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一把抓住沈安安的袖子说道, “小小,你去哪里呀?快做饭,爹饿了。” 张秀英脸都气白了, “沈安安到底怎么回事儿?啥时候你还多了个爹? 你要干啥? 你爸刚死了连一年都没有,怎么着,你还想认别人做爹? 我怎么不知道养了你这么一个白眼儿狼?” 沈安安一看母亲脸色气得发白,那一双眼睛已经红了,立刻知道娘误会了,急忙低声说。 “娘,老爷子他是脑子糊涂了,把我当成了他女儿,咱们一会儿再说,行不行? 我真的就是糊弄糊弄老爷子。 我还能不知道我是谁闺女?” 张秀英这才破涕而笑,又看了一眼老爷子,觉得老爷子好像有点傻傻的。 “那他是谁呀?” “火车上捡的。” 老爷子没听到两人说话,反而眼睁睁地瞪着锅里的红烧肉在那里说。 “我饿了,红烧肉,红烧肉。” “行,爹,我这就把红烧肉盛出来,您坐到桌子那里去搬个小板凳儿。” 沈安安一开口,老爷子立刻非常听话,搬着小板凳儿跑到了桌子跟前。 就是他身材比较高大,站起身显然没防备,一头差一点儿撞在房梁上。 嘴里一边咕哝,一边揉着自己的脑袋,总算是坐在了桌子跟前。 “你可真行,在火车上还能捡一个人,你这是咋回事儿?” “这老爷子是得病了,他这种病就俗话称就是老年痴呆症。 他会记不得自己的亲人,记不得自家的地址。 记不得所有的东西,他目前在火车上就是把我认成了他闺女。 只把我当成了他闺女。 问题是现在还没有找到他的家属,暂时在咱家住两天,等找到了家属立刻就能送回家。” 沈安安把红烧肉盛出来。 一边把红烧肉端上去,一边说。 “娘,你炒菜。” 张秀英早就洗了手,挽起袖子,从女儿的腰上把围裙截下来给自己系上。 “你行,你有出息,现在都能往回捡人了。” “你光顾着捡人了,你就没想想咱家这能住得开吗?” 张秀英一边在锅里开炒,一边在这里担忧,的窝子就这么大一点儿。 两个人在里面都有点儿挤不开。 更别说多了这么一个老爷子,而且男女授受不亲。 “娘,你女婿已经想到了,他说盖的那个砖瓦房已经盖好了,封顶了。 就是现在没门窗,咱们先凑合到那边儿去住吧。 到时候那边有两间房。让老爷子住一间,我们母女俩住一间。” “砖瓦房盖好了? 没有吧? 我们今天队上大家还在那里讨论说新盖的那些砖瓦房的宿舍特别气派。 可是刚封了顶,门窗都没有安好,有一些院子,院墙都没有垒好。” “那房子咋住人呀?” “鸟我也知道,那房子恐怕不能住人,不过承安已经说了,他今天找人先把门窗安上,只要暂时能住。 总比咱们在地窝子里挤着好。” “那为啥不让老爷子一个人住出去?” 张秀英在地窝子住了这么久,所以说砖瓦房肯定比地窝子好处。 可是的窝子住了这么久又有感情,再说现在什么都是现成的。 住到那空荡荡的砖瓦房里,啥都没收拾好,想也知道,肯定选地窝子。 “你不知道,老爷子糊涂一下,如果不合他的心意,立刻就会开闹。” 张秀英侧过头看一眼老爷子,老爷子坐在桌子跟前老老实实跟小学生一样,双眼紧紧地盯着红烧肉,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哎呀,遇到这种事儿真是难为你,你说这老爷子怎么糊涂成这样啊?” “娘,这是一种病,叫阿尔兹海默症。” “怎么偏偏这么大年纪得了这么一个病,看着老爷子精神还挺好的,身体也挺健康的。 得了这样的病,也不知道他们家的儿孙该急成啥样。” 沈安安叹了口气, “这也是没法子,老爷子现在就知道他叫陆远山。 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而我就是他那个最小的女儿陆小小。” “可怜见的人年纪这么大了,要是再忘了家,找不到亲人,的确是让人着急。” 母女俩这话别人不知道,可是这会儿在县城的县委机关大院儿里。 陆家。 陆建国看着侄子脸黑沉沉的。 客厅里妻子正在劝他, “你别生气了,启明也不是故意的。 他只是看错了时间,到了车站没接到老爷子。 这事儿你也怪不着他呀。” “我怪不着他,我怪谁? 你又不是不知道老爷子现在啥情况,老爷子现在根本就不认人。 如果中间出了差错,丢了根本就找不到,你说现在怎么办? 那是我爹现在丢了,你们说怎么办?” 陆建国一拍桌子。 陆建国,陆建设,陆建伟他们三兄弟跟父亲都有很深的感情。 母亲去世之后,父亲就一直把他们带在身边。 其实说起来父亲对三个男孩儿要求更严,但是三个儿子跟父亲的感情更深厚。 陆启明眼眶红了, “二叔,我也没有想到会出这样的岔子。 你放心,我去火车站找,我沿着火车铁道一直往回找,一定找到爷爷。” 陆启明早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现在把爷爷弄丢了。 谁不知道爷爷现在老糊涂,啥都记不住,根本记不住回家的路。 这回把爷爷丢了,到哪儿去找? 众人都知道这里人生地不熟,谁也不认识老爷子,老爷子也不认识别人。 没吃没喝,人家肯定不会收留一个糟老头子,想也知道,后果非常严重。 “你别瞎跑啦。 已经跟派出所的同志和县公安局的同志都通了气。m.biqubao.com 他们现在已经派出警力,还有联系了周边的部队,希望他们协助找人。 你现在如果再丢了,那不就是诚心给家里添乱。” 陆建国非常生气,重要的是现在一口饭都吃不下去。 也不知道老爷子现在到底在做什么。 被他惦记着的老爷子正坐在小桌子跟前。 大口地吃着面前的米饭。 应该是好久没吃过白米饭,白米饭配红烧肉,那简直是绝配,老爷子吃得那叫一个香。 老爷子的饭量很大,吃饭的速度也很快,而且明显对红烧肉和黄豆猪蹄莲藕汤更情有独钟。 吃得那叫一个风卷残云,一口气就吃下去三碗米饭。 那一盆儿张秀英给沈安安预留的红烧肉,全都进了老爷子的肚子。 他们一家两口人,每个人就吃了两块。 剩下的老爷子连汤汁都没放过,直接拌了米饭下了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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