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并以此指责我不孝。那么我反问先生几句。” “子曾经说过,吾十又五而至于学,那么子是不是在十五岁之前就没有读书了呢?” “子还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高堂之上十数人,若是三人一组,先生会有多少老师呢?” “子还说,朝问道,夕死可矣。先生现在听我说了这么多道理,什么时候可以去死呢?” 张谦说罢,将手中酒樽狠狠置于桌上,随即起身对着曹操躬身一礼,又对着宴席诸位一礼。 “诸位,非是在下无礼,而是程昱欺人太甚。世人皆知,先贤之言,必有微言大义。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非是说我等必须养须蓄发,而是告诉我等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切莫因一时之狼狈失意而做出有损身体之事。” “先生不熟读圣人之言,不辩经典之义,只知死抠字眼,试图以言做刀,行此杀人诛心之语,实在是居心叵测。” “若按先生之言,这满堂将军哪个不是伤痕加身,莫非都是先生口中不孝之人?我看不尽然吧,大丈夫处世应顶天立地,志存高远,剑寒九州,马革裹尸,如此方可为大忠大孝之人。” 曹仁曹洪许褚夏侯渊……表示,听不太懂,但好像说到大丈夫,大忠大孝,应该是夸我们的吧! 夏侯惇:我的眼睛我已经吃回去了,没我啥事。 张谦最后一句话其实居心不良,他听说过一句话,辩论的目的不是辩倒对方,而是在辩论的过程中,让更多的人站在自己这边。 程昱被张谦一顿话搞得脑子嗡嗡的,这厮不是打仗厉害吗?怎么成舌辩之士了? “先生伶牙俐口,却依然未解释短发之由!”程昱也不是退缩之人,相反,他喜欢和别人刚着来,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敢做,曾经他就以人肉做脯,为曹操解决了断粮之疾,但也因他性格刚戾,所以他好友不多,甚至经常有人向曹操写举报信。 张谦瞪着程昱,一时之间,两人势如水火。 “仲德,你且退下,恐徐先生有难言之隐,今徐先生不欲言,众人不可再问之。”曹操此时其实也好奇了起来,不过他使了一招以退为进。 程昱退下后,张谦对曹操施礼道:“非是在下不说,只是在下答应了母亲,不为曹公建言献策,思来想去,只好由在下好友向曹公秉明其中原因。” “哦,此事莫非还涉及到我南征之事?就请石先生为我一解其惑。” 石广元应声而起,路上他也好奇张谦的打扮,所以问过一二。 “曹公有所不知,南北气候不同,北方干燥,南方潮湿;北方多平原,南方多山林沼泽。这山林沼泽之地,一到春夏,便蚊虫甚多,若不时常清洗,极易导致螨疾,毛发旺盛之处,更是如此。” “那石先生为何须发与我等无疑啊?”席间自有人问道。 “在下惫懒,不及元直亲临山野,研究天文地理也。元直之所以不说,是因为曹公听到此中缘由,定能防范疾病于先,南征之时与曹公大为有利,却违背了对元直母亲的承诺,故而借我之口说过。” “先生真乃国士也。”曹操心下大悦,这徐庶已有向自己效力之心,接下来只要搞定徐庶母亲就行了。 张谦其实也担心会不会因为说了这个影响到赤壁之战,但想想又恍然了,若是曹操真能做到如此体恤士兵,爱护百姓,只因自己一句话就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去准备去疾之药,那合该曹操赢得赤壁,夺得天下。 接下来的酒宴又是宾客尽欢,席间还有文臣吟诗,武将舞剑。 而张谦像是因为刚才的事不开心,实则,他只是在品尝古代的美食罢了。 他面前摆着两个青(qing)铜(tong)簋。 一个里面应该是熟牛肉,另一个不知道,张谦猜是鹿肉,边上还摆着一碟醋,一盘肉酱,这肉酱里面有蒜、韭菜还有其他的。张谦虽吃不出来,但这味道很好中和了肉的膻味,还不错,比他前些日子吃的好太多了。 看来不是古人研究不出好吃的,而是古人能吃珍馐的人很少。 可惜这席间人太多,不然自己可以吃的更放肆些。 张谦吃得正开心呢,突然一武将走到跟前说道:“闻先生曾持剑为友报仇,想必先生必然剑术精湛,敢请与先生对武。” “噗~” 张谦差点一口没忍住。 对舞? 信不信老子当场给你来段极乐净土? 这厮叫啥来着,好像叫曹洪,不就吃你们家几块肉了,犯得着这样吗? “在下治学多年,已许久不曾练剑,恐有失手,将军原谅则个。”张谦拱拱手,试图蒙混过去。 “先生答应了母亲不为曹公建言献策,莫非还答应了不为曹公舞剑?”这曹洪来这倒不是自个想来,而是几人交头接耳,说到当初曹操给了关羽诸多好处,关羽却负曹公而去,今日这徐庶来自刘备营下,又被曹公抬至高位,所以恨屋及乌。m.biqubao.com 张谦哪知道他是为关羽背了锅,才有此一劫。 “元直,可须我为你出手?”石韬问道。 “多谢广元,此事还是我亲自来吧!”什么都你上,别人会怀疑的。 “在下确实多年不曾习剑,所配长物亦只是防身之用,所以不敢与将军对舞,请为曹公独舞。” “善!”曹操应了一句,对于众将的心思,他其实明白一二,只不过他不好说话寒了手下人的心,眼下徐庶愿意退步,那自然再好不过。 张谦也是有佩剑的(徐庶给的),不过和曹操饮酒,自然不可能带剑上殿,于是又从曹洪手中接过宝剑。 真尼玛重! 这是张谦的第一反应。 接过长剑,张谦又让下人拿过两个酒杯,连同自己的酒杯一共三个,倒满了酒。 心里拼命回忆着,《三国演义》里周瑜舞剑的情形,怎么唱来着,丈夫处世兮立功名…… 只见他拿起一个酒杯,抬头一饮而今,身形晃悠,看得石广元有些紧张。 这人到底行不行? 而张谦此时终于慢吞吞的一剑刺出,随即停在那里,口中吟诵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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