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三国当皇帝?不,我直接成圣_第476章 曹张两相惜 庞统道亲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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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操和张谦试探性的互相进攻了几次,双方都没有大打出手的意思。
  而后,当赵云马超在河西之地大败匈奴人的消息传来,曹操知道他此行唯一大举西进的机会也就此丧失,于是曹操表面上按兵不动,实际上则是在河水两面的河东郡还有弘农郡大举收刮人口。
  但由于张谦庞统两人早就开始相关的工作,而两地的许多人口本就是被曹操从关中迁徙到当地来的,不愿接受再次迁徙。所以双方可谓是各出手段。
  曹操的臣子当中,有不少就出自于河东弘农两郡,所以他必须把这些家属全部接走;而张谦则是相反,刘备的班底多起于荆益,现在才开始从关中凉州提拔人才,所以更注重两郡普通的百姓。
  明眼人都知道,曹操即便退兵,也会在洛阳重点布防,与潼关相对,两地之间就成为了双方的军事缓冲区,可以说,这平静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曹操正式退兵的那日,张谦站在山头,拿着望远镜,看着向东的队伍。
  “这曹操还真是小心啊,一模一样的马车都准备了好几辆,本还准备送上一送,结果你这么搞我都不知道盯着哪辆马车了?”张谦嘀咕道。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有所感,一辆马车的窗帘缓缓来开,曹操沧桑的模样一览无余,曹操伸手招来了随车之人,小声嘀咕了几句。
  随后曹操四处张望了一下,看了眼窗外的山山水水,又躲进了车子。
  不多时,张谦就知道曹操对身边人说了些什么。
  因为曹操还是不放弃,临走前又派出了使者。
  “魏王让我告诉先生,说先生深入邺城,潜伏襄阳,言说成都,取汉中,夺关中,战南中,今日又在潼关大败自己,如此功绩,便是汉初三杰加在一起也比不上先生,魏王让我告诉先生,若是先生有遭一日受到刘备的猜忌,可前往邺城避险,无论是魏王本人,还是后世之君,一定会不计前嫌,厚待先生。”
  张谦那个感动啊!这曹操是生怕自己不被刘备所杀啊!
  铁了心要将离间使用到底了!
  “替我回去告诉曹操,就说他的心意我都知道了。也替我告诉他,都一把年纪的人了,以后就不要瞎操心了,多吃点好的,夜里记得盖被子,该享受就享受,那衣服都破了几个洞了,也别缝缝补补凑合着用了,换件好的,地下凉。还有啊,孩子不听话,就多打打,不打以后就没机会了,别到头来选个不中用的把好大一份家业都给丢了!”
  张谦是个很重感情的人,曹老板这么“关心”他,他必须“关心”回去。
  使者额头上冒出了冷汗,他要真的一字不落回了过去,恐怕就要把曹操气出个好歹了。
  “怎么,你还不走?是不是要我也把你留下来做客啊?”张谦不怀好意的看着来人,转头看向庞统:“士元,记下来,矿山新增矿工一位!”
  使者听闻,立刻告退。
  庞统起身站在张谦身边,询问道:“我们这算是赢了吗?”
  “难道不算吗?”张谦反问道。
  “总感觉差了点意思!”庞统摸了摸胡子,又靠近了一点,“子让,我在想,你和孔明都不急着动手,是不是都在等曹操解决许昌那位?”
  张谦十分嫌弃的离远了一点,“士元呐,你这个思想十分的危险,你怎么可以把我和孔明想成这种人?我们无时无刻不想着救出天子,只可惜力所不能及,有些爱莫能助啊,每每想到这,孔明都痛断肝肠。”
  庞统是一点都不信,问道:“那你偷偷告诉我,对于那位,你是怎么想的?”
  唉!
  张谦叹了口气,凤雏果然还是我家卧龙可爱一点,诸葛亮就不会问这种问题。
  我就是一个打工的,这是我该考虑的问题吗?
  “士元呐,我们就不要操心这个问题了,反正往前翻翻史书,总能找到例子的?”
  庞统想到了刘秀,可是王莽毕竟是正式篡了权的,连国号都给改了,但是曹操现在还是称王,而且就目前刘备的势力,曹操和他继承人未必敢改元开国吧?
  “要是找不到呢?”庞统问道。
  “现存的史书没有,那地底下总埋着有吧?”
  “你和孔明,简直是一丘之貉!”庞统指着张谦说道,因为张谦的意思无非就是自己编纂出一段史实出来。
  不得不说,庞统看似不羁,但他故作放荡正是为了掩盖自己身上的世家风气,他的许多想法做法还在世家的框架里面,也更拘礼。
  但是诸葛一家已经从徐州分散各地,见惯了人情冷暖,诸葛亮若不是遇到了刘备,可能几代之后,也就变成寒门了。所以诸葛亮看似平和的外表下,做事实际上要比庞统圆滑许多。
  “士元兄啊,你骂孔明我没意见,毕竟你们的关系也就值这么点。”张谦伸出食指和拇指比划出一张纸的厚度,“但是我不一样啊,我是十分看中与士元的交情的,若不是当初去了趟益州,保不齐我也能娶一位庞家的贤女子呢,那样的话,咱们可就真是一家人了。”
  事实上,当初庞家还真打过张谦的主意,可惜了,刘备自己藏了小心思,结果张谦娶的反而是蜀中一位山中女子。
  “子让,我可得提醒你一句,最近我听送粮食的队伍说,关中到处都在谈论你的事情。有人说你是圣人下凡,也有人说你是帝星降世,甚至有人说你其实不姓张,而姓刘,同样是高祖的血脉。你是聪明人,应当知道谣言的恐怕之处。恐怕到时候就是主公愿意相信你,可是你这些年结识的这些人他们会不会忍不住把你推上那个位置?”
  “那士元觉得我该怎么办?”
  “我倒有个法子,汉初三杰之中,你家先祖选择避世不出,但子让肯定不舍得丢下孔明和我,所以子让可以效仿另一位,萧何,自污避祸。子让觉得多娶几个如夫人如何?不满子让说,我有几个远房堂妹,长得还是很不错的,而且饱读诗书,最是仰慕少年英雄。”
  张谦连退了几步看着庞统,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个浓眉掀鼻、一本正经的,也做这种勾当?
  看着张谦这么模样,庞统咳嗽了一下,小声道:“莫非子让有什么难言之隐?实不相瞒,族中还有几个方子,子让若是需要——”
  庞统说到这,张谦听不下去,连忙打断了。
  “士元呐,你不要小看了主公,也不要小看了我啊!”
  说罢,张谦转身,磨起了墨,在白纸上写下: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biqubao.com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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