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改嫁前夫上司_第382章 巨大变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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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玲珑许下要建私人博物馆的宏愿,慢慢地也对这事更认真起来。
  赚到手的分红,她拿出一半都买了各种古董。
  她知道,也就是这会普通人里有钱的还没那么多,古董也便宜,她才能这样尽情买买买,等再过上十年,二十年的,但凡有些价值和年代的古董,价格就低不了。m.biqubao.com
  更是有几百万上千万的古董出现。
  时间一晃,就是两年过去了,到了八七年的十一月。
  这两年里,也发生了很多事。
  八六年。
  工体的演唱会上,一首《一无所有》,让很多国人都知道了“摇滚”。
  国家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出现了建国后第一家倒闭破产的国营企业。
  这一年,女排实现五连冠,大大增强了国民自信心。
  国家启动了“863”计划,开始科研强国之路。
  八七年。
  国家和葡萄牙政府确立了到1999年对澳门恢复行政主权。
  琼省正式建立。
  还有一件让全国人关注的大事发生。
  宝岛那边,十月十五日的时候,当局宣布开放探亲。
  在这之前,两岸已经快四十年断绝联系了。
  郑家没什么亲朋在宝岛那边,但全国上下还是有不少的。
  这一消息传出来的时候,不知道多少家庭响起哭声。
  有的人终于等到了和亲人见面的机会。
  有的人却已经化作一抔黄土。
  就是玲珑他们胡同,都有人呢。
  这两年,钟江公司的规模也扩大了不少。
  分店增加到了二十家。
  好多个省会都有他们的服装店了,有的规模还挺大。
  服装厂也比建立初期扩大了五倍。
  服装厂生产的衣服种类,早就不止牛仔裤了。
  公司了,也终于有了本科大学生。
  小江开得那辆面包车,后来成了公司专用车,他自己也买了一辆小轿车。
  他和玲珑现在都有秘书。
  公司里部门增多,也多了不少人。
  但因为玲珑早早就定好规章制度,公司一直有条不紊的发展着,很少出现什么问题。
  钟江今年还没评为京城市优秀纳税民营企业了。
  除了分店和服装厂,玲珑还看好餐饮住宿服务市场。
  她买到的一块地皮上,这一年夏天,刚刚建好一家大酒店。
  大酒店投资规模不小,钟江拿不出那么多现金流,还向银行贷了不少款。
  不过开业以来,酒店生意一直很好,还清贷款很容易。
  酒店以玲珑后世的眼光来看,也有四星级的标准了,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为一体。
  就是再过二十年,也不算太落后。
  这一年的九月份秋季开学,聪聪就正式升入初中,成为一名初中生了。
  他个子也长高了不少。
  因为家里营养好,他还经常跟着父亲郑天森训练,比起同两人个头都要高一些。
  进了班里后,老师给他排座位的时候,都有些发愁呢。
  按理说,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一般都被老师集中安排在前几排中央。
  但聪聪个头太高了,坐在那,后头的同学就会被挡住。
  还是聪聪主动要求,坐到了最后一排。
  聪聪开学的时候,妹妹安安也正式进入幼儿园小班了。
  聪聪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上下学都骑自行车,安安因为太小,上幼儿园还是需要家里人接送的。
  玲珑只要有空,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去。
  这安安在幼儿园待了两个月后,也早已适应。
  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很喜欢幼儿园的小朋友们。
  幼儿园还有滑滑梯那些,她特别喜欢上幼儿园。
  玲珑又去幼儿园接女儿的时候,刚拉上女儿的小手,就听到小丫头提要求。
  “妈妈,我们班花花说她昨天去吃炸鸡了,还有汉堡,特别好吃,我也想吃。”
  炸鸡汉堡?玲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这不就是那个老爷爷吗,难道现在京城已经有了。
  她倒没觉得孩子不能吃这个。
  油炸的东西,只要不天天吃,偶尔吃一次还是没问题的。
  于是她笑道:“好呀,等你礼拜六放假了,妈妈就带你去吃炸鸡。”
  “耶,妈妈最好。”
  等回了家,玲珑就跟家里保姆打听呢。
  保姆经常出去买菜买肉啥的,接触那些摊贩,知道的消息很多。
  “是呢,刚开门几天,听说生意可好了,队排得老长老长的,东西还不便宜,洋人的东西有那么好吃吗?”保姆很是好奇。
  聪聪给保姆解释呢。“我班里也有同学吃了,说很香,还有那个薯条,蘸番茄酱吃特别好吃。”他也挺想吃的。
  其实他零花钱不少,想吃完全买得起,只是也想着放假了和朋友约好了一起去呢。
  排队很长呀,玲珑有点点头大。
  她不是很喜欢排队,但答应女儿的事总得兑现吧。
  郑天森回来知道妻子烦恼什么后,笑着说他来解决。
  出去了没一会,他就回了卧室。
  “搞定了。”
  “这么快?”玲珑惊讶。
  “我给了聪聪五块钱酬劳,他接下了排队的任务。”
  玲珑愣了下,就笑起来。“你可真会用的。”
  “其实呀,聪聪也想吃呢,他可不嫌排队时间长。”
  “算了,到时候我还是陪他一起去吧。”虽然很怕排队,玲珑也想陪着孩子们。
  知道妈妈周末会带着哥哥和自己一起去吃那个很好吃的老爷爷,安安开心坏了。
  等她吃过,就也可以给幼儿园的小朋友们炫耀了呢。
  宝岛。
  庄园,一个身着旗袍,气质婉约的女人,面色忧伤地看着窗外。
  门吱呀被推开,走进一个身着干练西装的短发女子。
  “夫人,申请通过,我们可以去大陆了。”
  “是嘛,太好了。”女人脸上露出喜悦。
  二十多年了,她终于可以回去了。
  怀民,红豆,你们还好吗?
  对不起,我离开了这么久。
  其实刚刚离开的时候,她去的是国外治病。
  怀民说她最好短时间内不要和国内联系。
  她记下来了,可后来再等她想联系,就听说国内的大环境不允许了。
  有人甚至因为有海外关系,遭遇了不好的事情。
  她生怕丈夫和女儿因为自己受到牵连,忍着思念也不敢寄一封信回去。
  她走的时候,红豆还那么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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