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好些天,玲珑都保持着每天上下班然后接送儿子的日程。 偶尔哪一天,郑天森正好休息的话,就会和她一起去接送儿子。 轮到休息日的时候,玲珑会去两个店都看一看。 新招聘的员工,也都知道了她就是大老板。 听说大老板很年轻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吃公家饭的正式干部,新员工就对玲珑已经很敬仰了。 等看到她本人,发现她还长得好看,再加上开了这么两家比较挣钱的店,对她就更加崇拜了。 玲珑倒是不介意被自己的员工崇拜,这样对他们店的归属感也会更强。 在单位的时候,玲珑没有提过丈夫的任何事情,大家就更认为她丈夫是在别的地方部队驻扎呢。 文物局的工作,熟悉了一段时间后,她早已上手。 没什么工作可做时,她也没有看报或者加入别人的闲聊,而是会拿出书看。 书的种类不一定,但有关商业经济的倒是时常出现。 即使去书店,玲珑也很难找到几本有关商业的书,她现在看的,都还是她在市里图书馆辛苦翻到借阅出来的。 看她看过好几次商业的书,就有同事打趣起来。 “玲珑对做买卖感兴趣?” “还行吧。”她笑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另一个同事就劝起来。“哎呀,咱们这工作多好呀,公家单位铁饭碗,既有面子还稳定,你可别想歪了学那些。” “就是呀玲珑,偶尔看看也就算了,不敢动心思,我前几天看报纸,还看到那是哪里抓了好几个据说是投机倒把的人进监狱呢。” “就是,被抓到了,那都是割资本主义尾巴,你好好的大学生,前途无量,可别自毁前程。” 玲珑能说啥呢,大家都是一番好意,她也不好解释自己的理由。 就是自己已经开了店都做了很久买卖这事,就更不好启齿了。 这两年,确实政策还不稳定,各地有些比较显眼的初期万元户,运气不好的真的就进去了。 这也是她做生意以来,尽量低调的原因。 以她和小江开店以来的分红累计计算,他们两身家早就都过万了。 这要真说出去,哪怕是在京城,也还是会引起一些轰动的。 不过他俩都很默契,从不提炫耀自己有钱的事。 小江那边,他刚搬过去时,有邻居知道他的个人情况,还想着给他介绍对象呢。 把小江那个给吓的呀,好在他很快就和郑天欣正式确立了关系,现在那些街坊邻居再想给他介绍对象,也不好意思开口了。 郑天欣那会知道小江的苦恼,特意去他家转过,街坊邻居们也都晓得了,小江不仅有对象,对象还是大学生呢。 郑天欣本人长得也不差,那些大爷大妈想找个比郑天欣条件还好的介绍给小江也不容易,只能打消心思。 玲珑知道现在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都是这个想法。 可有几个能想到,要不了几年,各个国企就开始破产倒闭,员工们要么发不出工资,要么就下岗了。 早期做生意的人大部分都富起来,惹得很多公家单位的人都纷纷停薪留职,或者直接辞职下海呢。 只能说,时代的变化实在是太快了。 下班的时候,她刚推着自行车和同事说说笑笑走出单位,就看到小姑子。 “嫂子。” “你怎么来了?” “嫂子,咱俩也好几天没见了,我请你吃个饭呗。” “无事献殷勤,说吧,是不是又有啥事了?” 郑天欣嘿嘿笑笑,举起手比划了一下。“是有那么一点。” “那你得等等了,我还得去接聪聪呢。” “嫂子我和你一起去。” 玲珑只好带上她一起去儿子的学校了。 路上,郑天欣还闲不住嘴。 “嫂子,我哥今儿不回来吧?” “嗯,不回来。”早上丈夫走的时候说了,说是有事要忙两天,晚上就都不回市里了。 闻言,郑天欣还松了口气。 别看她都这么大了,对郑天森这个哥哥比父母都还怵得慌。 到了小学门口,还没等多会,学生们就从校门里鱼贯而出。 也就是一年级的孩子们,还有些家长过来接,再往上,学生们基本都是自己走回家的。 “聪聪,高兴吗?姑姑也来接你了。”郑天欣对着侄子献殷勤。 “高兴,姑姑真好。” “小嘴真甜,走姑姑带你去吃好吃的。” 两个大人,一个孩子,就靠这么一辆自行车,到了郑天欣请客的地方。 竟然还是个吃西餐的地方。 “嫂子,这里新开的,老莫我都吃腻了,咱们就在这体验一下。” “好呀,反正是你请客,我就不客气了。” “哈哈哈,客气啥。”说完郑天欣就看向侄子。“聪聪,想吃啥就给姑姑说。” “知道了姑姑。” 玲珑虽然嘴上说不客气,还是按着自己的食量和喜好点了东西,儿子不太懂,她也给点了合适的。 说是新开的西餐厅,但东西也不像是国外的西餐厅那样正式,比如前菜,主菜,主食,甜点这些分时间段上,都是一窝蜂做好就全端上来了。 至于玲珑为何会知道西餐的礼仪,当然是看电视看多了。 吃饭的时候,郑天欣终于说起了她此行找玲珑的目的。 “嫂子,你说我要是现在和江红军结婚,爸妈会同意吗?” 玲珑惊了一下看过来。 “你们打算结婚了?” 郑天欣腼腆笑笑。“毕竟我们年纪也不小了。” 郑天欣认真算,确实这个年纪在这会不结婚算不小了,她是五四年生的人,实际上比玲珑还大四岁呢,今年都已经二十八了。 只是被家里娇宠着长大,再加上玲珑是嫂子,再看上去一直比玲珑小。 她不提自己的年纪,玲珑都忘了她都快奔三了呢。 “你们这年纪,确实,你和小江商量好了?” 郑天欣点点头。“他说现在还没法让我过上太好的日子,但他会努力的,也想早点把我娶回家。” 玲珑笑起来。“这小子,你们能不能顺利结婚,当然还要看小江的诚意了,只要你幸福,爸妈没什么不同意的。” 郑天欣又不傻,被提醒若有所思点点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751/72565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