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美琴脸上露出些讶色。 钟玲珑竟然有车? 不过转瞬她就嗤笑起来。 有车又如何,内地什么情况她还不清楚吗。 就算有车,估计也是什么不入流的车或者不知道倒了几手的的破烂货。 带着轻视,她跟随秘书姑娘走至门口。 只见一辆崭新的皇冠车车门打开,走下来个都市丽人。 汪美琴的性子,玲珑也算是知道几分了。 这位忽然来找她,总不会是有什么好事。 从家走的时候,玲珑特意找出来一身没怎么穿过的高级时装。 她有着超出当下几十年的时尚眼光,衣服也是国外大牌,从港城过来的高级货。 稍作搭配,时尚度便爆表了。 不仅如此,她还不忘佩戴首饰,拿上了压箱底的包包。 想着她肯定还是土老帽的汪美琴,乍一看清玲珑的装扮,便有些失态了。 怎么会,她不是人一直在内地吗,怎么穿着跟那些港城名媛似的。 不,好像比那些名媛看上去还要时尚好看。 还有那辆皇冠车。 她竟然开这么好的车。 自己好不容易跟上了有钱的大老板,缠着对方给自己买车都一直还没达成所愿呢。 只因她想要一辆好一点的车。 可钟玲珑竟然已经开上了。 玲珑挎着包走到有些失神的汪美琴面前。 “听说你找我,进来坐吧。”说完就直接进去了。 秘书姑娘都被玲珑这一身的装扮惊到,紧跟着小声夸赞。 “钟总你今天太好看了,比电视上的歌星影星还好看。” “是嘛。”玲珑笑笑。“去倒杯茶过来,我可要好好招待咱们这位客人呢。” 秘书姑娘也不是个傻子,之前电话里就知道点东西了,现在对汪美琴更是多了点防备。 汪美琴在门口僵立了几秒,才走了进去。 玲珑靠在办公室特意准备的沙发上,动作姿态都说不出的放松,似乎完全没把汪美琴当回事。 见她进来,玲珑抬了下手。“坐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先是豪车,又是一身时尚装扮,再加上那不在意的态度,汪美琴积攒的傲气一次又一次被消磨,此时已不剩多少。 但面对玲珑,她怎么会认输呢。 仰着高傲的头颅,她刻意抬起手腕,亮出自己的手表。 “也不知道从哪买的假货,你以为你刻意穿这么一身,就显得你有钱了?真正的有钱人,看的是品味。” 汪美琴想到自己跟随有钱老板参加港城一次晚宴的经历来。 那些真正的豪门,对于一身名牌的暴发户,也是不屑一顾。 人家都是用的低调却奢华的牌子。 比如她这块手表,花了一万多呢,是一个外国牌子,还是她软磨硬泡才拿到手的礼物。 “品味?你是说这个?”玲珑也扬起手腕。 秘书姑娘正好端茶进来,看到这眼睛就亮了。 “钟总,你手上这块表,就是那个特别贵的,叫啥来着?我就记得很贵了。”想不起牌子,秘书姑娘有些懊恼。 汪美琴看了一眼,没认出玲珑手上那块表是什么牌子。 “切,连个牌子都没有,什么小作坊生产出来的不入流货。” 玲珑轻笑,“我都不知道,劳力士什么时候成了小作坊的牌子。” “劳力士!”汪美琴瞪眼。 这个牌子,她当然知道了。 因为她那个靠山大老板,手上就带的劳力士,还有好几块藏品,据说最便宜的都值十几万港币。 她也想要一块好一点的劳力士女士手表呢,可惜大老板不给她买。 “唉,可惜这个款式,如今已经不生产了,这还是妈送给我的,你也知道我妈的出身,她说还是她年轻那会买的,那会就要一万美金呢,这会的话,也不知道升值多少倍了。” 汪美琴听得咬牙切齿。 一想到要是自己成了郑家儿媳妇,也许这块表就带在自己手上了,她就越发嫉恨玲珑。 秘书姑娘差点笑出声。 以前老板可不是这样的。 这一看,就和眼前这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很不对付呀。 玲珑这是知道汪美琴在意啥,特意气她呢。 “哎对了,你还没说你找我什么事呢?”玲珑一副想起来正事的模样。 汪美琴能干啥,她本来就是来耀武扬威,炫耀自己如今过得有多好的。 结果玲珑这又是新车又是名表的,她都比不过简直要气炸了。 忍着气告诉自己她还有别的地方比玲珑强,这才挤出笑开口。 “一块过气的手表罢了,钟玲珑,听说你现在做生意了,我家老板正好在内地投资呢,他可是港城富豪,手里钱大把的,我呀,好心过来告诉你一声,你要是能好好表现的话,也许,我能在我老板那替你说几句好话,他就能给你投资呢。” 汪美琴能有这么好?别逗了。 这个女人的话玲珑一个字都不信。 别说她压根不愿意向汪美琴低头,就是她真低头了,汪美琴就能好心给她找来投资? 开什么国际玩笑,这女人恐怕只会嘲笑和尽情耍她。 “不好意思呀,我们公司,就是港商投资呢,也不缺钱。”biqubao.com “不可能,你们怎么会是港商投资的。”汪美琴失态道。 因为查得时间仓促,所以她也不知道太详细的情况。 “不信那就算了,对了我要忙了,你请便吧。”应付了这一会,玲珑也摸清这个女人的来意了,就是觉得自己混得好了过来显摆得呗,她也懒得继续浪费时间。 秘书姑娘抬手请汪美琴离开。 汪美琴拿起包气势汹汹出门。 “骗谁呢,就你们还港资,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秘书姑娘现在已经彻底认清现状了,知道汪美琴是敌非友,小嘴叭叭地对着汪美琴就怼了上去。 “我看你才没见识呢,我们公司是港商投资这事,随便找几个人问一下都知道是真的,谁有空骗你呀,得嘞,您赶紧走吧,我们这不欢迎你。” 汪美琴这刚走出门,秘书姑娘就把门重重关上了。 汪美琴那个气的呀。 敢情她跑这一趟,一个目的都没达成,还捡了一肚子气。 哼,钟玲珑,等着瞧,我现在才不怕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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