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郑天森也就是抱住了妻子,没有别的多余动作。 玲珑依偎在丈夫宽厚的怀抱里,只觉得心里甜甜的。 在家小睡了一会,郑天森起来后,洗了把脸,就又去上班了。 离开前,他还叮嘱玲珑,要是有什么事,就可以给他办公室打电话。 等他走了,玲珑就去找邻居打听买菜的事。 新调来了一个副师长,周边的军属们当然知道。 家属区的消息也是传得很快的。 不过一开始没见郑天森带家属来,有的人还以为他是单身未婚,有见过他长相的,还琢磨着能不能牵个线啥的。 不过问过自家男人后,就打消了这个心思。 晓得郑天森有家属,家属却没有跟过来随军,其他军属还好奇呢。 结果今天,玲珑就带着儿子出现了。 郑天森住在这个院子,他左右两边邻居也是最好奇他家里情况的。 毕竟离得这么近,换做谁,都希望有个和自己处得来的邻居。 玲珑去打听的那位军嫂,看年龄有四十岁左右,近距离看到玲珑的模样,就有些惊讶。 “你是,郑副市长的爱人?” “对,嫂子好,我叫钟玲珑,你可以叫我小钟或者玲珑。” “小钟,你可真年轻呀。” 玲珑笑笑。“不知道嫂子怎么称呼?”m.biqubao.com “我呀,我姓赵,叫赵爱红。” “那我叫你爱红嫂子吧。” “行。” “爱红嫂子,我想问下,咱们这买菜,都是从哪买呀?” “买菜呀,等下,正好我也去买点,咱们一起去吧。” “那嫂子,真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 玲珑赶紧回家也找了个篮子,还把聪聪牵出来了。 家里没人,她总不能让儿子一个人待在家里,聪聪太小了她不放心。 赵爱红再出来,看到她手里牵着聪聪,表情就惊喜起来。 “这是你儿子?” “嗯,我儿子,叫聪聪,聪聪快叫阿姨。” “阿姨好。”聪聪小奶音别提多可爱了。 把赵爱红萌的呀。 “哎哎你好,太可爱了。” 赵爱红家老大都有二十岁了,正是盼着抱孙子的时候,现在看到萌哒哒的聪聪,别提多喜欢了。 因为聪聪,她看玲珑都更亲切了一些,也是意想不到的效果。 有聪聪跟着,他们走路步伐都慢了很多,好在彼此都不着急。 去买菜的路上,赵爱红也问起玲珑的一些情况。 “前几天也没看到你们过来,是家离得远?” “还好,就住在京城。” “哦?那是工作太忙?” “嫂子,我还在上大学,没工作。 “哟,你还是大学生呀,那玲珑你今年多大了?”赵爱红有些惊讶。 “我二十二,之前也参加工作了,是恢复高考后才参加高考考上了才辞的工作。” “上的哪个大学?” “咱们京城人大。” “哇,你是真厉害呀。”恢复高考那会,赵爱红家老大正好高中毕业,自然参加了,不过以前没重视学习,考了也没考上。 正因为家里有个应届考生,赵爱红才知道像玲珑这种已经参加工作了恢复高考后考上的有多厉害。 “还好,也多亏了我爱人,恢复高考前,他知道我爱看书,就帮我找了很多教科书和资料,我这也算是笨鸟先飞吧。” 不然纵使她知道会恢复高考,准备不充足的话也不一定能考上的,在这一点上,她是真心很感激丈夫的。 “一看你和郑副师长感情就很好。” “还行吧。”玲珑笑笑。 这买菜的地方,没个熟人领着的话,还真不好找。 不过也许是下午了,新鲜菜已经不多。 好在玲珑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踩点。 两人随便挑了些菜,等出去,赵爱红就对着玲珑低语起来。 “其实这边上村子里的老百姓,时常会拿了自己种出来的菜在外头卖的,新鲜又便宜,出了咱们营区往外头走一会就能看到。” 玲珑了然点头。 “嫂子,我们那院子,想种菜的话也可以种吧?” “可以呀,家属区就有人种呢,怎么,你也想种?” “想,种上几样,平日里自家吃的菜就能解决大半。” “你这样一说,我都心动了。”以前她也动过心思,但周边几家都没种,她就没好意思,怕被人笑话。 现在有玲珑一起,便想跟着一起了。 “那我找些菜种子,咱们一起种吧。” “行呀,那咱们说好了。” “好。” 回了家里,玲珑把菜放好,就先在院子里规划起了种菜的地方。 因为家里缺乏工具,她现在也不好规整,只能先计划着了。 看着家里油盐酱醋调料那些也不全,玲珑要做饭,只好先去隔壁赵爱红那借了一点。 “看我,今儿光领你买菜了,还没去副食商店呢。” “嫂子不急,我们明儿再去也行。” 这边营区范围大,蔬菜购买点和副食商店还不在一起。 有了一起买菜和约好一起种菜的事,她们两关系现在可好得很。 看了看屋里的摆设,玲珑觉得又得添置大件了。 起码冰箱是必须有的。 对了,自行车也得再买一辆。 有了自行车,她以后也能骑着往返市区。 郑天森下了班再回家里,就闻到了熟悉的饭香味。 吃了好几天食堂了,终于能吃到媳妇做的家常菜,他也很高兴。 吃饭的时候,玲珑就提起和隔壁嫂子赵爱红的约定。 “种菜呀,赶明我给小李说一声,让他帮你找锄头铁锹,也帮你开垦下菜地。” “你让小李给我把工具送过来就行,我自己弄,也没多少。” “看了吧,小李明天没啥事的话,就帮你干点活。” “对了,我想买台新冰箱,还有自行车,现在天还热,东西不经放,有了自行车,我以后往返市区也方便。” “那就买,你去挑,想买啥就买啥。”反正家里的财政大权都在媳妇手上,不过媳妇家里事都和他商量,他也很受用。 “嗯,等把菜地开垦好,我就回市里一趟,还有些衣服啥的,我这次一并收拾好了带回来。” “那东西肯定不少,让小李开车接送你吧。” 这一次玲珑没再拒绝,因为东西是真的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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