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准备充足啊,是早就有了离家出走的打算?” 李辰实在想不通一个女孩儿的闺房里怎么会有崭新的男子衣物,加上之前苏锦帕的种种言行,李辰立刻料算到,苏锦帕可能不止一次地动过翘家跑路的念头。 苏锦帕轻哼一声,大大方方地承认道:“要不是你东厂的走狗太多,我早跑了!” 李辰哈哈大笑。 “这天底下,敢当着我的面说东厂走狗的可不多,你算一个。” 两人都不是婆妈的人,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稍微收拾一下立刻就可以出发。 安排了万娇娇去打招呼,李辰临出门的时候,也懒得去和苏震霆再说废话,直接就把他女儿给拐跑了。 两人唯一从大将军府带走的,就是两匹马。 明面上,他们什么随从都没带。 可暗处,却有东厂的天罗地网在周围保卫。 李辰不傻,哪怕是为了泡妞,他也不可能不做好自己的安全工作。 这天底下,想他死的人可远比想他好好活着的人多太多了。 刚出了大将军府,苏锦帕如梦初醒,扭头对李辰问道:“我们去哪?” “通州吧。” 李辰说道:“年前的时候在那边安顿了一批灾民,眼下也正好看看那些灾民过得如何了。” 选择这个地点,李辰是深思熟虑过的。 通州既离开了京城,但距离又不十分远。 即便是在交通并不发达的现在,二三十里路,也就是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可以到,完全足够应付任何突发状况。 对于这个安排,苏锦帕并没有意见。 她也知道李辰能抽出两天时间来已经是难能可贵,而这两天,要是去远一点的地方,恐怕赶路都不够,更不要说来回的路程,就更别提体验生活了。 刚出了京城,苏锦帕的心情明显就愉悦了起来。 就如同一只放出笼子的金丝雀。 李辰的心情也不错。 苏锦帕心情好,是因为能体验到她一直想要的生活,自由自在没有约束的那种生活,尽管只有两天时间,但也已经难能可贵。 而李辰心情不错,是因为经过了朝廷这么久的努力,京城外面的灾民总算是大幅度减少了。 虽然路过的百姓依然面黄肌瘦,衣衫褴褛者多,但至少不再是去年年底的时候那种大片灾民聚集,躺、站、坐在路边哀嚎惨叫的凄惨模样。 这已经是一个长足的进步。 也算是李辰这段时间殚精竭虑,实实在在的政绩。 两人一路谈笑风生,相伴朝着通州方向行去。 总共就二三十里的路,就算是边走边游玩,两个时辰之后李辰和苏锦帕也已经进入了通州地界内。 “那是不是红薯?” 苏锦帕突然的一句话引起了李辰注意。 顺着苏锦帕指着的方向看去,李辰果然见到刚开耕的田埂边,种着一片不太起眼的小苗。 若是寻常人,看了一眼也就走过去了,但李辰和苏锦帕却对红薯极为熟悉,绝对不会认错。 “走,去看看。” 李辰一乐,策马朝着红薯苗那边过去,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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