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吃了一盘,你不噎谁噎。”吴斜晃了晃空了的饮料瓶,“一口没给我留啊。” 王一六傻乐,“忘记了。” “算了,我再拿一瓶。”吴斜说。 于是又叫了服务生,拿了一瓶饮料,又点了许多肉。 在王一六狼吞虎咽吃了三个盘子的肉后,速度终于慢了下来。 吴斜他们也终于能吃上了。 胖子也不再和吴斜谈话了,专心吃饭。 这都是和王一六吃饭吃多了养成的好习惯。 吃饱喝足的众人起身出了饭店。 本来要开车的吴斜被胖子挤了下来。 “胖子,你干嘛?”吴斜问。 胖子嘴角挂着笑,“北京胖爷比你熟,带你们去个地方。” 吴斜坐到后面,“这车是我租的,下午要还。” 胖子挥挥手,“放心。一两个小时就差不多了。” 这车一路上七拐八拐,拐到一条人流量没那么多的街道。 吴斜挑眉,“胖子,这是……” 胖子打开车门,下了车。 王一六本来还在睡,听到胖子关车门的声音惊醒,也一同下了车。 小哥也顺势下了车。 胖子笑的说,“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岸,去撑面子怎么能没有西装。” “没必要吧。”吴斜嘴角抽了抽。 胖子拍了一把吴斜的后背,“说什么呢,那是新月饭店的拍卖会,会员制的,里面的宝贝都不是一般的宝贝。” 吴斜说,“不就是上次六六吃饭的那一家饭店吗?” 胖子摇头,一副神秘的样子,“他不拍卖的时候是普通的饭店,而拍卖会举办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新月饭店。” “神神秘秘的。”吴斜喃喃。 胖子到了一家店铺,推开了门。 这个店铺虽然没有招牌,但是橱窗里的东西一目了然。 向里面看去密密麻麻全是西装。 胖子朝里面喊,“老刘,来照顾你生意了。” “呦,这不是潘家园的胖爷吗!”里面出来一个中年人,脸上堆着笑迎了上来。 无邪怼了怼胖子的胳膊,“靠谱吗?” 胖子小声,“咱们只去一次,质量啥的差不多就行,这家是我知道的最便宜的了。” 吴斜无语了。 王一六一进门就盯着老板桌子上的花生了。 只有小哥是真的在买衣服。 老刘笑着说,“胖爷,随便看,给您八折。” 胖子指着身后的三人说,“我们每个人一套。” 老刘笑的更谄媚了,“我给您推荐。” 随后他思索了片刻,指着自家店里最大的西装,“胖爷,您试试这个。” 胖子点点头,拿着衣服去了试衣间。 小哥也选中了一个,老刘眼睛亮了,夸奖道:“呀,老板好眼光,这是我们店里料子最好的。” 看着手中的衣服,小哥点点头,进了试衣间。 王一六揣着他的花生到处逛的时候,被吴斜一把拉住。 “吴斜?”王一六歪头。 吴斜拿着手中的西装朝着他身上比划。 最后选中了一个暗红色衬衫,黑色外套的西装。 “去试试。”吴斜将王一六推进试衣间。 老刘也是一眼就看出这一身十分适合王一六。 “老板好眼光,和小老板十分相称啊。” 吴斜笑着说,“是那小子长的好。” 老刘选的吴斜一个都没有看中,吴斜给自己挑了一件十分寻常的西装。 选好之后,吴斜也进了试衣间。 过了一会,胖子出来了。 他照了照镜子,看向老刘,“老刘,你看看这衣服,版型挺好的,就是太大了,你给我改改。” 老刘立刻应声,“放心,胖爷,您脱下来一个小时以内,准给您改好。”biqubao.com 胖子点头,准备回去换衣服。 这时小哥出来了,不得不说身材好的人,就算衣服很廉价,也穿出很贵的感觉。 肩宽腿长,宽肩窄腰,站在那里就好像是带有滤镜。 “我去,小哥,你这也太好看了吧。”胖子惊呼。 小哥没去照镜子,只是别扭的扯了扯腋下。 胖子上手看了看,“有点窄,没事,可以改一下。” 小哥点点头。 王一六也出来了,他之前在穿小花衣服的时候学会了怎么穿,这一次穿戴整齐的出来了。 唯一的不同大概是他把西装披在肩上,就像是一个黑色的披风,这可能是属于王一六的叛逆。 但是虽然看着不伦不类还是带有别样的帅气,似乎有点给这张乖巧的脸带上了些许的痞气。 胖子摸着下巴,“嘿,六六,你别说,还挺好看的,有点像黑社会了。” 王一六臭美的在镜子前看,“哈哈哈哈哈,当黑社会也挺有趣。” 话音一落,王一六后脑勺就遭受了重击。 “六六想当黑社会?”吴斜的声音响起。 王一六捂着脑袋,心虚的看向一边,“我不知道啊。” 吴斜将扣子扣好,照了照镜子。 别说如果忘记刚才打王一六的样子,真的就是玉面小郎君,温文尔雅,带着书卷气。 吴斜卷了卷稍微长的袖子,“老板袖子可以改一下吗?” “当然可以。”老刘应道。 吴斜点点头,又拿过王一六披在肩头的西装外套,准备帮他穿好。 王一六按住外套,“不要,这样多帅啊。” 吴斜叹了口气,“那六六就在外面等我们吧,新月饭店里的好吃的,只能胖子和我还有小哥吃了。 听到这话,王一六眼睛亮起来,放开了手。 吴斜给他穿好,看了看,还挺合身。 他们选的衣服除了王一六的都要改一下。 于是他们在店门口等了两三个小时,还车的时候差点晚了。 王一六走之前把老板炒的花生全吃了,也不知道老板发现没有。 他们去了黑瞎子的院子,黑瞎子不在,不知道去哪儿了。 找不到人不能翻墙进去吧,他们准备找个酒店。 吴斜把王一六从墙头拽下来,去找酒店了。 小哥默默收回要踹门的脚,跟上吴斜。 胖子有点可惜的叹了一口气,也跟了上去。 几人找到酒店,吃饱喝足,准备明天的拍卖会。 问钱哪来的,之前在云顶天宫的宝贝,买了很多钱一人四百万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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