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饭店消费高,上菜速度也确实很快。 就是比较飞火候的菜放在了后头上。 玲珑他们同事,家里基本都是双职工的铁饭碗,放在京城,也是普通家庭里过得好的那一批。 就这,现在也只能说温饱没问题,要吃多好谈不上。 分到手的肉票,平均每周能吃一两次荤腥吧。 今儿的菜,一般都是荤腥大菜,味道还出奇的好,大家也是吃得放不下筷子。 玲珑和单位几个大姐都是女同志,她起了个头说大家今天吃好喝好,但敬酒就不必了,爱喝的男同志也就紧着自己过瘾来了。 就国内的酒桌文化,说实话玲珑挺不喜欢的。 要是吃饭,她还是喜欢安安静静吃饭,聊个天,谈个事可以,但为啥就非得拼酒呢。 别人的饭局她管不着,她自个请客反正不想受那个罪。 郑天森能喝,但也不是多爱酒的性子。 媳妇老强调开车就不要喝酒,他就没给自个倒酒。 虽然不喝酒,但玲珑也要了几种饮料,除了国产的汽水,还有进口的。 也就是京城饭店了,不用去友谊商店,也不用外汇券,就能喝到进口的饮料,当然价格也不便宜就是了。 稍微垫了垫肚子,大家便一边吃,一边聊起来。 发现郑天森是话少不苟言笑的性子,也就是对着玲珑这个妻子温柔体贴。 大家一开始还不敢说话,后来就慢慢放开。 进而饭桌上主要话题,当然还是玲珑停薪留职。 “玲珑呀,你这一不干,给我们大伙的刺激可不小。” “是呀,想想城里户口,有编制的铁饭碗,这一直都是大家眼里的香饽饽,你这冷不丁往出一推,可把我们吓得不轻。” 玲珑笑笑。“你们看着吧,等以后,别说停薪留职了,直接辞职下海的人都少不了的。” “做买卖真有这么赚钱吗?”在单位自觉混得还不错的王科长有些郁闷。 要在当下环境的话,别说,十个做生意的七八个都能赚到钱,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这也是时代赋予的机会。 红利期也就这么些钱,等以后做生意就1会逐步困难起来。 玲珑不好说这种肯定的话,只能安慰道:“各有各的好,铁饭碗稳定,个体经营自由,机会大,我觉得吧,这事还是要看自己性格和选择,做生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其实后来不少辞职下海的人,未必是不想干了,可能都是缺钱被生活所迫。 就当下的工资收入和物价水平。 大部分家庭,发了工资,满足最基本的生活以后,就没啥积蓄了。 随便想买个大件,就得攒很长时间的钱。 这要是家里遇到啥事继续用钱了,那真的是要被逼上山的感觉。biqubao.com 听玲珑这么说,大家心里好受了一些。 问题玲珑有啥挣钱的法子没,玲珑大概一想,给出了点建议。 “钱存信用社银行是最浪费的,若是可以的话,还是拿出来投资比较好。”银行的利息可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 “那怎么投资,玲珑你说来听听。” 玲珑也不是多么精通这一方面的,但大趋势总归还记得。 八十年代,可以买邮票,九十年代,买股票,再往后,那就买房子呗。 这几样,大概就是最保值的了。 “你们有没有喜欢邮票的?”玲珑问了一声,她也是刚刚被问起投资啥,才想起这一茬。 “我喜欢,家里还有一点呢。”一个男同志默默举手。 “猴票,鸡票,还有军票,有余力的话都可以买一些攒着,这种东西,我觉得长期持有比较好,另一个比较好的投资,那就是买房子置产了。” “买房子,那要的钱可不少呢。”有大姐蹙眉。 “当然还是有余力的话买,能买十几平的,那就先买十几平的,位置偏些不要紧,重要是越便宜面积越大的最好。” 现在的京城才到几环呀。 随便买个市区旮旯角,等二三十年,那都是黄金位置。 “可是我们现在都有房子住,再不济也能等单位分,拿了钱买房子是不是亏了。” “别的不说,你们回去稍微打听研究下,看看五年前房子什么行情,现在又是啥行情,涨幅比工资高多少,我只是个建议,具体的要不要买,怎么投资,当然还是大家自己看了。” 别的不说,这集邮买房,随便听她的执行一样,以后岁数大了养老都不愁呀。 要是两样都执行,数量还不单一,那恭喜你,可能就是资产千万乃至过亿的富翁了。 郑天森看妻子侃侃而谈,又看到了那熟悉的自信光芒。 似乎妻子在一些事情上的看法和预判上总是很自信确定的样子。 一顿饭吃得大家心情都不错。 虽然他们没拼酒,这聊的多了,时间也过得很快。 六点出头到的饭店,吃完饭,都九点钟了,外头也是漆黑一片。 大家都有自行车,就是喝了酒的男同志,也没喝多,都能自行回家。 玲珑的自行车,被郑天森打开车后备箱,就那样放着,然后夫妻两开车回去了。 一上车,玲珑就开始感慨。 “打算要走的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以后都不去了,还有点舍不得了。” “反正咱们家离你们单位也不远,你闲了就能过去转悠。” “那倒是。” 想着自己带上点吃的喝的去老单位看望同事们的情景,玲珑就笑出了声。 “咱们直接回去还是先去接孩子?” “这个点,指不定孩子都睡了,算了,我们直接回去吧,给妈打个电话,明儿我再过去接孩子。”她现在没了工作,那可是一身轻松。 公司那边,她是老板,自由度可是很高的。 “好。”郑天森微笑。 想想回到家,没有孩子们打搅,郑天森就兴奋起来,只想着赶紧开车到家。 他当然很爱两个孩子,但偶尔过过不受打搅的二人世界,也是很舒服的。 玲珑撑着脑袋,看着车窗外掠过的景,心里还有那么点惆怅。 这一转眼,她也重生好多年了。 结了婚生了孩子,考大学,工作都干过两种。 以后,就要为自己的公司专心奋斗喽,时间过得可真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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