的对象。 妇女主任会专门帮他们牵线搭桥,可是这里不是没文化的农村姑娘,要不然就是文工团的女兵。 反正总是不合他的心意,可是眼前的顾知青让他一下子就觉得仿佛在这里找到了知音。 而几个小时之前,沈安安和张秀英带着老爷子,总算是找到了那个小院子。 看到小院子外面的时候,两个人都叹气了。 房子看起来是盖起来,可是黑洞洞的,连个门窗都没有,很多院墙都没有盖起来。 院子里的地还都是黄土地,而且这种地并没有整平整。 现在走起来就是尘土飞扬,等到下雨的恐怕就是泥点子飞扬。 虽然知道心里有预期,可是看到这一景象还是觉得心里凄凉。 不过等找到他们小院儿的时候,总算是把心放到了肚子里,起码那黑洞洞的门窗居然都已经安上了。 不光门窗被安上了,而且能够看到屋子里应该是简单的打扫过。 可是要想今天晚上住在这里,显然是还得费很大的功夫。 张秀英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儿,倒是很满意,要知道这可是砖瓦房。 比起地窝子来说,这里又宽敞又明亮,再说只要安上窗子和门,基本上住人没啥问题。 再捡漏还能捡漏过当初的地窝子,说干就干,张秀英直接拎上女儿和老爷子三个人又返回了地窝子。 这一回开始动手,先收拾行李,先别说啥,先得把席子这些搬走。 结果的窝子这里不少邻居看到他们收拾东西,都好奇地过来问,听说是准备搬家,果然众人都来帮忙。 众人烧柴火焰高于是搬家的事情,看起来东西多,但是搬起来速度还挺快。 他们家也没啥珍贵的东西,就是让木工打的那些家具自然全都地搬上。 零零落落地把东西搬了进去,土炕上铺上了席子。 天气热,这也早就已经晾干了。 家具也全都搬进来了。 其实他们的窝子里看着东西多,那是因为的窝子里的确是太小了,实际上搬过来往屋子里一塞,就感觉这屋子空荡荡的,好像还缺了不少东西。 有了众人帮忙,只不过四五个小时,所有东西都搬空了,连他们家的咸菜刚喝水缸都没放过,全都搬了过来。 霍承安带着自己手底下的兵过来帮忙的时候。 才发觉丈母娘他们居然都已经搬完了,不由得有点儿赫然。 看起来自己这个女婿是有点儿废物。 好在他也没闲着,把自己单人宿舍里的不少东西都搬了过来。 因为搬到这边就证明着他们要在这里住。 虽然现在有老爷子,他们夫妻俩不能一间房,可是等老爷子走了,自然是他们要住一间房子。 众人帮忙之下,院子里热热闹闹,但是院子的简陋也是让人看起来有些心酸。 众人帮忙,本来想留大家吃顿饭,可是众人都知道人家刚搬过来。 连那个灶都没摸过。 他们来了算哪回事儿啊? 如果是帮忙吃暖家饭还好,可是这院子说是吃暖家饭,连他们都不好意思吃。 帮忙的众人走了,留下他们一家子在这里整理东西。 老爷子特别有精神。 这一路老爷子没少干活。 霍承安帮着把行李都收拾好,又准备好了,今天晚上老爷子和自己睡一个屋。 在老爷子虽然不喜欢他这个女婿,但是也不算特别排斥。 一边收拾这些霍承安一边跟沈安安商量, “这屋子还得休整休整。 明天我去找点儿刷墙,等到星期天的时候,我找点儿刷墙的白粉,把这墙刷一下,屋子里就好看一点。 慢慢儿来,等过几天我再想法子找点儿水泥,把屋子里的地都抹了。” 主要是屋子里的地,现在地上都没铺砖。 说白了全是黄土。 沈安安听了这话笑了,其实她也想整治这些。 可是知道霍承安这个人每天要在部队里训练,还有他的那么多军务,要忙一个礼拜能抽出一天休息已经是了不得。 作为一个军嫂来说,完全指望霍承安肯定是不现实这些工作。 大多数都得交给家属来做。 “行吧,你先把水泥和白粉那白灰那些都找回来,先放在杂物间的那个屋子里。 到时候我和娘有了空闲也能帮忙收拾一下。” “那哪能成,这是男人干的活儿,你和娘都别动,留给我星期天来干,没事儿,我一天干不完,一个月总能干完。” 霍承安怎么舍得让自己媳妇儿和丈母娘动手,自己身为一个男人,这些就是男人的活儿。 可惜想象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是骨感的,就比如霍承安正在这里夸下海口,结果当天晚上就被派出去执行任务。 走最短也得十天半个月不见人长的话,恐怕又是几个月不见人。 霍承安走的时候自己都觉得理亏。 沈安安嫁给自己是真的亏得慌,基本上家里有男人就和没男人一样。 只好嘱咐底下的小战士。 沈安安有什么要帮忙的过来帮忙。 当天晚上送走了霍承安,沈安安有点儿无奈,可是又很难接受现实。 本来上辈子她总是一个人生活,习惯了长期的孤独,这辈子多了霍承安。 霍承安的工作时间还算是可以让人接受。 不过送走霍承安他们母女俩看着这乱糟糟的院子也是头疼的厉害。 好在总算是暂时先安定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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