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书房,时不虞把‘沉棋’和‘游福’两张宣纸取下来,先在沉棋上边记了几笔,然后才看向另一张。 从白胡子那听了关于游家的故事,她就确定了两件事:游家是反骨和忠诚并存的一个家族,并且,极端护短。 绝大多数的时候他们都是忠诚的,只要不算计他们,还让他们处于危险之中,他们就是最忠诚的伙伴。可游氏又实在是辈有人才出,哪怕他们低调,也无人敢对放任他们,对他们置之不理,各方都想拉拢。 但每次,都将他们推向了对手。 游氏能存续这么多年,确实是个有智慧的家族,并且一直在吸取教训。 不说远了,只说三十年前,启宗还在世时,游氏族长当时是当朝太师,他虽常年病休在家,族中却仍有三人在朝,还有四人外派为官,可见有多得启宗皇帝信任。 后来到了平皇帝时期,游太师是辅国大臣,他竭力全力平衡各方,扶着新君坐稳皇位,两年后告老还乡,朝中三人未动,但外派的游家子弟各找理由致仕。 到得现在的德永皇帝时期,二十年内朝中三人先后致仕,只留了个年轻的,入的还是大理寺那种不沾权不沾势的游福留意朝中动向。 不得不说,游氏能存续至今是有道理的。 启宗英明神武,对游氏绝对信任,他们就敢里里外外都让自家子弟各展才华。 平皇帝时期没有了共患难的交情,他们便收缩自己的为官范围,这样不但是对自己的保全,也是让皇帝安心。 之后到了现在的皇帝,他们只留了一个刚入仕不久的小辈,其他人全部退回,可见对这位有多不信任,更可见,这个家族有多团结,凝聚力有多强。 要让一个人放下手中权力并非容易的事,可游氏做到了,并且不止一个,是好几个。 时不虞单开了一张宣纸,写上‘游氏’二字。 这个家族,她一定要拿下。言十安不止是在起事的时候需要他们的支持,将来事成之后,朝中也需要游家的人回来正一正风气。 游氏这样的家族底蕴深厚,对那些世俗之物追求不高,他们追求的是理想,是一展所学,是青史留名,是信任。 那就给嘛! 时不虞蘸墨重重的记上一笔,只要能给言十安卖命,这些好说得很。 何宜生在门口禀报:“姑娘,言管事请见,说有事禀报。” 这时候已经不早,何宜生都不和她同处一屋了,言则更是从来都恪守规矩,这会大晚上的过来…… “领他去堂屋,我马上过去。” “是。” 时不虞放下笔,将宣纸一张张挂起来,走出门被冷风一吹,她打了个哆嗦赶紧退了回去,忘穿披风了…… 言则看到她就忙请罪。 “你要没事也不会过来。”时不虞摆摆手,坐下来打趣道:“不会又是那位有请吧?大晚上的我可不去。” 言则本来还在自责,听着这话没忍住笑了:“夫人肯定也知道请不动您。” “那最好,人最怕的就是没有自知之明。”时不虞捋了捋下巴上不存在的胡须,笑道:“说吧,何事。” “也不是多要紧的事,肖奇过来了,说是之前得了姑娘您的吩咐,过来复命。他也没想大晚上的打扰您,只是接下来几天他都要当值,没有时间过来,所以才……” 一听说是肖奇,时不虞就猜到是何事了,当时担心游福没法靠近,而金吾卫是可以的,所以她让去肖奇做了备棋。没想到章相国胆子挺大,准备做得也足,竟敢让游福走得挺近,肖奇这一步棋就作用不大了。 不过既然来了,当然就得见见。 “我就不出去了,带到这里来吧。” 言则应下,快步出去将在院子外边等着的人领进来。 肖奇刚站定,手里就被塞了碗热茶。 抬头看向塞给他茶的人,便是知道他是男子,仍因他此时的女装扮相而惊艳。 “姑娘让你喝了暖暖身子。”何宜生交待完就回了姑娘身边。 肖奇一口喝尽,待嘴里有点痛才反应过来这茶应该是滚水泡的。 “你说你急什么。”时不虞失笑:“没事吧?” “没事,小的没事。”肖奇醒了醒神,上前回话:“小的确定今日砍的不是朱凌。抓他的时候小的就在场,是由小的亲自将人绑起来的,当时离得近,看到他右耳垂上有颗痣,在那颗痣的正下方脖子上还有一颗,今日那人两个地方都没有。” 时不虞点点头,这倒是可以用来避免将来抓朱凌的时候被谁暗中调了包。 她问起别的:“你们那孟凡将军怎么回事?真病了?” “孟将军没病。”肖奇回道:“听何统领的意思,是孟将军不知自己哪里遭了皇上厌恶,只能以此来保全自己。若皇上不迁怒他了,他也就无事了,若皇上一直不喜他,他说他的仕途也就到头了。” “所以现在金吾卫做主的是何兴杰?” “是。” 时不虞略一沉吟:“你在他跟前听用,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肖奇斟酌了一下语言,话也慢了下来:“何统领行事很谨慎,对手下还算和善,但是……心眼不大,很记仇。” 和她了解的倒也相差不大,时不虞点点头,这样的人,只要用好了,威力很大。 “你和他处好关系,若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或者重要的事就传信回来,其他时候以你自身安危为重。金吾卫是我们暂时还管不到的地方,你若遇险我们不一定能及时帮你,留着性命才能以待将来。” 肖奇看向言则,见大管家点了头才敢把这话当真。他们这些人学的就是为公子拼命,公子对他们也好,会重赏他们,会让他们注意安全,可不会把话说得这么软和,更不会和他们说将来,可能就连公子,都不一定能描述出将来的模样。 可是时姑娘就会,听她这么说,就好像将来就在前方,就在他们努努力就能够着的地方。 他得更努努力,肖奇心想,去够那个将来,去过更好的生活,去奔一个美好的前程。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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