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天宝和郑天欣的店开业要比玲珑他们晚,一方面是兄妹俩尊重玲珑这个嫂子,不想抢先,另一方面就是两人一个上学,一个上班,都没充足的时间看店。 他们是想着等郑天欣放寒假了在开业,先让她卖货练手呢,顺便寻摸着雇个合适的店员。 郑天宝有空的时候当然也会去店里帮忙。 他们几个讨论赚不赚钱的事,曾瑜和丈夫在那一起感慨。 他们夫妻两倒是不在乎孩子们能因此赚多少钱,只要几个人能因此有所成长就好。 郑父就给妻子吐槽呢,说有几家的后辈,动起了靠关系倒卖批条的心思,而且有人已经开始做了。 他们家这几个孩子,就没想着借考家里的人脉关系,都在自食其力。 只凭这一点他们就很欣慰。 有了第一天利润的底气,之后就算玲珑不在店里,小江也不慌了。 曾经跟着玲珑在各个厂外头已经卖过女装,现在只是换到了店里卖,小江也熟练地很。 有顾客进来看到卖衣服的是个男同志,就不好意思逗留要走。 小江次数多了也懂得留客了。 就是他退伍军人的身份,也被他骄傲拿出来过。 知道他是退伍军人做买卖自强,信任并且选择购买的客人还真不少。 小江也对自己曾经的职业更加骄傲。 玲珑得空的话就会去店里看看,见小江越来越熟练,便想着要给小江加钱了。 虽然这次的投资她依旧是大头,但开店的时候,并没有完全按他们的投资比决定分红。 本来玲珑和小江商量的是七三,她七小江三。 可看店里的生意都是小江撑起来的,她觉得自己也就是初期投资多了些,再拿七不太好。 她觉得以后两人就直接五五好了。 小江曾是郑天森的勤务员,对于和小江的生意分成,玲珑自然不会瞒着丈夫。 “小江未必会答应,你和他好好说。” “他呀,不答应也得答应,不然以后我哪里还好意思和他合伙。” “媳妇,其实你也不用妄自菲薄,若是没有你带着小江,他就算以后能做买卖,也不知道要走多少弯路。” 小江这才跟了妻子多久,已经赚了多少。 不提现在的店,就说上次他们一起倒腾货,分给小江的那六百就是实打实的证据。 就妻子的这份本事,有多少人愿意少拿钱都跟着她呢。 没看他弟弟妹妹都非要跟着妻子这个嫂子一起做买卖。 因为他们不傻,知道妻子能吃肉,他们起码就能跟着喝口汤。 如果自己不是聪明人的话,那就跟着聪明人做。 在郑天森眼里,妻子就是顶顶聪明的人。 虽然他心里还是有疑惑,不知道妻子的那些异常是怎么回事。 可他知道,妻子是不会伤害他还有身边人的。 玲珑学习和事业都进展顺利,家里其他人也不错。 郑天森调过来几个月,工作已经完全上手。 聪聪在幼儿园也是如鱼得水了。 当初打小胖子的风波过去,溺爱小胖子的妈妈和奶奶都不在身边了,小胖子被爷爷亲自教育,再到幼儿园,也不敢轻易欺负别的小朋友。 聪聪为妞妞出头,妞妞现在就是他的小迷妹,也成了他在幼儿园最好的朋友。 每天幼儿园放学的时候,妞妞都想跟着聪聪一起回家,也让两家父母无奈又好笑。 那位处事不公没什么本事还小心眼爱眼红嫉妒的闻老师。 余老头知道以后,让闻老师换了工作。 他做不到直接把人赶走吧,但却不想让这样心性的人继续待在幼儿园。 那可都是祖国的花朵,有个什么不好影响,他觉得自己罪过就大了。 关系户闻老师换了工作,比以前挣得少还辛苦,心中自然有埋怨。 可喜欢听她吹捧奉承的余家婆媳俩都不在甚至没赶走了,她这个远房亲戚更是大气不敢出一下。 被调换了工作,对她来说就已经是一种警告。 她还不傻,知道自己要是因此不满,丢了工作回到老家那才是惨上加惨,只能把对余老头的不满压在心底。 期末考试完,玲珑放了寒假。 郑天欣这边新店也开业了,她就赶去帮忙。 这边新店的地理位置选的不错。 开业第一天,营业额比玲珑他们店首日还要好。 这样把郑天欣兄妹俩高兴坏了。 算出来挣了多少,郑天欣就和哥哥商量。 “哥,咱们请嫂子吃饭吧,要不是嫂子,咱们哪知道做买卖还开店呀。” “吃饭肯定是要的,天欣我还有个想法,咱们的店,以后每个月挣的钱,我想给嫂子百分之十的分红。”这是郑天宝思考了很久的主意。 “啊,嫂子不是说不和咱俩合作吗?”郑天欣诧异,她当然不是不舍得那些分红。 “天欣,嫂子说的是不合作,仔细想想,我也能想到嫂子的顾虑,但我们可以直接给嫂子分红呀,嫂子只是不愿插手咱们的店,那她什么都不用做,我们每个月给她固定分红,也算是不违背嫂子的意愿,以后咱们还是少不了请教嫂子一些问题的,这些分红,就当咱们给嫂子的咨询费吧。” 不得不说,郑天宝脑子还是很灵活的。 他以前只是没想过做买卖,现在被玲珑一带动,就跟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 “那百分之十太少了,这样哥,给嫂子百分之二十吧,咱俩一人出一半。” “好,那就这样,我们请嫂子吃饭的时候告诉她。” “好。” 兄妹俩商定了这事,都没告诉父母,等玲珑有空把他们一起去了饭店后,菜一上齐,郑天宝才提了这事。 “给我分红?”玲珑怔了一下,赶紧摇头,“不用的,我什么都没做,怎么能拿你们店的分红。” “嫂子,这事我和天欣已经商量过了,我们觉得没有你,就没有这家店,我们打算请你做我们店的顾问,不然以后有啥问题我们都不好意思问你了。” “就是嫂子,你就答应吧。”郑天欣也跟着劝起来。 看兄妹俩真诚实意的,玲珑笑了。 “那好吧,嫂子就厚颜收下了。” 玲珑也没想到,她什么都没想过,反而收获了更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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