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丈夫个惊喜,玲珑就没提她和聪聪马上回去的事。 母子俩坐公交到郊外,又运气不错,搭了附近村里老乡拉东西的马车,坐到了部队外头。 她这一带着聪聪回来,正开门呢,先惊动了隔壁的赵爱红。 “玲珑你们可算回来了。” 看到她玲珑便热情打招呼。“嫂子。” “你这在婆家住的时间可不短,看样子,你和你婆婆他们关系不错呀。”赵爱红压低了声道。 玲珑笑笑。“我和我公婆他们确实处得挺好的。” “处得再好,也不能忘了自家男人呀,我看郑副师长这几天都一个人,还怪可怜的,他一个人在家,都没忘了给你们家菜浇水呢。”赵爱红替郑天森讲话道。 玲珑憋笑。“嫂子你说得对,我那几天也是正好有点事,这不办完就回来了。” “有事呀,我说嘛,那你赶紧进屋吧。”赵爱红也很有分寸地没有追问啥事。 玲珑打开门进去,看屋里干干净净的,就又去看冰箱。 果然,冰箱里除了腌制的咸菜那些,就没啥吃的了。 抬起手腕看了下表,她也顾不上休息了,挎上篮子就带着儿子出去买菜。 他们院子里的菜种的时间短,还不能摘呢,现在吃菜还是要靠买。 时间也不紧张,她和聪聪就走得挺慢的。 偶尔碰到一些在外头玩的孩子,聪聪眼睛都亮晶晶的。 看来真的是时候送儿子去幼儿园了。 在大院的时候,聪聪倒是结识了几个小伙伴,可是在家属区这边,还没有能一起玩的小朋友。 到了地方,玲珑挑了好几样菜,把篮子装满,才领着聪聪返回。 回到家,稍微坐着歇了会喝了杯水,她就开始忙活做饭。 做到一半,她忽然想起来丈夫不知道自己回来就会先去食堂吃饭,只能放弃惊喜赶紧去打电话。 郑天森正在办公室表情严肃看文件呢,忽然接到了妻子的电话。 “你回来了?好,我下班就回去。” 不一会,有人进来送东西,就发现郑天森脸上挂着和煦的笑,连态度都特别温和。 一到点,小李进来询问郑天森要去食堂吃还是他把饭打回来,就看自家首长正在穿外套。 “不在食堂吃,回家吃。” “回家吃?”小李愣了一下,忽然反应过来。 郑天森脚步很快的走回家,才到院门口就已经闻到家里飘出来的饭香味。 一进院子,正在院子里玩的聪聪便冲过来。 “爸爸。” 郑天森一把将儿子捞起抱了起来。“哎呦,又重了。” 玲珑笑着在屋里喊。“洗手吃饭了,你们两都要洗。” “好,坚决服从领导命令。”郑天森敬了个礼。 他的搞怪也让屋里的玲珑笑意更浓了。 等父子俩都洗干净手坐在饭桌前,玲珑也把饭菜都端上桌了。 好些天没回家,玲珑心存愧疚,就做菜做得多了些。 聪聪现在能独自坐在凳子上吃饭,也不用大人喂。 郑天森一边吃饭,一边关心妻子。 “你和小江那买卖,怎么样?” “挺好的,我们带回来的衣服,都处理了。” “全部?”郑天森手里的筷子停住。 “对,全部,怎么样,我们厉害吧?” 郑天森点点头。 “那你猜猜,我们这次赚了多少?” 郑天森摇头。“不知道。” 这个男人,这会就又直男了。 玲珑只好自己说出来。“不算天欣的,小江连本带利六百多,赚了五百,我连本带利五千多,赚了有三千多。” 郑天森手里的筷子又停住了,很是震惊看她。“这么多?” “对,这还是我们第一次去进货,一时找不到门路不熟悉耽误了些时间,回来卖货满打满算也就是五天时间,上午和下午都一会。” 要不是妻子亲口说,郑天森都不敢相信赚钱能这么容易。 “小江这次跟你跟对了。”他倒是没想到妻子还有做买卖的天赋。 被变相夸,玲珑骄傲又有点不好意思。 “还好吧。” “这么赚钱,会不会有啥问题?”郑天森有点忧心道。 这个问题玲珑早就考虑过了。 “这样的卖法,我也就只打算卖一次,次数多了肯定招人眼,也容易出事。”毕竟这会做买卖政策还不算明朗稳定。 “我是这样想的,先好好歇几天,然后打算在城里盘个门面,正儿八经开店做生意。” “开什么店?” “就,先卖衣服吧。” 他们可以从南边进衣服,然后拿回来卖。 除了衣服,要是有别的合适的东西,也可以一起卖,只要赚钱又合法,那就不是问题。 听她说开店做买卖,郑天森的担心就少了。 “这样好,也稳定。” “对,等我开学了就要去上学,开了店也没空管,到时候,就得靠小江了。” “小江做事不错。”郑天森给出中肯的评价。 “要是生意好人手不够的话,到时候再雇一个人好了。” “你决定就好。”这些他也不是很懂,让他带兵打仗都可以,做生意,他真的不擅长。 “还有个事,除了开店,有合适的房子的话,我也想买一套。”玲珑终于把自己想了很久的事说出来。 郑天森看她。 “虽然咱们不一定住,但我觉得随着咱们国家经济的发展,未来房子肯定会越来越贵的,就算咱们不住,也是投资吗,等以后聪聪大了,也可以留给他。” “你管钱,你做主就好。” 玲珑笑起来。“就算我管钱,这样的大事,也总得和你商量呀。” “好。”郑天森表示很受用。 许久没见,晚上聪聪睡下后,这夫妻俩也是小别胜新婚了。 京城,小江拿到六百多块钱后,一直都很激动。 等玲珑他们离开后,他就给家里写信。 “爸,妈,你们不用担心我了,我们团长和嫂子都对我很好,嫂子带着我做买卖,我也赚到钱了……” 没有讲述赚钱的细节,小江只是写完信后,把信连同两百块钱一起寄回了家。 这两百块钱,应该就足以让家里对他放心了吧,比他说千言万语都管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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