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改嫁前夫上司_第229章 这是我家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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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郑天森的电话一打扰,曾瑜他们自然也不打牌了。
  郑天森和聪聪一回来,一家人坐在一起唏嘘。
  “邓老这真是,唉。”曾瑜叹气。
  岁数越大,对这种事也感慨越深刻。
  她现在也很庆幸自己还有几个孝顺的儿女陪在身边,就是以前离得远的老二,现在都离得近了。
  似乎这样一想,对于闺女还未结婚,儿子也没对象都不着急了。
  要是找一个像孙俊生那样的,那还不如一辈子不找呢。
  果然幸福都是比出来的。
  晚上郑父回来后,曾瑜也给丈夫提起了自己的这些感慨。
  其实郑父对于儿女的婚姻大事就不如妻子这样着急。
  只是妻子往常都那样说,他也就顺着说罢了。
  现在妻子能想开一些,他也就换了话风。
  初二回娘家的日子,玲珑现在也没娘家,曾瑜娘家也没人了,郑天欣还没嫁出去。
  他们家初二都很清闲,就都在家休息。
  曾瑜昨儿打了牌还惦记着呢,今儿就拉着儿女们继续打,郑天森也加入其中。
  大家都以为郑天森刚加入,肯定是常输的那个,不想他打的还挺好。
  一家人在一起欢欢乐乐的,一直过到初五。
  初六的时候,他们一家出去街面上转了一圈。
  过了初五,京城就有很多店开门了,还有办庙会的地方。
  即使外面很冷,晚上都还有很多人一家人出来逛。
  又过了几天,郑天森就去军校了,继续进修。
  玲珑在家还多待了些天,十五的时候,他们煮了元宵吃,晚上还一起出去逛了灯会。
  郑天森正月十五又休息了一天,他扛着聪聪,聪聪高兴了一路,他们还给聪聪买了可爱的兔子灯。
  等玲珑也开了学,大家都开始忙碌自己的事情,年味就渐渐散了。
  这一学期,对于玲珑来说,也是很平静的一学期。
  认真上课学习,按时回家,闲暇之余再写一写东西,偶尔就能发表一篇,她这个笔名也在一些报刊杂志编辑那有了些熟识度。
  郑天森在军校的进修也很认真。
  他当初固然初心是为了不想离妻子太远,可真的被选中了,也是真心进修提升自己的。
  进修班也有考核,他每次都名列前茅。
  进修班的人在一起时间久了,也都熟了,距离进修班结业时间越来越近,就有人休息时会约关系不错的人出去吃饭喝酒,更进一步联络感情。
  郑天森每次都推辞。
  次数多了,再有人邀请他的时候,就甩先开口堵他的嘴。
  “这次找什么理由都不行哈,知道你有媳妇有儿子,晚一次回家怎么了,弟妹不至于这么不通情达理吧,要不你给家里打个电话,把弟妹和侄子叫出来,咱们一起吃饭,这样总行了吧。”
  其他人也跟着起哄附和。
  这下郑天森也不好拒绝了。“那我打个电话回家说一声吧。”
  “快打快打。”大家都催促他。
  军校里就有能打电话的地方,郑天森拨通了家里的号码。
  玲珑正在桌前构思故事呢,就听外头婆婆喊她,忙起身走出去。
  “天森的电话,找你呢。”
  玲珑有些疑惑接过话筒。
  “喂,是我。”
  “玲珑,我进修班的同学约我一起吃饭呢,我今儿可能回去晚一些,你和儿子就不要一直等我了。”
  “哦,好,那你注意着点,别喝太多了。”
  “好。”
  其实玲珑就没限制过丈夫交友应酬,只是郑天森休息日不想浪费,只想早点回家见家人罢了。
  郑天森通知完回来,几个同学便都盯着他看。
  “怎么样,弟妹来不来?”
  “你能去吧?”
  “我能去,不过我媳妇不来,咱们走吧。”
  听说玲珑不来,还有人遗憾呢。
  大家都听郑天森形容过他美丽贤淑的妻子,也好奇想一睹真人呢。
  只是郑天森小气着呢,他压根就没打算让妻子过来,要不然电话里就不是这么说了。
  到了吃饭的地方,其他人都喝了不少,郑天森却只是浅酌几杯。
  问起,就说媳妇下命令了,不能多喝。
  有人嘲笑他惧内,他也毫不介意。
  他这反应,别人打趣他都没意思,也懒得继续。
  即使喝了少,饭局散了他回到家后,身上也带着酒味。
  还不等玲珑说啥,他闻了闻自己先自我嫌弃了。“是不是味道很大,我去洗一洗吧。”
  他一走,玲珑就抿嘴笑起来。
  这男人真是越来越知趣了,嗯,大概也是自己调教的好,她很有成就感。
  一转眼就要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
  几天的兵荒马乱,考完所有科目,便迎来了新的假期。
  玲珑这边考完试,那边郑天森进修班也结业了。
  想着自己一次都没去过丈夫的军校,玲珑便有些意动。
  丈夫这都学完了,自己好歹去看一次吧。
  等她询问了郑天森,郑天森稍作犹豫便答应下来。
  媳妇的要求那自然是尽量满足了。
  等到这一天,玲珑特意穿了一身好看的连衣裙,盘了头发,还化了淡妆,才带上同样收拾过的儿子一起去丈夫那。
  郑天森站在学校门口不停地张望。
  等看到牵着儿子的倩丽身影,他立马跑了过去。
  “你们来了。”
  “嗯,没来晚吧?”
  “没有,还早着呢。”
  “那我们快进去吧。”
  “好。”
  郑天森带着他们到门房登记了一下,便进去了。
  今天其实不止郑天森有家属来,所以学校这边也许可了。
  郑天森的那些同学并不知道他今天也有家属来。
  等他们一家三口一起走过来,率先看到的人就先呆住了,赶紧推推身旁的人。“快看。”
  随着他们看过去,往过看的人就更多了。
  “我去,这就是天森他媳妇了。”
  “好看,怪不得他一直藏着掖着。”
  “这小子有福气呀。”
  大家纷纷发出感慨。
  郑天森带着妻儿走至跟前,就有人过来在他肩上捶了一下。“你小子藏得深呀。”
  郑天森没有反驳,只对着大伙介绍自己的家属。
  “这是我爱人,钟玲珑,这是我儿子,聪聪。”
  “你们好。”玲珑露出灿烂的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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