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母,我知道您看不上我,看不上我们这样的出身。 可是我和霍大哥一见钟情,他亲口对我说要娶我过门。 他说会爱我一辈子,要不然我也不会如了他的心愿。” 这话说完,还有一些害羞扭捏的望了一眼霍建斌那光裸的胸膛。 眼睛里冒着火星子。 霍母差一点儿被气个倒养。 这么多人看着自己儿子又脱成了这副德行,任谁都看出事情不对。 儿子现在却昏迷不醒,很明摆着是没办法张嘴分辨。 简直是终日打雁,居然有一天被燕啄了眼。 自己这辈子精于谋划算计,到了了还被一个小姑娘给算计。 她也没有想到去了沈家之后,沈老太太和沈二叔一家人对他们热情非凡,又是杀鸡,又是准备了各种菜肴。 为了拉拢老太太对他们的婚事松口,所以霍母也下了大功夫。 居然放低了姿态,一点儿都不嫌弃沈家又穷又破,不光和老太太沈二叔沈二婶儿相谈甚欢。 甚至和屋里的年轻人一个个都相处的很好。 没有了往日里的狗眼看人低,反倒亲切的像是一个挑不出理的长辈。 就这样晚上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总算是让她和儿子解了馋。 想着今晚在这里留宿,万万也不能让自己回去继续到柴房睡那一张门板。 昨天没睡好,今天累的不行,很快她就和老太太睡在一个屋里睡着。 哪成想刚睡着一会儿的功夫,突然听到了儿子的一声惨叫。 沈母第一时间冲了出去,在隔壁屋里听到了儿子的声音,冲进去见到的那一幕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霍建斌就穿这个大裤衩子,不省人事的倒在炕上,身边还有一个穿着非常少的大姑娘沈月婵。 最让人无语的是,就因为这一嗓子,旁边的街坊邻居全都出来。 大概是这一嗓子太过于凄厉,不少人敲开了他们家的门。 沈母当然不想让这些泥腿子看儿子的笑话,可是她有些懊恼的是自己忘了嘱咐沈老太太别开门。 这么多乡下泥腿子围观了儿子和沈月婵这暧昧的状况。 围观的人们都看到了这一幕,让霍母有种有苦说不出的感觉。 可是外人的指指点点,她顾不上,因为儿子现在已经昏迷不醒,并且嘴角口吐白沫。 尤其是儿子的小腿以一种诡异的形状展露在众人眼中。 一条腿折成这样,让人很难不怀疑将来会留下毛病。 霍母着急着想把儿子送到医院去。 自己年轻有为的儿子,可不能因为一时的病症有了后遗症。 没想到众人居然只是把霍建斌抬到了沈家。 “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想草菅人命吗?知不知道这人命关天?” 霍母恶狠狠的瞪着周围的群众,果不其然,刚才帮忙的几个人忙不急退到一边,生怕被霍母给冤枉。 周围的人们散开腾出了空隙。 “这位同志现在的麻烦是我们队上没有拖拉机,唯一的马车今天轮子也坏了。” 生产队长刘解放排开众人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说道,并且看到了昏迷不醒的霍建斌。 眉头不由自主的一蹙,霍建斌是城里人,一看这霍家恐怕出身不凡。 这会儿要是人真在村子里出个意外,他们都得担责任。 “马车,马车怎么行?这里离县城那么远,马车赶过去,我儿子都没命了。 不行,你赶紧去打电话给我找拖拉机,给我找汽车。” 霍母急的不行,想要赶快把儿子救醒,现在这种状况她也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儿。 “没用的,这大半夜我打电话给哪里呀?别的村儿这会儿也都在睡觉,大队部里都没人,电话打到哪里都没人接。” 刘解放说的是事实,一时之间霍母陷入了两难。 就在这时,老葛家两口子背着小儿子哭天抢地的冲了进来。 “队长,队长,快送我儿子去医院。 你看这孩子……” 众人这才看到老葛头背上背着的孩子一条胳膊已经摔断了。 骨头都露在外面,看那个样子,血呼啦碴很吓人。 12岁的男孩儿早就已经疼的晕过去,这一阵儿被父亲放下来。 刺激到断裂处,又硬生生的给疼醒了。 “爹,我疼,我疼。” 老葛急坏了,拉着生产队长的手说, “队长,我求你了,快弄拖拉机送我儿子去县里。 小宝是我们老葛家的命根子,他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刘解放叹气,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不省心,这一晚上到底出啥事儿了? 两个骨折的。 “老葛,不是我不想送你去医院现在根本打不通电话。 拖拉机根本没有,咱们要去县医院就只能赶马车。” “我现在就让人去准备马车,无论如何先送到县里再说。” 刘解放能怎么办? 现在出来两个病号。 “葛叔,葛婶子,能不能容我说句话?” 谁知道就在这时候,沈安安突然走了出来。 老葛和自家媳妇儿正在忧心自己儿子,见到沈安安出来急忙说道。 “安安,你说有啥事儿你说。” “叔,婶子,我爹是大夫,你们应该知道从小我就跟着我爹学医,这些年也算是学了20年。 您看您要是放心的话,能不能让我给孩子把骨折的这个伤治一下。 你们再去医院,不然路上颠簸的磕磕碰碰,这孩子不等去了医院估计会伤上加伤。” 沈安安这么自告奋勇,提前暴露自己会医术的事情。 一方面是过不了自己当医生的心理这一关,看见病人不上去施救就不配做一个医生。 最重要的是这是骨折,又不是疑难杂症。 看到霍建斌的时候,她就应该上去,可是心底的仇恨终究是让她迟疑。 连自己都对自己唾弃一个医生,怎么可能因为个人恩怨真的这么做。 而现在看到了小宝,让沈安安决定找到一个安慰自己的借口,安慰自己不去救霍建斌的借口。 她可不是一个圣人。 同时也是为了实验证一下自己是不是治病救人才能得到购物机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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