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你把这封信带去阆中,交到阎芝手中,等他回信后,你再赶回来。”m.biqubao.com 阎芝是巴西郡的郡丞,当初张谦至阆中提拔的老人,因为张飞这个太守本就是名存实亡,现在更是连名头都去了,所以阎芝一直干的是太守的活。 黄权走后,张谦对着鲍家二郎说道。 黄权今日所讲,虽是以另一种方法保全世家,所讲内容张谦也颇为信任,不过张谦还是想知道黄家或者他本人发生了什么,以至于前倨而后恭。 吩咐完二郎后,张谦又找来大郎,同样交给他一封信。 “你赶赴南中,把这份信交给邓芝,然后把李恢、马谡、李撰、尹默四人请到涪城,就说我有要事与他们相商,让他们把手头的工作交给可信的人。” 李恢和邓芝是南中的实权人物,如今南中已无波澜,将他们二人都搁置在那里,张谦不免觉得有些浪费人才。 至于马谡,则是张谦安排他负责南中的教育,而李撰、尹默,则是张谦请过去帮马谡的忙的。 “喏!” 支走两人后,张谦忍不住伸了个懒腰,口中吟诵道:“何时遂得田园乐,牵鸡遛狗到农家?” 这时,魏昌走了进来说道:“先生,李严前来拜访。” 张谦忍不住掩面而泣,这是一刻也没得闲啊! 在洛阳还能有空去甩两杆呢! “先生,要不我让他改日再来?” “岂能如此无礼,李严乃蜀中重臣,我当亲自迎接。”张谦开口道,正要起身,却发现腿脚有些发麻,“过来扶我一下。” 片刻后。 “正方兄,许久未见,近来可好啊?” “何劳国公亲迎?”李严惶恐的说道,随即赶忙施礼。接着又道:“严乃蜀中闲人,都快养出髀肉来了,承蒙国公挂念,严却不能为陛下分忧,实在是羞愧啊?” “哪里哪里?正方兄蜀中为官,一样是为大汉效忠吗!况且令郎李丰与我情同手足,昔日在成都之时,就对我有报信之恩;这些年关中河南战事频频,令郎从蜀中押送粮草前往前线,更是几无差错,劳苦功高。此番我入蜀,本准备带他一起回来,不过洛阳事务繁忙,陛下既封其伯爵,又委命羽林为官,令郎有感职责重大,只能尽忠于国,不能尽孝于正方兄身前了。” “全靠国公提携,犬子能尽忠而忘私,也算是长进了。”李严颇为欣慰的说道,只不过语气中未免有点心酸。 儿子都封伯爵了,自己什么都没捞着,这传出去,他老脸往哪搁? 李严瞥了张谦一眼,似乎在说:“你这么有本事,当初怎么不把我留下来?害我从秭归跑到成都,现在在刘璋麾下,高不成低不就的!” 张谦知道,李严是个权力欲很重的人。 当初张谦初次入蜀的时候,李严为了避免惹上麻烦,一直对张谦的事是听而不见,时而不闻; 后来张谦关中立功,在征伐南中时,李严便想着面前邀功,在刘璋刘备两头讨好; 可惜了,那时李严若能果断从刘璋处脱身,如吴懿张任等带兵赶赴关中,说不得,现在至少一个侯爵。 此时,战事已毕,尘埃已定,李严想上船容易,可是要找个好位置,恐怕难了。 “正方兄,里面请!”张谦很客气。 “请!”李严斟酌着如何让张谦知道他对大汉的忠心,毕竟此来迎接张谦,刘璋只需要派一个侍臣就行了,李严现在也是成都仅次于张松的高官之一,本不必如此卑微。 “州牧听说国公来了蜀地,本准备亲自赶往涪城相迎,只可惜先前落马的伤还未养好,于是,便委托在下,一定要招待好国公。” “原来如此,不过让正方兄如此远程相迎,在下还真是心有惶恐。” “国公为大汉复兴立下如此大功,便是天大的礼也受得,更何况,在下不过一碌碌之辈。” 张谦眉头微扬,心想着,这李严确实官欲极强,就差把求官写在脸上了。 “正方兄,蜀中被你治理的井井有条,你怎么能说是碌碌之辈呢?” 李严摇了摇头,说道:“蜀中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便有吕尚管仲之力,怕也只能徒自叹息。” 张谦摸了摸下巴,觉得李严话里似乎有话。进入正厅后,张谦招呼李严坐下,又让人端来茶水。 “国公,在下此来,一是迎接国公,二来也是替州牧询问国公此来所为何事?” “难道州牧两子没有遣人送信给州牧吗?我此来,特为州牧封爵加赏。” 听到张谦这么说,李严松了一口气,说道:“州牧倒不是完全没消息,只是蜀中颇有流言,有人说陛下听信别人谣言,说州牧坠马乃是有意为之,目的就是拖延进京,州牧听说此事,颇为惶恐。” 张谦摆了摆手,“州牧一片光风霁月,心底无私天地宽,何必担心这些闲言碎语呢?” “国公说的是,不知道国公准备何时启程前往成都呢?” “我本有意替陛下巡视巴地一趟,不过既然正方兄都来了,那我就先前往成都,宣旨吧!” “如此甚好,只……只是——” “正方兄有话不妨直言。” “国公此番入蜀就没有别的事吗?” “当然有!” 李严一听,坐直了身子,问道:“可有严效劳的地方?” “这应该没有!”张谦干脆的说道。 李严心想,就算你看不起人,好歹也客气一下吧! 这时,就听到张谦说道:“除了宣旨,便是陪内子,也就是大汉孝义长公主见一见亲生父母,此等私事,如何敢劳烦正方兄?” 李严一时有些尴尬,这陪皇帝的女儿去看他爹,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陛下皇恩浩荡,虽收内子为义女,却不坏人天伦,正方兄不必见怪。”张谦含笑说道。 “陛下对国公的宠爱还真是旷古烁今啊!”李严感慨道,收义女是假,收义女婿才是真的。 “这正是我肝脑涂地,也要助陛下擒贼兴汉的原因啊!”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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