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纪连齐低沉的嗓音在耳畔响起。 叶莺回过神,疾步跟上。 他不屑搭理,那就算了。 等到纪连齐敲响家门的那一刻,叶莺是真的开始紧张了。 是王秋红来开的门。 门打开的同时,伴随着王秋红错愕神情的同时,一道疑惑的声音在叶莺的脑海里响起。 【儿子不是说会带那死肥婆回来吗?怎么带回来的是这么个漂亮姑娘?】 叶莺微微一笑。 果然没认出她来。 今非昔比,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令人多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的大胖子了。 模样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王秋红与自己也仅见过一次,加上自己也化了妆。 认不出来,倒也正常。 王秋红诧异的目光来回在叶莺和纪连齐的身上打转,接着疑惑地问纪连齐:“这位是...?” 纪连齐皱了皱眉,正欲解释,忽然王秋红表情一变,兴奋地插嘴道: “明白了!好儿子,是不是你想开了跟那胖子离婚了?” “你个不省心的,偷偷给妈惊喜是吧?” “臭小子,居然还骗妈说要把那死胖子带回家!你妈我当时都要气炸了。” 说着,王秋红装模作样地捶了一下纪连齐,脸上的笑容却是一点也藏不住。 她甚至一把拉过叶莺的手,十分热络地把叶莺拉进了屋里。 “快进屋!这天大的喜事儿,怎么也得给你爸看看!” 王秋红一边拉着叶莺进屋,一边回头上上下下打叶莺,眼神里是止不住的满意。 “哎呀,这媳妇我真是越看越满意啊。” 感叹完,她又扭头瞪剜了一眼纪连齐:“你说你,你要是早按照这个标准去找媳妇,你妈我也不至于气个半死!” 纪连齐:“.....” 叶莺就这么静静地笑看着,不说话。 待他们二人坐下后,王秋红回房把纪连齐的父亲给推了出来。 纪连齐的父亲坐在轮椅上,看见纪连齐,常年无神的双眼一下子亮了起来。biqubao.com “你回来了。” 纪连齐几步过去,从王秋红手里接过轮椅,“爸。” 叶莺打量着纪连齐的父亲。 一看就知道病了很长一段时间。 但此时此刻,那双眼睛却是精神无比。 她正想开口喊人,却发现纪兴国的目光也落到了她的身上。 发现叶莺和自己想象中的出入有点大,纪兴国带着疑惑地看向纪连齐:“连齐,这位是...?” 他分明听说,他儿子娶的是个大胖媳妇。 一旁的王秋红分别倒了四杯水,笑眯眯地插嘴道:“儿子,你自己跟你爸说吧!顺带给咱俩好好介绍一下这位姑娘!” 纪连齐撇了一眼微微带着笑意的叶莺,沉声解释:“...她是叶莺。” “什么?”王秋红把放到嘴边的茶杯放下,惊讶又仔细地看了叶莺好几眼,才再次露出放心的笑容: “你这孩子,瞎胡闹什么呢?这姑娘长这么好看,叶莺哪一点能跟她相提并论?” 叶莺脸上的笑意加深。 听了王秋红的话,纪连齐神情有些无奈,但瞥见叶莺唇边那抹偷腥一般的笑意时,他微微眯起了眸子。 “妈,要不你自己问问她?” “问就问!”王秋红哼了一声,扭头拉过叶莺的双手:“来,姑娘,怎么说咱们接下来也是一家人了,咱这两个老东西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儿呢。” 叶莺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双手,皮笑肉不笑道:“我就是叶莺啊。” “叶莺?!”王秋红瞳孔倏地瞪大,表情像是见了鬼。 王秋红又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盯着叶莺看了有一分钟。 虽然确实有一些神似的地方,但打死她都不可能相信眼前这人是叶莺! 她露出一个干巴的笑容:“快别逗我这老东西了。姑娘,你怕是跟我之前那个晦气的儿媳妇同名同姓吧!巧了!” 纪连齐:“.....” 叶莺的变化真有这么大吗? 以至于当事人自己都承认了,他母亲却还是不相信。 看着王秋红怪异的神情,叶莺忍不住又笑了。 “您要不再仔细瞧瞧?我就是那个叶莺。” 王秋红这下彻底愣住了,她不由又认认真真地打量起叶莺来。 几分钟后,她终于断定眼前这人还真就是叶莺,一改先前的态度,脸色瞬间难看起来,笑容也消失地无影无踪。 “怎么会是你?!” 叶莺的脖子右边有一颗痣,王秋红当时和叶莺干架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点。 加上她越看越觉得眼前这人的身上好像确实是有那个死胖子的影子。 这两点一结合,应该错不了。 王秋红忽然觉得自己老脸被扇了几个巴掌,真是丢死人了。 将王秋红的变化看在眼里,叶莺不住在心里偷笑。 估计这会儿肠子都悔青了! 前面有多满意她这个所谓的“新媳妇”,在得知她就是叶莺后就得有多后悔。 王秋红冷着脸,看向纪连齐,眼中带着深深的埋怨。 埋怨他为什么不事先跟自己打招呼,那胖子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居然瘦得让她都认不出来了。 让她丢脸都丢尽了! 这时,外头传来一阵敲门声。 “是谁来了?”纪兴国皱着眉头问王秋红。 王秋红茫然地摇摇头,很快反应过来,外面的人应该是自己邀请过来的! “我、我去看看。”她一脸心虚地起身去开门。 门一开,是一位绑着两条大麻花辫的姑娘。 “王阿姨好。” “好,好..玉婷快进来坐吧。”王秋红有些尴尬地把人给带了进来。 这是她特意叫过来的,是社区主任的女儿廖玉婷。 王秋红得知纪连齐要把叶莺带回家过年,一开始非常抗拒的,说什么也不让带。 但得知这是纪兴国的主意,她只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虽然纪连齐也和她做了好几次思想工作,她也答应让叶莺回来过年,但并不代表她承认这个所谓的“儿媳妇”。 她私心里还是希望纪连齐把叶莺给踹了,接触别的姑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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