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言则是直接带着回信回来的——一堆撕得粉碎的碎纸。 以及上次那幅画。 “兰花姑姑说,这点事您不必记在心里,夫人那边她会安抚,您只管忙自己的事。还有。”言则看公子一眼,继续道:“兰花姑姑说,若时姑娘再有什么东西给夫人的,您不必拦着,还说时姑娘吃不了亏,您不用担心。” “倒是每个人都看出来她没恶意,只她固执的不愿意去看。”言十安用下巴指着那堆碎纸:“给时姑娘送去,不必瞒着。” “是。”言则把包裹包好:“若时姑娘还有信,小的继续做信使?” “这次应该是没了。”言十安笑,她是赢家,应该会笑得很开心,只不知下一次是她主动撩闲,还是母亲又来招惹她。 言十安发现,他对母亲的无奈,失望,经时姑娘一番折腾之后好像全没了,反倒带上了些期待。这真是时姑娘才有的本事,多难的事到她手里一转悠,就变得再简单不过。 把画小心的展开,明明已经知道画的是什么,可每展开一点,心里都更期待一分,雀跃一分。她把他一点点画了出来,他的五官,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身体,他的神情,全由她亲手描绘。 当时,她在想什么呢? 轻轻抚过浮生集三楼的一道绿色身影,有一回,他看到时姑娘穿着这个颜色的衣裳,站在这个位置看着他,那次,他拔得头筹。 而下边的景象除了头悬梁锥刺骨有些夸张了,其他的真实得像是她亲眼所见,连岩一打瞌睡的模样都真真切切。或者,她在某个晚上真的来过,只是没有出声打扰他。 从这幅画来看,至少,时姑娘对他是无恶感的,只不知,他现在是半熟,还是熟人,他不敢问。 但是,一定是比之前要熟一点了的。 这样就好。 而那边厢,时不虞抱着那包碎纸笑得超大声:“我留着,等她下次来找我麻烦的时候,我要当着她的面一点点的烧,从爪子烧起。” 言则假模假样的行礼:“表姑娘手下留情。” “行,那就不一点点烧了,直接全点了。” “……”言则没见识过这样的手下留情,直接把话题转开了:“表姑娘想吃鱼脍吗?明日送两尾新鲜的鲤鱼过来可好?” 时不虞当然想吃!可是…… 她指了指阿姑,挥舞手指让他去说。 言则轻咳一声,走到万霞面前道:“万姑姑,我定了新鲜的鱼,明日一早会送来,我送两尾鲤鱼过来?” “送点羊肉过来吧。”万霞只当没看到两人那点眉眼官司:“入冬了,姑娘要吃点羊肉暖暖身子,鲤鱼最近都不要送了。” “是。”言则一脸歉意的看向时姑娘,他努力过了,万姑姑不让。这家里,连公子都会看看万姑姑脸色的,他们可不敢不听。 时不虞塌了肩膀,看样子今年是别想再吃到了。 言则现在看表姑娘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完全忘了表姑娘偷偷给公子吃外边东西的事,恨不得现在就去买两尾让婆婆做给她吃,可惜到底是不敢,拱拱手赶紧走人。 万霞过来戳了姑娘额头一下,把人戳得不倒翁一样又弹回来:“天凉后不可再吃那些生冷的东西了,你若实在想吃阿姑也满足你,但你每天都得跟着我练上一个时辰。” “不吃了不吃了。阿姑,我不要练。”时不虞吃过练体魄的苦,宁可嘴巴吃亏也绝不想受累,坐着不舒服吗?躺着不安逸吗?为什么一定要去受那个罪!不去不去! 万霞嗔她一眼:“一身懒骨头。” “肉说她也懒。” 万霞没忍住笑,再次戳她一下出去忙了。 时不虞把包裹系好,抛了抛,往屋里一瞧,觉得放哪里都多余,最后她扔地上,一脚踢进柜子下边,看不到不就不多余了。 转眼已是十月。 随着出榜的临近,京城一众文人学子从纸醉金迷中醒过来,开始谈论这次中榜的可能。 有人志在必得,有人心下忐忑,也有人装得满不在意,放言这次不行下次再来。 这段时间出尽风头的言十安一日间就要被人问上无数次,他干脆找了个原由不出门了,只是家里也总有那么几个拦不住的人。 “我这是多久没登门了?今儿一来差点以为走错了。”窦元晨笑得浪荡:“家里多了个未婚妻就是不一样,连家里都打理得不同以往。” 言十安明知故问,就想听句好听的:“比以前好?” “废话,以前上你家,我都恨不得每一步都迈得一样大,哪只脚多走了一步另一只脚都想补上。” 有这么严重?言十安笑:“怎么没听你说过。” “上你家来还要挑你家的毛病,哪有这个道理。”窦元晨忽然凑近了:“我前不久听说了一件事。九月初九那张世晋家里不是弄了个挺大的赏菊宴吗?把清欢公主都请去了,结果你猜怎么着?”m.biqubao.com 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清欢,一个事事看他不顺眼的张世晋,言十安一听这话就觉得没好事,顺着就问:“怎么了?” “张世晋向来和你不合,那天正是一帮子人捧他臭脚,说了你挺多难听话,被那清欢当面就好一番讥讽,那话怎么说的来着:心思干净的人才能生就一副仙人之姿,心里挖了个粪坑的,粪水从那嘴里眼里耳里就冒出来了。据说那场面相当难堪,清欢说完就走了,其他人也都坏了兴致,宴会不欢而散。” “听起来闹得不小,怎么我不曾听说?” “这阵你就差住在浮生集了,哪还有心思管这些。”窦元晨打趣他:“不过确实也没传开,张家的宴请,去的都是与他们家交好的,事后张大人又亲自一一拜托过,大家明面上都给面子,私下里才有人悄悄说几句。不过这么一来,张世晋得更恨你了。” 言十安轻笑一声:“不差这点。” 这倒是,窦元晨耸耸肩,不再提这个倒胃口的人。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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