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言家都动了起来,而身为主子的言十安来到了齐家。 他自小被教导不能跪任何人,此时便也是长躬到底谢师恩。 “第四,又是第四!好,好啊!” 齐心也派了家仆去贡院等消息,早失态过了,此时在学生面前已经能保住姿态,把人扶起来,拍拍他的手臂,又再拍了拍,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多得老师这些年费心教导,学生才有今日。” “说的什么话!”齐心瞪他一眼,又笑:“你是我的学生,教你是为师应有之责!书院里那些学生我可也是认认真真尽了本分,怎不见他们考个贡士来见我!” 言十安只是笑。 “不容易。”齐心感慨不已,再次拍着他的手臂:“多年辛苦,总算结出了好果子,也算熬出头了,值得好生庆贺一番,你那媳妇可有给你准备?” 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可每每听着都让言十安心头狂跳,慢了半拍才回话:“她比我想得周全,说如今我还不是进士,会有不少之后不方便登门的人今日上门来。我没有长辈在,还请老师受累,前去替我坐镇。” “你不请我也得去,不止我,沉棋说了,他也要去。”齐心笑:“还有你师母,若有人携女眷过来她也能帮衬帮衬。” 言十安深深一礼,一切尽在不言中。 齐心托起他,再次感慨这个学生苦尽甘来。 “沉棋先生能出门了?” “刚刚才问过大夫,说是注意着些别冒风,出个门没问题。”齐心道:“你媳妇送来的那个大夫医术不错,我瞧着不比御医差。” 言十安脸上只剩下笑了,一个人过来报喜,回去的时候多了两辆马车。 时不虞得着消息忙去相迎。 今日这样的场合,她不打算让自己看起来病歪歪的,穿一身白底绿纹的衣裳,头发梳成垂鬟分肖髻,用了和衣裳相衬的全套绿宝石首饰妆点,看起来端庄之余又有着二八年华的姑娘家该有的生机勃勃。 “今儿倒是鲜亮得很。”齐夫人拉着她上上下下的打量,越看越觉得顺眼,再一看十安的眼神只往这边瞟,掩嘴偷笑着打趣道:“要看就大大方方的看,遮遮掩掩的做什么,平时还没看够?” 时不虞乐得看言十安的戏,在他再次看过来时朝他眨眨眼。 言十安看了个正着,猝不及防之下被自己口水呛得咳嗽起来,难得的狼狈样逗得几个长辈都笑进来。 见他被别人取笑,时不虞又护上了,把话题转开了去:“沉棋先生看起来好多了。” “再不好,就该你们去喝我的酒了。”沉棋瘦了一大圈,才到京城时头发还是斑白,如今已是白发多于黑发,看起来苍老了不少。 “沉棋先生藏的定是好酒。”时不虞似是没有听懂,笑道:“三日后殿试,要是我表哥得着好成绩,先生可要赠他几坛才行。” 沉棋对她真是有些刮目相看,顺着这话应下来。 齐心摸着胡子笑了,拍了学生的肩膀两下,这媳妇没找错。 言十安百般认同。 说笑着进了正院,言十安将他们引入堂屋奉茶。 言家没个长辈操持这些事,齐夫人总担心出什么岔子,也不坐,先去了灶屋,又去了用来待客的几个客院。见哪哪都井井有条,忙而不乱,只以为这都是十安媳妇调摆的,对她更是高看了几分。 自这日后不论去哪里,只要说起各家这些年轻人的事,必将她好一顿夸。 当然,这是后话。 眼下她还是有用武之地,估算着会来的人,将客院按照大小重新做了调整,又按照京城近几年的宴请习惯增加了几样东西。 没多会,窦元晨几人来了,同来的还有平日里走得近的一些同窗,他们是来帮忙陪客的。 人一多,眼看着就热闹起来了。 陆陆续续的,人越来越多。 该知道的都知道言十安只有个未婚妻在,除了和齐家有关系的人家,多数都没带女眷前来。 那些人自有齐夫人去招待,时不虞去见了礼便被齐夫人打发了,大家都在忙,反倒是她闲了下来,于是她去找同是闲人的宜生。 何宜生正在剥瓜子,刚剥了一小碟,见姑娘回来,把碟子推到她面前,看她一口吃下去也不生气,慢悠悠的继续剥。 前边忙得脚不沾地,两人却偷了个浮生半日闲,像极了两个局外人,时不虞都有些昏昏欲睡了。 “姑娘!”青衫提着裙摆快步进来:“清欢公主来了!” 时不虞一个激灵醒了神:“清欢?” “是,公子让奴来告知您。” 时不虞赶紧往外走,边想着这人来凑什么热闹。 要说她是特意登门来贺言十安中了贡士,可能性不大。清欢那人骄傲得很,之前对言十安有想法时就百般示好,一旦知道他有未婚妻,并且还情深意重,她就绝不会纠缠。 莫非,她是知道章素素那事了,来打听的? 正想着,就见前边走过来几人,她一眼看到了言十安,然后看到了一身华贵的清欢。 “行了,不用你带路了。”清欢摆摆手,自在得好像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 言十安仍是将人引到时姑娘面前,得了她颌首后才告退。 清欢看着两人这点眉眼官司哼笑一声:“一阵不见,倒还是这么好。” “一阵不见,公主也是风采依旧。”时不虞福了一福,引着她往自己的院子走,边道:“没想到公主会来。” “他们都来得,我就来不及?”清欢打量这小地方:“天底下最闲的就是我这个公主了,别人听了桩热闹是等后续,我听了桩热闹是当即就想知道后续,这不就找过来了。” 果然如此。 时不虞笑了:“听起来我那点事已经被传开了。” “何止是传开,也不知是谁的功劳,都点名道姓是章素素派人干的了。” 那肯定是言十安,他答应不动手,但是动嘴了,时不虞对他这点阳奉阴违很包容,说到底不还是为了她吗?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769/72582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