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的公安叹了口气道:“没事就好。从今年迄今为止,公安局陆续接到过很多拐卖妇女的形式犯罪案件。” “但由于人贩子的交易方式比较隐秘,且又都是把妇女儿童卖到非常偏僻的深山里,侦破的难度非常之大,所以你们母女俩往后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些!” 母女? 叶莺低头觑了一眼这个黄毛丫头,原本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这小丫头片子全程管自己叫妈,她却说这丫头不是自己的孩子,警察叔叔会不会调查她? 再对车上的乘客进行了一番嘱咐之后,那两名公安便声称要去抓人贩子,下车了。 公安走后,耽误了不少时间的乡巴终于缓缓启动。 叶莺打量着身边的小女孩,狠狠地皱起了眉头。 咋滴,她这是在路上白捡了个便宜‘女儿’? “孩子,你到底想干啥?骗人可是不对的,你别想赖上我啊!” 那小姑娘撅起嘴巴,一脸可怜兮兮地望着叶莺:“阿姨,你就收留我嘛!我什么都会干,你现在放我一个人,万一那两个坏人又回来了怎么办?” “但我毕竟不是你妈,我怎么能收留你?” “求求你了阿姨。”小姑娘小声乞求,一双大眼睛扑簌着,眼看着眼泪就要落下来了:“我不想回家!我的后妈很凶,她总是打我!” 这姑娘本来就长的标致,只不过是被弄脏了,那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珠子直盯着自己看,叶莺的最后一丝防线都要因此决堤了。 确实不能留她一个人,但是也不可能一直把她留在自己的家里啊! 这么大一闺女,说不见就不见了,她的家里人知道了得多担心! 为今之计,只能先将她带回乡下了。 等过阵子回军属大院的时候,再把这孩子一起带上,给送到警察局里,让警察帮忙联系她的家人,送她回家。 这么一想,似乎也没什么毛病,叶莺也就没暂时由着这孩子跟着自己了。 一路上聊下来,她从这女孩身上获取到了几点信息:小女孩名叫安小彤,今年9岁,家里是住在城里的,已经上小学了。 但当问起她父母的名字,是做什么,以及一些关键信息时,却是死活不肯说。 就好像嘴巴被胶布粘起来了一样,严实! 叶莺无奈,便没再继续问下去了。 不知不觉间,许是太累了,安小彤就靠着她的肩膀睡着了。 直到下午四点多,乡巴经过一个又一个村庄,和一大片又一片无边无际的稻田,终于到了叶莺老家所在的村子——大堰村。 在乡下,“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新婚夫妇入洞房,计划生育不能忘记”等之类的红色标语随处可见。 现在已经八月底,再过不到一个月就到了秋收的季节了,远处稻田里还是以前绿油油的,一大片一大片的,看起来很壮观。 叶莺上辈子虽然在农村里长大,但到底是没见过这样的景象,一下子诧异住了。 可以想象等到秋收的时候,会有怎样一番景象。 见叶莺还愣在原地,安小彤拉住了她的手,“阿姨?不走吗?我肚子好饿哦!” 叶莺低头捏了一把安小彤脏兮兮到了脸蛋:“催啥催你,我又没喊你跟我回来!” 但到底是天色已经渐渐要开始暗下来了,她也不好耽搁,拉起孩子,凭借着原主的记忆开始往村子里走,寻找那个所谓的“家”。 村口有棵大榕树,此刻也许是还没到吃饭的点儿,聚集了不少老头老太太在底下唠嗑,似乎起着村里情报站的作用。 叶莺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这场面她太熟悉了,因为在二十一世纪的农村里依旧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组织”。 这架势,只怕是路过的狗都要被这些老家伙们说上两句吧。 更何况原主还是一个名声在外的人,做出了那么惊世骇俗的“大事”。 这一回来,不得被这些村民给公开处刑那才有鬼吧! 叶莺低着头,拉起安玥冉加快了脚步,心里默念: 别看见我....别看见我! 如果是原主,肯定是大摇大摆地晃过去,压根不带怕的。 但她是景薇。 在这当头,她还不想惹麻烦,只想快点回那个家吃上口饭,奔波一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但说来也奇怪,也不知这群老家伙们是没认出她来还是怎么着,竟破天荒的没议论她,只是突然陷入了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叶莺没敢回头,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正当她庆幸自己得以成功逃过一劫时,身后传来一个令人窒息的声音。 “艾玛,大伙快看呀,前面那人是叶莺那混蛋婆娘吧?!” 完了,还是被认出来了! 叶莺提了口气,正想撒丫子跑路呢,又有人搭腔了。 “刚刚俺这左瞅瞅右瞅瞅的,寻思这胖子是谁呢,半天没认出来,原来是那个混不吝啊!” “这婆娘竟还有脸回来呢!脸皮真厚!” “这有啥好稀奇的?不厚点脸皮她能成军媳啊?人家能看上她?” “这不对啊,她不是去了叶宁部队里没几个月?怎么就带着个孩子回来了?” “天哪,你们这倒是提醒俺了,俺得赶紧回家了!让俺儿媳妇把自己男人给看好了!你们几个老东西们先聊着啊!” ..... 这东一句西一句的,议论的声音虽不大,但却仿佛将叶莺给钉上了耻辱柱一样。 她牵起安玥冉的手拔腿就跑! 这也太顶了,能让最后那个老太婆说出这样的话来,这原主到底是做过什么丧心病狂的事! 能不能别这么搞她啊。 在村里跑了有一阵,一大一小已经气喘吁吁,累得跟狗似的了。 看着眼前的两座平房,叶莺小小地惊讶了一下。 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在脑海里,但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来,没想到竟然能够把路记得这么清楚,也是稀奇。 这就是她未来的“家”了。 这时,恰巧隔壁的平房开了门,接着一个中年妇女端着脸盆,豁地往外倒了一盆水。 这是隔壁家的邻居,村里人称“李寡妇”。 虽然她被称为寡妇,但她却不是一个真的寡妇,她是有男人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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