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以前也还算顺,但却远没有到了深市之后顺。 她不禁怀疑,是不是因为远离了林冉冉这种衰人,让她的磁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期间,她和红太阳食品厂的胡勇联系过,可乐的销量虽然暂时还没有出现非常大幅度的增长,但也已经稳步上升,故而她能拿到的提成也多了起来。 在得知她去深市倒腾“别的”以后,胡勇很惊讶,不禁在电话里感叹了一句“有魄力”。 最后,胡勇还表示:虽然她现在不在辽市了,但鑫鑫百货的这一桩生意是她促成的,只要两家还在合作,她的提成就一定会每个月按时给她汇过去。 汇钱那不得有个银行卡吗?于是叶莺为了方便以后,又去银行开了户。 在此期间,正鼎集团的需求量一直稳步增加,为了能多搞点货进来,叶莺把拿出第一个月的利润的一半,让安永波帮自己从别处再弄来几张大一点的批条。 于是才两个月的时间,他们从吉水县采购了大概有将近五万多吨的玉米。 眼下已经十二月底,还有不到一个月左右就过年了,现在运输费用开始逐渐增加,而再过一段时间海运公司的发船频率也会开始降低,而他们也就不得不暂时提前结束今年的工作了。 所以,叶莺打算准备在年前再走最后一批货过来。 这会儿便是在核算成本,让自己的利润能够最大化。 其实这期间她已经靠倒腾玉米赚到了一些钱。 当初才来到深市的时候,捉襟见肘,为了省钱,她在城中村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屋子,主要图价格便宜。 后来觉得挪地儿太过于折腾,索性也就懒得搬了,左右她在这里应该不会待很长的时间。 这毕竟不是一门长久的生意。她来,主要是想投机倒把赚比快钱,准备创业去! 所以,这里不仅是她办公的地方,也是她的住处,一举两得还省钱。 条件虽然稍微有点差强人意,但她知道不会持续太久的。 赚到钱的第一时间,她就给老家安排装了一个电话机以便方便联系老人。 钱是已经汇过去了,只不过没这么快,因为个各方面原因还在排队。 而郭凡为了方便工作交流,也在附近租了屋子住着。 于是叶莺就在深市一边努力搞钱,一点努力减肥,靠着运动和控制饮食,现在体重已经降到120斤左右了。 每天雷打不动早起空腹有氧运动,晚上尽可能少吃,完了再饭后溜达消消食,两个月减掉了有30斤左右。 30斤是什么概念,曾经她的一条腿恐怕就有这个重量了吧? 一想到自己竟然能够咬牙坚持下来,她还是觉得挺自豪的。 但现在已经到了瓶颈期,体重接下来会比较难以突破了。 不过,她对这个已经很满意了,剩下的,就交给时间吧。 这下,应该没人再喊她“死胖子”了吧? 两个月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但也足以发生了好多事。 叶莺前段时间和秀莲通话的时候,才知道林冉冉在额头上的伤好了之后,就被林杰强行给送回了家里。 更为狗血的是,林冉冉是自己把头给撞破的,只是为了能够留下来。 但林杰被她坑得够够的,是铁了心要把她给送走,无论她如何哭闹都无济于事。 知道这个结果,叶莺当时别提多开心了。 除了这个消息外,她还收到了孙琳的好消息——她有孩子了。 如此看来,这个魏红星总算开窍了。 孙琳结婚三年终于得偿所愿,叶莺打心里为她高兴。 好事一件接一件来,挺好的。 就是不知道那一直没联系过的汉子如今过得如何—— 突然,门外传来沉闷的敲门声。 叶莺头也不抬,手里的计算器一直按个不停,而外面的敲门声也没有停歇。 眼看叶莺没有去开门的意思,郭凡放下账本起身:“莺姐,我去开门。” “去吧。”叶莺头也不抬,“不会是邮差吧?最近貌似有我的包裹!” 秀莲前一阵子说给她寄了东西,她算了算时间,猜测有可能是邮局的人。 郭凡拉开门,愣了一下。 门外,站着一名身着军装常服的军人。 郭凡下意识以为对方敲错门了。 “请问你找……” 男人看见郭凡,面色一冷,“我找叶莺。” 不知为何,郭凡莫名有点怕眼前这个带着无形压力的男人。 他急忙回头朝屋里喊了一声:“叶莺,外面说是找你的。” “谁啊?”叶莺疑惑的嗓音传来,看见门外之人,怔住了。 “纪…纪连齐?你怎么来了?” 她出现幻觉了? 叶莺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用力揉了揉。 而眼前之人,还是那个人。 确认眼前站着的真是纪连齐,叶莺的心里泛起一丝难以言喻的情绪。 纪连齐的目光来回在叶莺和郭凡身上巡视,看向叶莺时,眸中除了震惊还有不可置信。 他同样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瘦了一大圈的人是叶莺。 “怎么,不欢迎我进去坐坐?” 说这话的时候,纪连齐的眸光暗了暗。 他的目光看得叶莺既紧张,又心虚。 看起来就像她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一样! 她明明什么也没干! 为何要以一副“她对不起他”的表情看着她? “当然可以,进来吧。”叶莺转身进门。 纪连齐跟在身后,一边打量着屋里的陈设。 “地方小,请便吧,纪大营长。” 待纪连齐找地方坐下后,叶莺给他倒了杯水,接着道:“不过可能需要你先在这里自己待一会儿了,我们还有一点账没算完。” 说完,叶莺就回到办公桌前坐下,继续和郭凡把未算完的账给算了。 真不是她故意冷落纪连齐,这个账,关系着她的利润! 望着办公桌前认真工作的两人,纪连齐几不可见地蹙了一下眉头。 如果不是再三确认过自己拿到的地址没错,方才见面的那一瞬间,他都要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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