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景背着手看小师妹朝自己跑过来,听她一如既往的不认自己有错,碗摔地上碎了那都只能怪地太硬。 不过亲眼见着时家的事并未对她有任何影响,总算是真正能放下心来。 他们小十二,从来都不是没心没肺的孩子,但也绝不会心事重重,什么都往心里藏,是最好不过的性情。 敲了送到面前来的额头一计,不管那装模做样嚷嚷着疼的人,旷景看向她身后的言十安。明明长相随了丽妃,五官却又分明有着先皇的影子,只是和先皇的俊朗比起来多了两分秀丽。 他没有道明对方的身份,只是欠身行了一礼,不是官场上那一套,带着些矜持和彼此的心知肚明。 言十安回了一礼。 时不虞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先去见见阿姐,七阿兄说男人有时候会要说一些不适合姑娘家听的话题,眼下她就有这种感觉。 “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扔了。”旷景再次曲指敲她额头一下,引着两人进屋。 “都怪七阿兄,要不是他和我说些乱七八糟的,我根本都不知道。” 旷景坐下,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在你七阿兄面前说了多少次都怪五阿兄?” “没有!” “回得太快,声音太大,这叫做心虚。” 时不虞索性不接话,拉着言十安在下首正襟微坐,端正得不得了。 旷景眼神在两人身上扫过,暂时放过了她:“你阿姐知道你要来正亲自下厨,说要做一桌子你爱吃的鱼给你吃。” 时不虞探头瞥屋外一眼,见阿姑正和浅姑姑说话,忙低声问:“有鱼脍吗?” “你觉得你阿姐会在这大冷的天给你吃鱼脍吗?” 那就是没有了。 时不虞塌了肩膀,长叹一口气,这些人都不懂一个道理,越吃不到越想吃啊,满足她,让她大吃一顿她才不会这么惦记着了。 旷景看她一眼,轻轻摆弄了一下衣袖:“这么想吃?” 时不虞腾一下坐得挺直,眼睛发亮,头点得快掉了。 旷景点点头,仍是慢条斯理:“万霞同意我就不拦着。” “五阿兄!”时不虞气得差点呲牙,阿姑要是同意,她早吃上了,还能这么惦记? 逗弄了一番小师妹,旷景心旷神怡,说起正事:“能把曾正保下来,这一步走得非常好。言公子,你怎么看曾正这人?” 言十安没想到他会突然问及这个,不论是考较还是其他,他都得好好回答。 稍一想,道:“我查过他生平,从步入仕途不久就进了大理寺,多年来一直在大理寺内升迁。他破了很多大案要案,也把下边很多糊弄陷害的案子给打了回去,可以说,在这方面他非常有一手。” 旷景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这次的案子,在李晟手里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查到,转到大理寺短短三天,我的人发现他查到了不少事情,可惜,皇帝根本没打算破这个案子,在朝堂上更是完全没给他开口说这些的机会。后来大理正送去京府的证据就是他查到的一部分,只是他不知道,他查到的越多,皇帝越想要他的命。” 时不虞插进来:“阿兄,你和曾正没恩怨吧?” “我又不犯案,能和他一个大理寺的有什么恩怨。我和他,曾是同窗。”旷景看向言十安:“他这个人远非表现出来的这般古板,不近人情,给自己立下个铁面无私的名声,为的就是办案的时候能少些人求情,毕竟凡是到了大理寺的案子就小不了。你们这次帮了他,将来,大有用处。”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时不虞老实交待:“在我们设局时,曾正的儿子曾显入了局,找人的时候,率先打开自家大门让人进去找的是他,后来查案的时候,也是他第一个同意京府的人进去查探,我们筹银的时候,他送来了一千两,以他和言十安的关系,这不算少。皇帝心胸狭隘,不但心愿未能得偿,老底还被人掀出来一些,肯定要找人发作一通,曾正撞在这个口子上,和曾显做的这些事多少有些关系。” 旷景点点头:“不是他也会是别人,别人还远不如他底子干净,倒不如是他。” 时不虞一脸真诚:“阿兄,你的同窗肯定不想因自己干净就遭这么一劫。” “无妨,他不知道。”旷景端起茶盏看向小师妹:“他要是知道了,那我只能怀疑是你小十二告的密了。” “所以五阿兄,你想好用什么来收买我了吗?” “鱼脍是不可能有的。” “……我不稀罕吃!”时不虞暗暗磨牙,提鱼脍干什么,真是!又不给吃! 旷景逗一逗又哄一哄,打开桌上一个四四方方的匣子,从里边拿出一小碟丸子放到她面前:“靠水吃水,奉先河那一带有一手代代相传的打鱼丸本事,他们打的鱼丸比别的地方都好吃,这是冷了也可以当零嘴吃的,你阿姐买了现打的给你做鱼丸汤。” 时不虞吃了一个,眼睛亮了,好吃!都弹牙! 习惯性的塞了一个到言十安嘴里,她端着碟子往外跑,边道:“我去找阿姐啦,你们先聊着。” 言十安被塞了个措手不及,赶紧咬住,别开头掩住嘴迅速咀嚼吞下肚。 旷景眼睛微眯,低下头喝茶,小没良心的,怎么不知道往他嘴里也塞一个? “小十二近来都好?” 言十安喝了一口茶清口,回话道:“都好,她不会委屈自己。” 旷景笑了笑:“总住在你那里也不是个事,我在离你家不远的地方给她另置了个宅子,来往方便,也耽误不了什么事。” “不必如此。”言十安驳回得迅速:“时姑娘有单独的院子,没她的许可,便是我也不可随意进出。家中任何地方都随她来去,找她的人门房可直接报与她知晓。有时消息来得突然,我们晚上都得商讨,若她别居,还是会有些不便。” “这样吗?”旷景端起茶喝了一口:“那便暂时还是住着吧。”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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