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大黑疑惑的目光,刚才臭美得不行的程逸安这会儿反而局促扭捏起来。 她不自在的伸手扯了扯叶子短裙的下缘。 明明先前光着两条腿在大黑面前晃来晃去都已经习惯了,现在有了一条短裙的遮挡,那死去已久的羞耻心突然又开始发动了猛烈的攻击。 程逸安走路都不自觉开始夹着腿,好似生怕泄露一点春光。 大黑盯着程逸安古怪的姿势,瞳孔不断地变化着,头上一对黑白渐变的尖耳也飞速转动着,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他当然记得雌性刚开始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全身都被触感奇怪的皮包裹着。 但到现在他也明白了,那些东西是可以随意脱下的,就比如雌性放在山洞里的那层厚厚的皮,还有她现在上身穿着的只有两根带子挂在肩头的白色的东西。 而原先包裹着雌性下身的那个两条腿形状的,被丢在了那群兔子的地盘上。 从那之后雌性就一直光着两条腿。 他当然不介意,他还很高兴,他喜欢两个人坦诚相对肌肤相触的感觉。 雌性的腿又软又滑嫩,每晚睡觉的时候,他都会悄悄的用自己的腿夹住雌性的腿,轻轻的蹭一蹭,小心翼翼的不吵醒雌性。 仅仅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那种肌肤相碰的感觉就能让他感到自己与雌性之间的亲密无间。 这种亲密,让他有一种久违的家的感觉。这是属于他的雌性,这是她给予的归属感。 他从一个无牵无挂,即便死了也没人会在意的流浪兽人,变成了一个肩上担起一个家庭的未来的普通兽人。 可现在,雌性又用这么几片树叶将下身遮挡了起来。 虽然只是几片树叶,就算遮也根本遮不住什么东西,但他心里却忍不住敲起了警钟。 不愿与他坦诚相对,是不是一种开始疏远他的征兆? 是他最近做错了什么吗? “咪呜~” 两只耳朵一趴,大黑叫声变得凄惨,疾步走过去两手抓住程逸安的手腕,试图用脸颊去蹭她的脸。 但最近天气真的越来越热,这会儿太阳也出来了,大黑身上的温度就不那么讨喜了。 被他握住的手腕像是被灌满热水的热水袋贴住一样,烫得程逸安整个人都焦躁起来。 “你别贴过来,热不热呀。” 她皱着眉头躲开了大黑的蹭蹭,顺带略有些嫌弃的抽出了自己的手。 大黑脸上讨好的笑容一下子裂开了,他眼神变得惊惶,无助的站在那里瞅着程逸安。 “安?” 他可怜兮兮的小声叫唤着。 那眼神里的惊慌失措太坦诚了,程逸安甚至不需要猜测他的心思,只要看一眼那双干净澄澈的眼睛,就知道他此刻的心情。 她刚才好像是有点凶了。 程逸安在心里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而后主动伸手,牵住了大黑的小拇指。 “你身上太热啦,这样牵着好不好?” 大黑耳朵瞬间又立了起来,低头瞪圆了瞳孔瞧着两人也算是牵在一起的手。 程逸安手晃了晃,大黑眼神也跟着晃了晃。 身后尾巴也跟着摇了起来。 程逸安知道这人这就算哄好了。 太好哄了,大笨狼。 她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举起两人牵在一起的手,在大黑眼前晃了晃,教他说: “大黑,这样叫,牵手哦。牵,手。” “牵?” “牵手。” 程逸安教得很耐心,但翘舌音对大黑来说仍旧是学习说话路途上不可撼动的一座大山。 “牵、牵……牵……嘶——” 手这个音大黑无论如何也发不出来,程逸安也不强求。反正这个词也只是她临时起意教着玩儿的,学不会也没什么关系。 “对,牵牵,牵牵。” 程逸安又晃了晃手,看着大黑眯着眼笑起来。 “牵牵。” 大黑很满意这个词,学着程逸安的动作,不停的摇晃着两人牵着的手,嘴里不停的重复着“牵牵”的发音。 每次这个时候,程逸安才会真的相信大黑还是个未成年的兽人。 尽管外表看起来是个健壮有力的男人,但每当他学会一个新的发音,他眼里升起的亮光和毫不掩饰的笑容,都宛如一个天真单纯的孩童。 程逸安嘴角也翘得更高,两个人手紧紧牵着,一起走到了被冷落的猎物跟前。 这段时间他们每天都能吃得很饱,所以现在看见这样一头庞然巨物,程逸安也只是在心里惊叹了一声: 好大一只羊。 大黑一会儿低头瞄着手,一会儿又观察着程逸安的反应。 雌性好像,并没有表现得很高兴? 是觉得这只羊还是太小了吗? 大概是吧,毕竟只是一只小羊羔而已。 他眼底显出一丝焦躁和心虚。 虽然他很想告诉雌性,尽管只是羔羊,但这头羊是他第一次自己成功捕猎回来的,而不是往常那样要么走运捡到了已经死去的猎物尸体,要么捡别人没吃完的残羹剩饭。 可他说不出口。 他在心里把自己已经学会的雌性的语言翻来覆去的组织了个遍,随即挫败的发现,根本无法拼凑出他想表达的意思来。 他心情沮丧,手上也没了力气,竟然松开了程逸安的手。 程逸安转头看了他一眼。 大黑低着头,垂着眼皮看着地面,连脑袋上的耳朵都耷拉下来。 刚才还好好的,这又是怎么了? 这人还真是跟小孩子一样,情绪变化就跟变天一样毫无道理可循。 程逸安有点无奈,捏了捏大黑的手算作安抚,随即蹲下去查看猎物。 在这兽人世界生活了这么多天,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看见巨兔尸体会害怕得尖叫发抖的现代菜鸟了。 不管是体态还是心理,都有了巨大的变化。 比如现在,她已经可以面不改色两手揪着羊角,拎起羊的脑袋,直视着它瞪得快要暴突出眼眶的双眼。 这只羊是被一口咬断了喉咙死掉的。 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没有别的伤口。 它通身雪白的毛发,看起来比兔子的毛发还要柔软,程逸安忍不住真的上手摸了一下,然后就停不下来了。 羊毛是真的舒服啊。 要是能拿这些毛做一身衣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785/72588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