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得第四天,全城茶楼酒肆秦楼楚馆,无处不在谈论此事。 南派阵营又加入了哪个重量级的名士,一定更有胜算,南派信心大增。 北派阵营竟然把久不露面的哪位大人都请出来了,南派哪是对手!北派顿时嗓门都更亮了。 南派哪能认输,一个个细数自己这一派都来了哪些人,势要把北派的气势按下去。 满京城的人似是分成了两派,你来我往为自己这一派摇旗呐喊,民间甚至开了博戏,参与者众,热闹得仿佛要把路边还未来得及化掉的雪都全化了。 时不虞每天出门感受一趟城中的氛围,对于节节攀升的氛围非常满意,其他时间则全在书房,零食吃得少了,觉也睡得少了,随着各方传来的消息,宣纸挂起来一张又一张。 “找到了!”言十安快步进来,神情难掩兴奋:“我们去乱葬岗的路上会经过一段路,你还曾感慨过住得太过分散,要是遇了歹人呼救都没人能听到,怕是一个都跑不了,记得那里吗?” 时不虞当然记得,她心下一跳:“他们该不会……” “我问了,他说没有闻到血腥味。他是在出城时发现一人可疑便跟着他回家,偷听了几句,确定了是要找的人,担心打草惊蛇就先撤离了。” 时不虞微微点头:“他们干的这事不能见人,恐怕也并不是每次带了人回来都合适立刻往宫里送,在城外有几个点也正常,那里的位置倒正合适。确定他们抓了人?” “确定,屋里人对话的时候说了一句:总算等到消息了,让我们在南北两派大雅集那日把人送过去。” 这个消息让言十安放下心来,清平县那边虽然有一拨人,但是这事没法催,只能等对方主动过来,其中难免会有变数。如今有一拨人就在眼下,也知道了对方打算何时动手,这事就完全在掌握之中了。 “我让属下继续在找,若能再找到一拨人更好。” “我倒希望再找不到了。”时不虞捧起手炉暖手:“找到的人越多,以往遇害的就更多,如此年纪,谁知道将来是不是会出一个怎样了不起的人呢?实在太可惜了些。” 言十安不曾想到这一层,沉默了一下,道:“我把他们的性命看得太轻了。” “没人教过你,所以你的心里没这些,可我有人教呀!现在我再教给你,你就也知道了。”时不虞端正坐姿:“快,叫声老师来听听。” 言十安是乖,但是这种长时姑娘辈分的事还是不想做,起身道:“沉棋先生的家仆新买的炭不好,有烟,我送些过去。” 看他走得飞快,时不虞哼哼两声:“叫我声老师还吃亏了不成,一般人我还不教呢!阿姑,宜生你们说是不是?” 万霞当没听到,端着喝空的果茶壶离开。何宜生则拿走了姑娘手里的手炉,该换炭了。 这莫名被嫌弃了的感觉是怎么回事?时不虞晃晃头,这肯定是错觉,阿姑和宜生怎么可能嫌弃她。 非常轻易的作了定论,时不虞收敛心思,托腮闭上眼,把这个局在脑子里一遍一遍的过,每一遍都能补上上一次没注意到的地方。 *** 十一月二十四,冬日暖阳天。上一场雪总算化干净了,出行的人不用再担心踩一脚黑污。 京城累积了几日的热烈氛围在这一日达到顶峰,巳正才开始的雅集,辰时就有无数人不惧严寒围聚在浮生集门外,等着一众名士的到来。 名士们还未到,他们先等来了禁军,却原来是深宫中的皇上也听闻了此事,特派禁军前来维持秩序。 有了皇上背书,这一场名为‘南贤北圣’的雅集必将留传后世。 成均喻从门帘缝隙看着外边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压力不可谓不大。小师妹每次出手都是大场面,他是既盼着,又希望这事别发生在京城,毕竟只要在京城,事情十有八九得落他头上。 “成公子。”七七一身盛装款款走近:“您看看可还有疏忽的地方?” 成均喻侧移一步:“你过来看看。” 七七不解何意,上前一看,捂着心口直吸凉气:“怎么这么多人!” “别担心,他们进不来。” 七七这才想起来,今日浮生集和平日不同,需得持名帖才能进,心落回去一点,但仍是悬着,又上前看了看,道:“这场面真是盛大。” “说不得,咱们浮生集要跟着这场雅集青史留名了。” 七七轻轻咬唇,谁能想到呢,年初她还在苦苦谋划如何保住自己的清白之身,年底时她不但清清白白上了岸,还掌着干干净净,真正以文会友的浮生集。 明明每日过得并不轻松,可她从不觉得累,仍得和人笑脸相迎,却无轻贱之感。他们会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她,会在话语间赞赏她,却无轻薄之意。 这样的生活,如在梦中。 若浮生集青史留名,那身为掌事,那她岂不是说也能被后人知晓? 她悄悄掐了自己一下,疼的。 七七笑得掩住嘴。 成均喻也跟着笑,今日的青史留名,可不止是如此而已。 听着外边的欢呼声,以及一声声的‘齐心先生’‘沉棋先生’,两人对望一眼,一左一右把门帘拉开,迎出门去。 齐心和沉棋并骑而来,他们也没想到场面如此浩大,惊讶之余拱手团团行礼。 两人身后跟着各自相邀的八十人,每个人都精心打扮,面对如此汹涌的人潮全都拿出了自己最好的面貌,他们现在已经不止是代表自己,还代表了自己所在的派系。 言十安是白水县人士,该算是南派才是,可他的先生是齐心先生,是北派的泰斗人物,他自是跟随老师归为了北派。 而他,也是此次雅集最年轻的人。 他礼让各位前辈,低调的走在最后,可他仍得到了最大的欢呼声,‘十安公子’之声不绝于耳。 对京城的人来说,言十安可以说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成名的,无论屁股是坐在南派还是北派,都对他莫名有种自己人的感觉。 更何况,他还长得好看。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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