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这样做当然是有原因的。 光靠她自己去看去逛,她要把这边都逛完那得用多少时间。 她能看到多少算多少,其他的就找更熟悉的本地人询问呗。 当地有什么变换,当然还是一直生活在这里的人最清楚了。 尤其是车夫这个职业,会去这个城市的各个地方,各种消息变化也知道的更清楚。 就算公公没有叮嘱那几句话,她自己也很想了解的。 郑天欣看嫂子和车夫聊的欢快,听了不少东西的同时也暗自佩服。 她算是明白嫂子为什么总那么优秀了。 像她,就没想过还能打听这些。 什么年代都不缺乏有商业头脑的人。 改革开放的号角一吹响,就有很多人观望了。 看几年了政策也没变动,胆子大的人就多起来。 倒货买东西,可不是现在才有的。 古代的时候,就有走南闯北的货商了。 其实这会,有的地方在一些票证方面已经有了松动。 再加上各种小摊小贩的出现,个体经济的崛起已势不可挡。 老百姓最在意的还是吃穿住行。 这会住和行还可以靠后,吃穿那是顶顶重要的。 玲珑能想到到接近港城的地方拿好看的衣服回去贩卖,也有不少聪明人能想到这点。 反正玲珑他们到了地方后,就发现比起他们上次来,这边更热闹了。 除了衣服,还有电子表那些东西。 不过一些钻漏子可能违禁的物件,都不敢放明面上卖,大家买卖哥东西,还跟地下接头似的。 确定是真买家,才敢把好货拿出来。 玲珑这次过来本来是进衣服的,发现了卖电子表的渠道,都跟着心动了。 这玩意不怎么占地方,拿回去还好卖赚的不少。 要不,他们也拿一些? 和小江低声商量了一下,他们便决定把这次进衣服的货钱拿出三分之一来买电子表。 郑天欣这次倒是没跟他们学。 她也知道嫂子的眼光好,想到什么了基本都能赚钱。 但她也不能太贪心,什么都想挣呀。 现在能有个每月都进账不少的衣服店,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也不打算和嫂子抢卖电子表的生意。 小姑子这次没跟着一起买,玲珑还有点奇怪。 不过她也没多说什么。 毕竟小姑子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想法。 愿意跟着她做生意她就带带,但不会干涉对方的决定。 不仅有电子表,还有一些从港城那边过来的时髦物件,饰品,小电器都有。 其他的,玲珑就没打算进了。 一口吃不成个胖子,她也不能啥钱都赚了。 碰到喜欢的,就买一些。 有给自己买的,也有给家人和亲近的人带的礼物。 这一次郑天欣就毫不客气了,也开始了买买买的壮举。 小江主要心思还在进货上,只跟着买了几样喜欢得东西。 等他们逛完要回去,那真是每个人的手都占满了。 小江扛着的东西尤其多。 也幸好这里最近拿货运货的人比较多,外面就有掏钱给运货的。 他们三都没省这个钱,付了钱拉东西, 等回到招待所,把东西放下都来不及清点,几人就累倒在床上。 玲珑和郑天欣逛得时候还没感觉,一直兴致勃勃精力无限的。 可这会,脚都觉得疼呢。 小江自认为体力算很好的,今儿跟着两位女同志都逛怕了。 他很诧异,女的怎么就这么能逛呢,就跟不知道累似的,不管卖什么的都要看一看问一问呢。 换做他,只会直奔想要东西的摊位。 只能说小江还是不够懂女人,逛街可是有魔力的,能赋予女人无限精力。 歇够了,三人才出去觅食。 下午,玲珑就没顶着大太阳在外头乱转了。 想进的货已经买的七七八八,他们从此行的目的也完成了,之后就比较轻松,时间上也不紧张。 研究了下能逛的地方。 之后几天,他们不是去逛景点,就是去吃吃喝喝。 偶尔碰到什么想买的东西了,也都会买下。 这中间,还出过小插曲。 大概是他们出手一直比较阔绰,就被扒手盯上了。 幸好小江警觉,把人给拽住。 虽说没损失钱财,可也把玲珑和郑天欣吓得够呛。 觉得在这边待得差不多了,他们就赶紧启程返回。 玲珑记住了丈夫的叮嘱,中间打过两次电话,临回去前,也打电话说了他们回去的车次和大概时间。 来得时候没什么行李,回去就变成了一大堆。 幸好他们还是软卧车厢,车厢里也还是他们三个人,那么多东西才不愁没地放。 三个人这次南下返回,也很兴奋。 毕竟买了不少以前没买的东西。 小江还好,玲珑和郑天欣还有些归心似箭。 尤其是玲珑,她想家了,也想家里的男人和孩子。 家里有了牵绊,出门在外,就总有牵挂。 玲珑本来告诉丈夫车次和火车到的时间,只是为了不让丈夫担心,晓得他们多会回去。 她没想到他们坐到京城下火车的时候,竟在站台上看到了丈夫高大的身影。 “你怎么来了?”玲珑惊喜。 郑天森让小李帮着去拿东西,笑着摸了下妻子的脸。 “正好闲了,就过来接你。” 玲珑戳了下他的胸膛。“变现不错。” 郑天欣看到哥嫂的恩爱互动,露出了姨妈笑。 “唉,看得人家都想谈恋爱了。” 扛着东西的小江,听到她的感慨,差点摔了。 有郑天森和小李帮忙,他们的一大堆东西都好拿了很多。 郑天森也许久不见小江了。 上了车后,就问了小江不少话。 哪怕已经不是郑天森手下的兵,小江见到他也依旧恭敬。 小李晓得小江是自家领导曾经的勤务员,也把小江当成了可以请教的前辈呢,对小江特别殷勤。 把小江送到店里的时候,小李还不忘和小江约定有机会一次吃饭。 把小江和他们店里的那些货先送回去,玲珑他们就往大院去了。 “你今儿不用回部队?”玲珑问道。 “不用,在大院住一天,明儿咱们一起回家。” “好吧。”其实她本来还想多住两天再回去呢,不过丈夫都这么说了,她也懒得变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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