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 华灯初照。 上京依旧是车水马龙。 好不热闹。 而此刻,一辆跑车疾驰而去。 钻入了市中心的某条繁华公路旁的胡同里。 随着地库缓缓开启,看的林轩都是一脸错愕。 “真没想到,这种古建筑还能有这么高科技的存在。” 林轩可是相当清楚这个位置的特殊性。 这里距离核心区域,也不过几条街罢了。 所有的建筑,可都是保护文物。 随便一个四合院的价格,都足够在外环买一栋楼。 而且无法改变外在的条件下。 开凿出一个地下室,这件事就是天大的本事。 怪不得酒桌上,所有人都说赵家底蕴深厚。 “这有什么难的,如果往前算的话,我还是个格格呢,所以你可是见到宝了。” 赵彩妮笑着,将车停下。 随后,两人便坐上了电梯,直达地上。 “哇,用不用这么夸张!” 随着电梯门打开。 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个古色古香的四合院。 而且此刻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往来端菜的人群都排成了行。 那热闹的景象,更像是过年。 这让赵彩妮都错愕的不知所以。 “这就是老丈人准备的家宴?” 林轩用肩膀撞了一下赵彩妮。 一句话,顿时让她脸色窘红。 “没办法,谁让你现在成了上京炙手可热的大人物呢,要不是我在这挡着,还不知道多少人送姑娘上门呢。” 赵彩妮抱着香肩道:“不说别人,就说那个思春的常柳风,今天看你的眼神,都恨不得把你吞到肚子里的感觉,我真的是想给她几个嘴巴。” “可惜,你的挑衅人家根本不接招,让你无地放矢。” 林轩笑着搂过赵彩妮的蛮腰。 今天饭桌上,作为冤家对头的两人几乎没说几句话。 赵彩妮的主动挑衅,常柳风全都当听不见。 这让她真的是无处发火。 “那还不是借了你的光,我现在可是大红人的女人,别人当然都要高看我一眼了,就像这阵势,可只有逢年过节才有,今天却为接待你,哎,真想不到,我爸这么势利眼。” 赵彩妮挽着林轩的胳膊,穿过跨院。 径直向着中间的四合院走去。 “这才是现实世界真正的法则,哪有几个赵大小姐,对一个厂医动情的,还记得自己为什么会成为我的女人嘛。” 林轩笑着眨了眨眼睛。 自己若真是一个普通的厂医。 她恐怕早就弄死自己了。 “讨厌,以前还以为是赔本买卖,但现在看起来,我赚大了!” 提起往事,赵彩妮不由脸色一红。 原想着狠狠整蛊一下这个乡下来的小子。 没曾想竟然把自己搭进去了。 “是赔是赚还不一定,我这个新女婿上门,对赵家可不一定是个好事!” 林轩眯着眼睛。 今晚他登门,不仅仅是见见老丈人。 更重要的是,他要得到赵家的至宝。 也就是那块被供奉在祖祠的长生玉。 但那可是赵家的珍宝。 也不知这老丈人,会不会割爱。 “爸,我们回来了!” 踩着鹅卵石,两人来到只有聚会才会使用的大餐厅门口。 赵彩妮面带微笑,对着里面喊道。 “回来好啊,回来好啊!” 赵家家主赵世民,立刻面带微笑地跨出门槛。 作为一家家主,亲自迎接一个晚辈。 这可是谁都没想过的事。 而他身后跟着的赵正阳等一众人。 也都是赵家的核心层。 “林少侠,久闻你的大名,今日终于得见,真是一表人才,气宇轩昂。” 赵世民主动伸出手,握住了林轩的手。 那咧嘴的笑容,看得林轩真是有些后怕。 别一不小心,把嘴笑开了花。 “赵伯伯,今天来得匆忙,也没有什么好的礼物,这是一朋友送的丹药,对您可是大补。” 林轩笑着,将武文鑫第一次给的见面礼直接递了过去。 虽说这宝贝也是千万级别的。 但相比起秘宝,可是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这……这太贵重了!” 看着眼前的丹药,赵世民自然一眼就看得出来其价值。 虽说是有价,但绝对无市。 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我老了,这实力也就这样了,没必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倒不如你自己留着,毕竟赵家的未来,可就在你的肩膀上了。” “赵伯伯见笑了,这种丹药对您来说是上好的补品,您就收下好了。” 林轩急忙将丹药推了回去。 一来是这丹药虽好,对他可是无用。 二来是送人的礼物,怎么能收得回来。 “爸,林轩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好了,毕竟是他一片孝心,况且以他的实力,这点丹药怕是毫无意义了。” 赵彩妮在旁笑道。 “对……对对对,一个能让天罡境跪求的高手,哪里用得上这种丹药,是我冒昧了。” 故意提高声音的赵世民,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这龙婿的厉害。 能够让天罡境下跪。 这够他吹一辈子的了。 “赵伯伯,那只是巧胜而已,算不得数。” 林轩谦虚的笑着。 他并不觉得有什么辉煌。 毕竟,曹玉英受了重伤,自己也是胜之不武。 “爸,是不是让人先进去。” 赵彩妮赶忙打断还准备说话的赵世民。 这一直堵在门口,也太尴尬了。 “对对对,这不是一高兴什么都忘了,来来来,快进屋,今天可是找了以前宫里御厨的后代,专门做了今天的菜品,还有彩妮出生那年藏起来的好酒,今天也可要好好品尝了。” 赵世民急忙拉着林轩,走回到足以容纳三十人的大圆桌前。 并且安排他坐在自己的身侧。 这可是连赵正阳都不能有的位置。 “爸,那酒不是要等我出嫁才喝,今天就拿出来,是不是太隆重了。” 赵彩妮撅着小嘴,在旁抱怨道。 不过脸上得意的微笑,已经说明了一切。 “这怎么能叫隆重呢,而是仪式。” 赵世民依旧紧紧地握着林轩的手。 “我们这小门小户,也没有什么太多的讲究,今天这顿酒席,就当是你们的半个喜酒了,日后你可就是我赵家女婿了!” “爸,你说啥呢!” 赵彩妮脸色一红,噘着嘴道。 “怎么,我说错了什么嘛?” 赵世民笑道:“反正,这女婿我认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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