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三国当皇帝?不,我直接成圣_第642章 猛将发卒伍 宰相起州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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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眼看就要过河打到邺城,直取曹丕小儿了,何故此时召我回来啊?”
  刘备上前抓着马超的手,说道:“攻打邺城不急于一时,眼下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与孟起商议。”
  “何事?”
  “消灭曹丕之后,接着就是对轲比能用兵,若论草原野战,谁又能出孟起之右?”
  “区区小事,主公遣人传讯便可,那轲比能连曹彰小儿都打不过,又如何是……是主公兵锋的对手。”
  “孟起啊,咱们的对赌可还没结束呢,如今我被大哥与子让留在洛阳,你要是抢先打进了邺城,那可是胜之不武了。”张飞上前揽着马超说道。
  “原来是翼德怕输我一坛好酒。”马超忿忿的说道。
  “孟起说的哪里话,十坛好酒我都输的起,但是大丈夫处事,赢要赢得光明,输要输得磊落。”
  有了张飞插科打诨,马超也平静了下来,这时刘备继续说道:“此来一是为了问询讨伐轲比能之事,其二,军校成立在即,想请孟起在其中当任教员,传授众人马战、野战之法。”
  马超一惊,还以为是刘备要卸了他的兵权。连忙说道:“主公,在下不过一莽夫,岂有教授兵法之能。更何况草原男儿,非是出于学校,而是身经百战,斩获浇筑而成,兵法读的再多,于实战有何增益?”
  这时,张谦开口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军校并非要培训纸上谈兵、滥竽充数之辈。要孟起担任教员,也并非是要孟起对本宣科,军校不仅有模拟实战,而且将来还要孟起带着他们亲临战场以验证所学。”
  马超眉头一皱,对着刘备说道:“主公,万万不可啊,如此一来,岂非相当于将用兵精髓公之于众,将来若是流落外族,岂不是成为心腹之患?”
  从古至今,对于真本事,人们总是要藏一手的,最好是传于子孙,实在不行,也要到了晚年再传给关门弟子。
  可是按张谦的意思,竟是要如经史子集一般,将其公之于众。
  “我泱泱华夏,自当有包容并举的胸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张谦可不认为光靠读书就能成为世之名将,否则,孙武后人早就名将辈出了。“再者,我华夏若是举全国之力,集四方精英,培养出的人才,还不及边缘小国,那恐怕兵败已经非战之罪了。”
  刘备几乎是靠战争起家的,若论小规模的会场,刘关张哪一个都不弱于人。可是刘备为何屡屡占据一隅,却又屡屡流离失所呢?
  因为他没有战略上的见地,打仗打的不仅是兵,而且是民,他在徐州的时候只依靠有钱人,上无世家之助,下无安民之举,如何做大?反观曹操,虽然屡屡战败,可是一个屯田就让他立于不败之地。
  从荆州开始,有诸葛亮稳固后勤,前方屡屡得胜,时至今日,打胜仗对刘备来说已经不稀奇。
  刘备也逐渐认识到,对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一场战斗,一次战术可能极为关键;可是对于泱泱大国,胜负更多在于国力,在于后勤。
  马超此时则是在想,如果军校做大,那他的西凉军岂不是很快就会被军校培养出来的人占据?如此一来,他的影响力降低也就罢了。可是他的子孙后代如何在掌握权力呢,难道又是泯然众人?
  人都是有私心的,更何况是面对天下这块大蛋糕的时候。
  “敢问主公、先生,莫非日后只有出自军校,方可成为将军?”
  “孟起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张谦一愣,随即对着张飞说道:“翼德,把我说的话记下来,待军校第一批成员到此之时,便告知众人。”
  “拿笔来!”张飞很干脆的说道。
  “军校非是为官员世家子弟镀金所用,一众平民学子亦非陪诸公子习武。军校成立只为优中取优,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材。。”
  “于军校成绩优异,学员不定能当上将军;在军校不被认可,他日也未必不能当上将军。有人少年成材,也有人大器晚成,要想当将军,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军功,只有堂堂正正的立下军功,才能当上将军。”
  “军校训练需得忍常人不能忍之痛,吃常人不能吃之苦。昔日毛遂自荐时曾言:只有把锥放到袋子里,才会有展露头角的时候。军校便是一众学员的口袋,在这里表现的越优秀,日后与敌人交战,就会有更多的带兵机会。”
  “这是在军校学习唯一能获得的好处,除此之外,于军校毕业,只能多一分荣誉,也多一分责任。若有依仗军校之名自视甚高,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人,甚至是趁机结党营私,排除异己者,自当为国法所伏。”
  张谦说得到,又对着刘备说道,“主公,我想请您定下一条规矩。”
  “什么规矩?”
  “无论任何时候,军校里面的平民子弟不得少于七成。”
  “为何?”
  “因为世家子弟,和我等之后,一出生便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便是不读经史,常处朝廷之侧,有贤者名士相伴,日积月累,也更有远见卓识,相比于平民子弟,他们更容易崭露头角。可是天下不仅是天子之天下,亦是万民之天下,若无万民依附,大汉何以强大。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给万民一条晋升之路,便是给大汉一条强盛之路。”
  “此言大善!”刘备欣喜的说道。
  这时,只听见张飞重重捶在了桌案上。
  “翼德何故?”
  “俺想到二哥生下的关平如此了得,万一俺家那混蛋最后连军校都够不上资格,那岂不是丢脸丢大了。”
  众人大笑。
  “翼德,我给你出个主意。”张谦嘿嘿说道。
  “啥主意?”
  “等婶婶来了洛阳,你赶紧再生几个。”
  “哈哈哈哈!”
  “好你个子让,我不惹你,你倒来笑话我。”张飞指着张谦怒道,随即又看向刘备,“大哥,那关平是子让一手调教出来,别的要求我就不提了,等张苞到了洛阳,必须要拜子让为师。子让要是不答应,我以后就住他家不走了!”
  “这事你和我说没用,你自己求子让去。”刘备笑道,“不过翼德孟起皆是当时虎将,将门岂能出虎子?将来入军校还不是子让一句话的事情?至于将来开枝散叶,有子让今日的提议,将来庶子也多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马超一想,刘备也不是卸磨杀驴的人,自己的儿子自己开开小灶难道还争不过别人?而且刘备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至少保证子孙后代一支富贵,至于其他的,也有建立功业的机会。
  想到这,马超也就安分了下来。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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