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再晚走一天?” 林轩不舍的看着唐灵灵。 这几日朝夕相处,那可是酣畅淋漓。 “林轩哥……公司那边不能再拖了……而且……我真吃不消了,要不还是等姑姑来再说吧。” 唐灵灵怯生生的看着林轩。 她这次可是真的怕了。 这几天,她快要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即便这五星级的总统套再好。 她也没机会欣赏。 “谁让你这么国色天香,我忍不住嘛。” 林轩拖着腮帮子看着唐灵灵。 经过润泽的脸蛋,粉红透亮。 一双美眸更是带着秋波荡漾。 那迷人的腰线,简直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好嘛,人家又不是怪你……只是公司真的很忙……等我回去处理一下,在回来陪你好不好嘛,过两天就让姑姑来找你,到时候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 唐灵灵笑着在林轩额头上亲了一口。 这才拉着行李箱走出了五星酒店。 回过头,看着那高高耸立的建筑。 唐灵灵嘴角带着幸福的微笑。 她终于完成了自己最重要的梦想。 那么接下来,她要开始寻找关于那被抹掉的四年记忆到底是什么了。 不喜欢依依不舍的离别。 所以林轩并没有送她去机场。 伸了个懒腰,起身穿好了衣服。 眼下上京各个家族都没有在跟自己联络。 很明显,都是各种举棋不定。 林轩倒也比较自由。 没有了红颜陪伴,他决定是厂区里转转。 “你还舍得来啊,我以为你吃软饭吃上了瘾,不愿意回来打工了!” 当今厂区,正看到毛静拎着包,骑着小电动向外走来。 “静姐,怎么会呢,我这不是回来了嘛,毕竟软饭再好吃,也就是磨磨牙,咱勤劳朴素的生活习惯可不能丢,倒是你这上班时间,怎么准备偷溜啊?我可听苏总刚走,静姐这是带头偷懒啊。” 林轩嬉皮笑脸地看着毛静。 虽然是利用她进入工厂。 但不得不说,毛静对于自己的帮助可是相当大。 “放屁,我是那种人嘛。” 毛静翻了翻白眼道:“我今天是休假,准备去看看我姥姥,谁知道厂里有点事,我现在可是利用放假时间处理公事,没要加班费已经不错了。” “哟,原来是去看咱姥姥啊,要不我也跟着去溜达溜达呗?” 林轩知道,现在厂里已经没什么大事了。 生产原料以及管理也跟上来了。 所以他就算是回来,也没什么意思。 “我姥姥住在溪口湖,离着可不近,我这是准备起家换车才行,不过姥姥家的湖水可是相当不错,我从小就喜欢在那里摸鱼抓虾,你要是求我的话,我或许考虑带你去看看。” 毛静抱着肩膀。 作为人事主管,她平日里可不苟言笑。 但唯独对林轩例外。 谁让这家伙整天嬉皮笑脸、油嘴滑舌的。 “我就知道静姐疼我,那我就谢谢静姐呗。” 听到这话,林轩立刻笑着坐上了电瓶车后座。 “你个小懒虫,只要不上班,去哪都好玩呗。” 毛静给了林轩一个白眼。 这家伙最近真是越来越懒了。 不过,按说这样的变化,她应该很讨厌才对。 可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见到林轩,火就消了。 “哪能呢,这不是静姐带我长见识去嘛,我老家就是山林里,整天在这种大城市相当的烦躁,所以也想出去转转,最好是有山有水的地方,放松一下。” 本就在山林中长大的林轩,是真的不喜欢城市。 虽说那高山之巅交通闭塞,可却觉得自己自由自在。 现在到了交通发达的城里,却觉得堵得慌。 那种心情说不出来的压抑,让他真的有点想逃离。 “我看你就是懒,这样下去,什么时候能攒够老婆本,到时候看你打一辈子光棍。” 毛静嘴上嫌弃,但也很开心。 虽然知道两个人不可能。 但有的时候,反倒因为这种落差,更加珍惜。 一路将电瓶车开到车库门口。 毛静又换了一辆汽车。 拉着林轩向着远处驶去。 “我跟你说,不是我吹,这上京方圆两百公里之内,就没有那么好看的湖水了,我姥姥的村子都是吃那片水长大的,说是母亲湖都不为过。” 握着方向盘,毛静打开了话匣子。 “那里的水,都是绿色的,那里的鱼,都十多斤沉,还有螺啊、小鱼,用油一炸可好吃了,一会咱到了,我带你去抓鱼,你可得卖点力,别整天就知道打架,我可告诉你,只会打架的男人是不会有出息的,人之所以不是动物,就是有足够的理智。” “是是是,毛静姐说得对,我保证以后不打架了还不行。” 林轩面带微笑。 不得不说,在酒店里躺了三天。 虽然火是泄出去了,但还是有些无聊。 下次,可不能再让唐灵灵这么度过每一天了。 怎么也得找个有山有水的地方野战。 一想到这,他不由又想起了赵彩妮的末日房车。 不得不说,这玩意确实好用。 随时随地战火齐飞。 明天,他也得去买一个。 “快看,那就是溪口湖了。” 说说笑笑,两人下了高速。 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就看到远处那一大片的湖水。 林轩笑着,降下车窗,准备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咳咳咳……” 却不想,这一口下去。 整个人差点把肺咳出来。 “毛静姐,你别逗我了行不,还母亲湖,就算是洗脚水都没有这么大的味道,这是臭水啊,这水要是喝一口,保准立刻归西!” “不可能啊,去年我回来的时候,还下湖抓鱼呢。” 毛静诧异地降下车窗。 可那刺鼻的臭气,顿时让她透不过气来。 举目望去,原本应该是一片庄稼地包裹的山村。 此刻就破败地矗立在那里。 原本应该呈现的绿色庄稼地。 竟然都是一些瘦不拉几黑黝黝的玉米杆子。 哪里还有半点欣欣向荣的景象。 “或许,是那边有问题吧。” 就在毛静疑惑不解的时候。 林轩已经发现了湖水的另一侧,有几排大大的厂房。 几个大烟囱正喷着黑气。 致使整片山都发黄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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