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莺在心里吐槽一句,到底是没对她咋样,看看这表面和平的邻居关系能维持到何时吧。 她知道李寡妇家院子里种有葫芦,部分藤蔓已经顺着墙壁爬到她们家了,那蔓延过来的藤蔓上还挂着几个绿色的葫芦呢。 叶莺回到院子里,立马搭了把梯子,拿着大镰刀把蔓延过来的葫芦和藤蔓麻利的都给砍了下来。 被砍掉的葫芦和藤蔓,她直接从墙壁上扔到了李寡妇家院子里去。 几分钟后,李寡妇发现了被砍掉的葫芦和藤蔓枝,隔着墙壁尖叫道:“啊!!叶莺,李艳梅,你们这俩天杀的娘们儿,做什么把我的葫芦树给砍了!” 叶莺听见李寡妇的大呼小叫,优哉游哉地从屋里冲了出来,然后从梯子爬上墙边,伸出脑袋笑眯眯地对李寡妇说道: “李寡妇,对不住啊!你这株葫芦藤蔓都蔓延到我们家了,占用了我们的地盘了,还招蚊子虫子,我妈觉得这玩意儿晦气,就让我给砍了!” “你!” 李寡妇看见叶莺这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气得直翻白眼,本来就不年轻的面孔看起来更加显老。 但是她最多也就只能在原地干瞪眼,什么也做不了,因为她的葫芦树确实长到了叶莺他们家! 原本在做饭的李艳红听见吵闹,以为出啥事了,急忙从屋里出来。 看见叶莺在爬墙,两眼一黑: “哎呀妈呀,英子!你个死丫头不要命啦你!你自己几斤几两不知道吗?那梯子它可不稳呐.....” 叶莺:“......” 原主这妈是句句没提她胖,但又是句句在都嫌她胖啊! 减肥事业还是不能停啊。 晚饭的时候,家里来人了。 来的是叶顺成的堂哥两夫妻,也就是叶莺应该称为堂伯父和堂伯母的人。 这俩人说的好听是来看从县里回来的叶莺,但其实是来蹭饭的。 这夫妻俩是空着手来的,叶顺成见他们来了,麻溜的让叶莺帮着去农村供销社打二斤散装老白干,再买瓶大家都可以喝的健力宝。 村里的供销社虽然不大,但也五脏俱全,基本能满足农村里的日常开销。 售货员是一个年轻的姑娘,见到叶莺拎着个壶进来,就知道是来打散装酒的。 但那姑娘好像认识自己似的,盯着她看了足足有好一会儿,才接过她递过去的壶。 待姑娘给打完酒,把酒壶递还给她时,带着嘲笑的语气说道:“唷,这不叶莺表姐嘛?你还真的回来啦?” “几个月不见,表姐你咋还是这么胖啊!” 听见“表姐“这个称呼,原本对这姑娘无感的叶莺不禁仔细端详着她的脸,很快便确认这是原主的表妹陈小芸。 陈小芸小学毕业,比她小个两三岁,两人虽然是亲戚,但因为叶莺在村里的名声臭得很,所以她是打心眼里看不起叶莺的。 对此,叶莺也没什么所谓,只要她别来自己面前作妖就行。 她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人喜欢。 她只能说会尽可能的让大家对她改观。 思及此,叶莺敷衍回道,“嗯呐。几个月不见,小芸倒是长的越发好看了哈。” 但陈小芸并不接她的话,只是谈及了许多人都在意的话题: “表姐,听说你嫁了一个军官。” “啊,那又咋了呢?” 陈小芸眼珠子贼溜溜地一转。 “那你能不能给我也介绍一个?我比你可勤快多了,还比你长的好看比你瘦,肯定会有能看上我的吧?” 在这个年代参军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往夸张了说,当了兵,全村人都来送行。 而且,当时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是崇尚军人的,所以很多女青年都渴望能找一个军人成家。 陈小芸打的如意算盘,她大老远听见喽! 不过她有这个想法也不奇怪,毕竟就村里这些“街溜子”,换作她她也看不上。 除了原主这不挑食的娘们儿。 知道了陈小芸的想法,叶莺鸡贼地笑了一下:“妹啊,不是姐不帮你!” “人啊,贵有自知之明啊。且不说你长的如何,据我所知,我认识的都说自己喜欢丰满点的,你看你这熊无二两肉,要文凭也没有,一看就不合适啊!” 陈小芸急了:“咋可能呢!表姐你就瞎忽悠人吧,不介绍就算了,咋还埋汰人?你有啥了不起的。” “我可没有埋汰你哟!事实就是那样!”叶莺轻飘飘地笑着否认,给了钱,拿着装了白酒的壶和健力宝,转身出了供销社。 再说回叶顺成的堂哥叶顺明,见到安小彤这八九岁的大姑娘,反应几乎和前面所有人都是一模一样的。 “咋了,英子还嫁了个二手货?” 叶顺成抽了一口水烟,哼了一声: “咋可能呢,这丫头是她回村路上从人贩子手里救下的一姑娘。她男人好着呢,当兵的,营长!” 听见叶顺成语气里的嘚瑟,叶顺明撇了撇嘴角,从他的手里把水烟拿过来跟着吸了一口。 “你就嘚瑟吧!谁不知道英子干的那点破事儿啊!” “要不是她给人家下那种药,也不见得那当兵的会娶她个大胖丫啊!你说是吧?” 叶顺成顿时有点不爽,“那也比你那街溜子好大儿强吧,成天就知道在村儿里晃悠来晃悠去的。” 叶莺买酒回来,自然是听见他们俩人的对话,但她没说话,笑眯眯地把酒放到了桌上。 吃饭时,叶顺明两口子终于说明自己的来意。 他们的好大儿把隔壁村儿的人给打了,人家家里人带着警察过来要赔偿,但是他们拿不出这个钱来,所以过来借钱来了。 一听说是来借钱来了,叶莺急忙赶在老两口前面开口:“堂伯父,伯母,不是我们家不想帮你,只是实在拿不出来啊!” “我们家和你们家都一样情况,你们家都没攒下钱,我们家怎么就会有钱了?” 一听叶莺不肯借钱,叶顺明的媳妇立马拉着一张脸: “哼!你不想借就直说呗,扯啥犊子呢!” 说着,把筷子“嚯”地往桌上一摆,直接饭都不吃了,拉起叶顺明就要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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