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令_第369章 我们是普通朋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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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约了十二点吗?现在都要一点了。”
  林轩看着还在车里打扮的赵彩妮。
  此刻的她,不急不慢的抹着口红。
  “那能怪我嘛,从早晨到现在,你也不给我休息的时间啊,人家不得画美美的,才能配得上上京大佬啊。”
  赵彩妮一脸无所谓的喷着香水。
  反正在她看来,这顿饭吃不吃都无所谓。
  “你就别开玩笑了行嘛,你看看这街头,谁认识我?”
  林轩苦笑着。
  昨晚一战,得知内部的人并不多。
  见过他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走在街头,他依旧是个小透明。
  也没有人会把他跟那么一夜之间灭了楚家的王者,联系到一起。
  “如果你需要的话,一个晚宴就可以了,就凭你现在的名声,发出请帖谁敢不到?到时候你不就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存在了。”
  赵彩妮拿着眉笔,精心的化着妆。
  根本不去管时间到底迟了多久。
  “算了,我还是想做一条咸鱼,这种出风头的事情,还是交给苏傲雪吧。”
  林轩毫不犹豫的拒绝。
  他才不要走到哪里都被人防备着呢。
  “那就是了,你只是不愿意出名罢了,不过我有个问题很好奇,你说傲雪到底知不知道我偷着用她老公,又或者说,她到底知不知道,她老公是一个超级花心大萝卜呢?”
  合上和粉饼,赵彩妮笑看着林轩。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轩看着这奇怪的笑容。
  他一时弄不明白,她话中含义。
  “意思很简单,我是偷着用的,自然无所谓归属,毕竟你本来就不是我的,这就好似去别人家的院子里偷菜是一个道理,偷到了算我幸运,但对于苏傲雪来说,那可就不一样了,你可是她院子里的白菜,没事被别人偷着摘,那可是丢东西的。”
  赵彩妮神秘一笑道:“这就好比男人一般不在乎自己老婆婚前有过多少男朋友,但很在乎婚后的哪怕一点点暧昧,毕竟占有欲可不只是男人有,女人也一样有。”
  “所以,你绕来绕去,到底要说什么?”
  林轩依旧不是很明白。
  “你真是笨猪一样,我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就是如果苏傲雪知道我整天替她遭罪的话,你觉得她会接受吗?”
  赵彩妮推开车门,走下了车。
  林轩自然而然地跟了上去。
  “车到山前必有路,有些事,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赵彩妮的问题,林轩真的无法回答。
  毕竟,除了她之外,还有灵灵、轻眉。
  那些红粉知己,他可是一个都不能抛弃。
  “好吧,反正我觉得你心里还是有个准备,不过如果换成我,打死我都不会离婚,毕竟这么好用的男人,可不是那么容易找的。”
  赵彩妮抱着林轩的胳膊。
  不过她嘴角的坏笑,好似隐藏着什么秘密。
  “你还没告诉我,这个所谓的应酬是什么呢。”
  两人一步步向着约定地点走去。
  这里是个园林似的私房菜。
  必须要穿过美丽的花园才能到达。
  “是我的一个生意伙伴,西京人,最近总是三番五次地想单独约我,可又没有明确表示要追求我,所以我也没办法直接拒绝,只能拉着你一起来,希望他知难而退吧。”
  赵彩妮笑着道:“那你觉得我一会,应该怎么介绍你呢?”
  “你想怎么介绍都行,但最好说实话,我可伪装不了什么大公司老板,我更喜欢现在厂医的这个头衔。”
  想不到,又是这种事。
  或许这种烂桃花,是自己身边每一个红颜都要遭遇的。
  毕竟,随便拿出一个,那都是才貌双全。
  这种事对于她们来说,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我看你就是喜欢扮猪吃虎罢了,每次都装得那么弱小,不知害死了多少人。”
  赵彩妮噘着嘴:“我有时候都想不通,我这命运怎么就这么神奇,要不是那天车子爆胎,加上心情不好,我绝对不会误入那种烂酒吧,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有时候的相逢,或许都是老天注定的。”
  林轩笑着将赵彩妮拦在怀中。
  不过对于二人的相遇,他可不觉得是巧遇这么简单。
  毕竟,血冥王可是说了,他调查赵彩妮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相信那个爆胎,更是他背后安排的。
  “是啊,也不知道上辈子是不是杀人放火了,竟然让我掉进了你的陷阱。”
  赵彩妮突然坏笑着向前跑去。
  说他坏话的后果,可不怎么好玩。
  “好啊,你敢这么说我坏话,今天得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美丽的花园中,林轩和赵彩妮就和情侣一样,肆意打闹。
  没跑几步的赵彩妮,直接被林轩从身后抱住。
  “小坏蛋,我看你往哪跑。”
  林轩的魔爪,不留情的刺向她的腋下。
  怕痒的赵彩妮顿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刚化的妆……别让我笑了……”
  “一句错了可不行,今天必须要好好惩罚你。”
  林轩面带坏笑地看着股掌中的赵彩妮。
  这满园的花朵,也比不上她的美丽。
  “好哥哥……求求你放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好哥哥……我真的错了嘛。”
  笑得花枝乱颤的赵彩妮,撅着小嘴不住地哀求。
  那模样,真是可爱极了。
  “那还有呢?”
  林轩坏笑着,将脸探了过去。
  赵彩妮也乖巧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可就在这时,赵彩妮的余光中,看到了一个身影。
  站在不远处赏花的他,死死地盯着两人。
  “宋总,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赶忙羞涩地推开林轩,赵彩妮笑着走了过去。
  他就是今天中午要应酬的宋金鑫。
  比赵彩妮少长两岁的他,穿着西服打着领带。
  也算是一表人才。
  “我……我只是没事出来转转!”
  宋金鑫疑惑的看着走来的林轩。
  眼神之中,尽是醋意。biqubao.com
  自己好不容易约到女神吃饭。
  早就到了的他等了许久也不见人,却不敢打电话。
  于是只能出来透口气,却不想看到她和其他男人如此亲密。
  而此刻赵彩妮却拉着走来的林轩胳膊道。
  “对了,给您介绍一下,他叫林轩,我朋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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