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霍人可不错,从进屋就没停过,又给我打水,又给我劈柴。” 沈安安这才看到靠墙根儿的水缸也打满了,而且柴火也堆得满满当当。 “妈,他是您女婿,给您干点儿这个,那不是应该的。” “以后不许这么说,两口子过日子,哪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 人家对你好,你就要加倍地对人家好,谁付出都希望能够看到回报,哪怕有回应。 如果没有回报,一个人付出得太多了,就会冷了心再想暖起来就难得很。” “而且这个家又不是一个人的家,你们两个人过日子,所以两个人心都朝一块儿使,都为这个家付出。 这里才会成为你们遮风挡雨的依靠,也会对这里有归属感,要不然的话,谁还乐意回一个冷冰冰的家。” 听着母亲说出如此一番话,不由得有些惊讶, “妈,你可懂得真多。” “哪是我懂得多啊? 这是你爸说的,你爸说两个人在一起,一男一女,本来就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人,要想在一起生活必然有很多差异。 在一起生活不是希望谁包容谁,也不是希望谁迁就谁,更多的是两个人要磨合,彼此适应。 做一件事的时候可能方式方法不同,但是要彼此商量着来,同时为一件事去做努力,这样才能明白对方的心意。 如果总是躲在一边什么都不干,这个家自然就没滋没味儿。 你看你爸虽然是医院的医生,可是到了秋收夏收的时候,多会儿多会儿都跑回村里。帮娘去干地里的活儿。 还有你爹那个人,虽然医院里特别忙,可是只要每天忙完了。 无论多晚都骑自行车回家,虽然从县里到咱们村儿里骑自行车的话,要一个多小时。 可是和我结婚这么多年,从来都是风雨无阻。 我什么时候心里都是踏实的,知道你爹想着咱们这个家。” 沈安安靠在母亲的肩头,一提起父亲,其实她也是心里崇拜父亲是一个成功的人。 父亲在她的心目中就是一个榜样,一座高山,一个闪闪发光的太阳,照亮了她和母亲的人生。 却没想到父亲还是一个这么有哲理的人。 霍承安扫完了进屋里,沈安安递给他毛巾。 “屋子里比较窄又低,你看你都伸不直腰,先洗把脸吧,洗完了就可以吃饭了。” 沈安安的态度让霍承安心里一暖。 “没事儿让你们跟着我一块儿,到这里受苦了。 等明年的时候,咱们这里就会盖砖房的宿舍,到时候我一定会要一间。” 霍成承安说这话的时候,心里略微有些心虚。 这一次其实他们可以住砖房,不过砖房的那个宿舍被自己发扬风格让给了其他同志。 “不苦不苦。苦怕什么呀?人这辈子只有享不了的福,哪有吃不了的苦。” 沈安安还没开口,老娘张秀英早就已经把话都说全了。 霍承安对丈母娘也是一脸愧疚,要知道丈母娘跟着来,这是当时沈安安的要求。 可是让丈母娘告别自家的砖瓦房,住到地窝子来,的确是自己这个当女婿的失职。 “行了,行了,啥也别说,我的大包子刚出锅,热乎乎的正好吃。 安安让你捣的蒜泥呢,赶紧拿过来。” 沈安安在蒜泥里加上醋和辣椒油。 端到灶台的灶沿儿上。 没办法桌子,椅子现在还没回来。 张秀英毅然递了一只大海碗。 碗里放着三个大包子,张秀英包的包子的确是大包子,和以后那种小笼包完全不同一个包子就有八巴掌大。 绝对不能说小巧,秀气,可爱。 霸气十足。 不过这个年月人们肚子里没有水,长年累月都处于营养不良当中,所以饭量上绝对大。 霍承安接过那只大海碗,看着三个包子,再看看张秀英和沈安安,都自觉地拿着自己的碗。 然后就坐在了墙根儿的两块砖头上,不由得心里懊恼自己把这些事情都忘了。 你看看这屋子都是人家他们娘俩自己收拾出来的。 光想着让沈安安来随军,可是后续的安排他彻底给忘了,一出任务忘得干干净净。 “妈,我一会儿回部队就找他们去买木头,您放心,这几天我找人赶紧把桌子这些给你们做出来。” 本来这是他一个大男人,应该安顿好的,谁知道媳妇儿和丈母娘来了还要受罪。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都已经找好了。金木匠已经答应给我们做了,估计这几天就快好了。” 张秀英刚拒绝完,就听到外面传来声音。 “沈医生,沈医生,你们家的家具好了,我找人抬了过来,您看方不方便现在给你们抬进去?” 金木匠自从知道沈安安帮了李招娣之后,那是打心眼儿里佩服沈医生,沈医生不光医术好,而且人品贵重。 就是因为慢工出细活儿,他要把东西做好,一定不能给自家丢脸,所以才耽误了这么长时间,要不然一般他半个月左右就能给人家把家具做完。 张秀英听到这话,三个人赶紧把碗放到了一边。 霍承安出去帮忙,金木匠一看到营长脸更加红了, “营长又回来了。” 外面几个邻居帮忙把打好的家具全都抬进屋里。 沈安安看到家具的时候,眼中闪动着激动的光芒。 不得不承认,这家具打得太可人心了。 虽然自己只是按照自己后世见过的那些家具简单地描绘了一下,却没想到金木匠的手艺真好。 按照自己的简单描绘就把这些家具全都打出来了,而且人家没有上油漆。 反而全是手工打磨的,所有的木头面儿连个木刺都没有。 更重要的是金木匠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木头,这木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这绝对是没有任何污染,没上油漆,不会有有害气体。 只有天然木头的香气。 而且做出来的这些东西绝对高大上。 沈安安有点儿激动,家里的家具总算是齐全了。 把东西安顿好,张秀英招呼大家进来吃包子。 可是金木匠急忙摆摆手,带着众人告辞。 人家霍营长今天刚回来,好不容易一家子团聚,他们在这里也就不合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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