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不是逃往清河了?” “不是,听说她留下一份书信,说是要找一位比徐庶强百倍千倍的大丈夫成婚,所以带着丫鬟往荆州方向去了。” “哦,真是愚蠢!”曹操评价道,随即又问:“世上可有比徐庶强百倍千倍的人才?” “这个,在下不知。只是那崔琰似想起,曾与客人说起过,荆州最有名的不是徐庶,而是卧龙凤雏,此二人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甚至有人评价道‘卧龙凤雏,得一便可安天下’。” “哈哈哈哈!”曹操听了,对着程昱大笑,“‘卧龙凤雏,得一便可安天下?’此文人互捧之言,唯有小儿愚夫方会上当,否则那刘表为何老守荆州,坐以待毙?我等又为何从没听过卧龙凤雏的大名啊?” 程昱听了,虽觉不妥,却也只能称是。 曹操觉得还不过瘾,又补充了一句,“他日南下,我定当擒得此龙凤,束之高阁,日日高歌嘻戏之!” 曹操见满宠似还有事要报,便又询问了一番。 满宠说着,从怀中取出一份书信,“此乃崔琰发往荆州的书信。” “信上所言何事啊?” “在下拿到书信后便急忙赶来,还未查看!”满宠说道。 曹操点点头,随即接过书信,只见封面上写着“崔钧州平亲启”。 “这崔钧是何人啊?” 程昱此时解释道:“崔钧,字州平,乃前太尉崔烈之子,议郎崔均之弟。” “便是那买官名削的崔烈?”曹操问道。 中平二年,汉灵帝刘宏卖官鬻爵,三公标价一千万钱。时任廷尉的崔烈通过汉灵帝刘宏的傅母程夫人,只花费五百万钱就买来司徒一职。 然而经此一事,崔烈并没有功成名就,反而让少有名望的他名声扫地,为人所不齿。后来在李傕郭汜之乱中战死。 “正是!” 曹操好奇崔琰会在与崔钧的书信中说些什么,便打了开来,里面并没有说什么军国大事,只是让崔钧看在同姓的份上,照拂崔芣一二。 “哼!又是这些世家手段!”曹操想到满宠刚刚还说,崔琰要将崔芣开除族谱,没想到崔芣一走,他就迫不及待的写了书信。 曹操心想,或许根本不是崔芣要走,而是崔琰担心崔芣再惹祸触怒自己,所以把她送走的。所谓的开除族谱不过是为了做样子给他看的。 “那崔钧和崔琰都是姓崔,可是有什么关系?”曹操问道。 程昱上前解释道:“崔琰出自清河崔氏,崔钧出自博陵崔氏,两者关系并不密切。不过,追踪到汉初之时,清河崔氏和博陵崔氏都源于东莱侯崔意如的两个儿子。长子崔业,定居于清河东武城;次子崔仲牟,定居于博陵安平,以此形成了两大氏族。” “真是根深蒂厚啊!”听到程昱解释,曹操感叹道。 “确实如此,其先祖甚至可以追踪到春秋时期齐国公卿,所以主公切不可冲动行事啊!”程昱提醒道。 “放心,仲德,我是不会忘记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是要一统天下的。”曹操看完书信后,又将信件还给了满宠,“着人还原后,发往荆州。” “是!” …… 满宠离开后,曹操和程昱又对着战船修建、水军训练与何时南下做了一番商量部署,有了“魏公”的名义,曹操也能更好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接下来的大战做准备。 而这时,一下人匆匆来报,说:“徐庶带着小公子出城了!” “你说什么?”曹操一下子惊住了。 而程昱也一下子慌了,急忙说道:“主公,我终于知道那徐庶为啥不担心会得罪崔氏了,原来他要跑!” “我对他那么好,他为啥要跑啊?再说,他要跑,为何还要拐走我的冲儿?”曹操质问道。 “主公,徐庶怕不是要学关羽啊,他之所以带走小公子,怕不是为了充当人质?”程昱谏言。 “许诸,许诸呢,马上把许褚叫来,让他把徐庶给我追回来。” …… 此时,邺城之外的一处田埂上。 “冲儿,我刚才说的可得记下了?” “冲儿记下了!” “好,我们继续走!” 经过一个冬天的彻骨寒冷,郊外的土地都被冻得硬邦邦的,此时田野间,一个个屯民正在努力翻田。 而耕牛的数量更是少的可怜。 张谦还注意到,许多农夫手中的锄头根本不是铁的,有的纯粹是个木头,有的则是在尖端绑块石头,有的则是手直接拿着片石,在地里倒弄着…… 你以为古代农民都是欣欣向荣,在欢声笑语中精耕细作?可近距离观察之后才会发现,在缺乏现代化工具的汉末,耕作居然如此之难,全靠着人数和时间才能耕种完大片的土地。 至于你想偷懒,那也不可能,春耕乃国家大事,此时田野之间不仅有官吏负责指导小民如何耕种,还有更多的手拿鞭子的,如果你休息的久了,指不定一鞭子就下来了。 如果这些官吏不是见张谦和曹冲衣着华贵,问清楚了身份,普通人根本无法在田野间闲逛。 而张谦询问过几个老农之后,也才知道,田里的粮食到时候官府会组织人手统一收获,只有先交完赋税之后,剩下的才是他们的,而如果他们负责的那片土地收获明显不如他人,则是会受到严格处罚。 或许在历史书上的记载中,曹操的屯田是一项英明的决策。但是在张谦见到残酷的现实时,只能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老人家,请问您贵庚啊?” 张谦和曹冲携手走在田埂之上,遇到耕作之人,便轮流询问。 听到小孩子的问话,田里衣着褴褛的老人转头看了一眼,见到是衣着光鲜的贵人,身后还有侍卫陪同,瑟瑟发抖的蹲在那里,起身也不是,站起也不是。 “老人家,您没犯事,我们就是来问你几个种田的问题的。”张谦解释道,然后又把曹冲的问题重复了一遍,“他是问你多大年纪了?” 老人战战兢兢的起身,慢吞吞的说道: “我活了三十三个年头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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