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改嫁前夫上司_第122章 相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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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珑和郑天森在山上待了挺久的。
  不过郑天森有手表。
  他过一会就会抬手看一看表,也省得他们俩回去太晚了。
  以前玲珑没太注意过他手腕上的表,因着这次只有他们两,他又看的次数多了些,便也瞅了几眼。
  这一看,玲珑就是一惊。
  她以前也没注意,现在再看,郑天森的手表,竟是一块进口手表,还是上辈子她都知道的大名鼎鼎的表中奢侈品劳力士。
  许是她的眼神停留的时间长了一点,郑天森也注意到了。
  他举起手腕。“想看?”
  玲珑赶紧摇头。“不不不,你看时间就好了。”
  不过停顿了几秒,她还是没忍住道:“郑大哥,你那块劳力士,是真的吗?”
  郑天森有点惊讶。“你还知道劳力士?这,是真的。”
  劳力士这国外牌子,国内如今知道的人可不多,尤其是普通老百姓。
  意识到自己说漏嘴,玲珑赶紧遮掩道:“哦,我忘了听谁提过。”
  郑天森笑笑。“这样呀,这表,可不是我自己买的,我妈送的,让我买,我的津贴攒几年都未必够。”
  这还是他成年的时候,母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不过也不是母亲现买的,而是母亲收藏品中的一个。
  前些年大环境不太好,他也没敢往出戴,戴的都是另一块普通的国产手表。
  几个月前,他常戴的那块表坏了,他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块表,也就翻出来给戴上了。
  说起来,这也还是他身边第一次有人认出来劳力士的牌子。
  之前有同事偶尔问起,他只是进口货,国外牌子,没有提过劳力士的名字。
  倒不是他怕人知道,毕竟这东西也经得起查,只是他觉得能少一点麻烦还是少一点的好,所以就很低调。
  知道是郑母送的,玲珑心里惊呼郑妈妈可真有钱,也想起了之前汪美琴来的时候,说起的那些有关郑妈妈的事情。
  “郑大哥,阿姨她很有气质吧?”
  想到母亲,郑天森神色温情了一些,点点头。“我妈,她出身好,放以前,那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只不过后来跟了我爸,慢慢地,很多习惯也给改了。”
  但他知道,母亲并不觉得委屈。
  父母感情一直很好,也是他羡慕的存在。
  前些年,母亲的身份,还有不怀好意的人故意提起,也幸好有一心爱护母亲的父亲维护,母亲才能安然无恙度过。
  为此,父亲那会职位都受到了些影响。
  比起有些立马划清界限,甚至主动举报身边人的,他父母真的是一对模范。
  因为父母感情好,他们家的家庭氛围也一直很和谐,在大院里都是令人称赞的存在。
  回过神,郑天森看向玲珑。“不过你不用怕,我妈性情还是温和的,她也说了挺喜欢你的。”
  对于郑天森的溢美之词,玲珑还抱着怀疑状态。
  她只是给郑妈妈寄过一些自己做的吃的,这样就能让郑妈妈很喜欢吗。
  “郑大哥,那现在几点了?”玲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五点多了。”
  “哎呀,都这么晚了,那我们赶紧回去吧。”
  “好。”他本就为了玲珑才上山的。
  上山顺风顺水,下山的时候,玲珑提着满载而归的篮子,过于兴奋,一直没注意,踩了个树枝脚不小心崴了一下。
  若不是身旁的郑天森眼疾手快拉了她一把,她的脚只会崴得更严重。
  郑天森帮玲珑检查脚踝的时候,玲珑那叫一个羞涩。
  倒也不是被看了脚就怎么样,只是觉得自己的脚被郑天森捧着,她怪难为情的。
  “有点肿了,不过不严重,回去了抹点药,揉一揉,睡一觉估摸着明天就好了。”
  部队里训练,时不时的就会有扭伤崴伤的状况出现,他对于这些倒是挺熟的。
  “郑大哥,都怪我不小心。”
  “这算什么,好了,你别走了,我背你回去吧,省得情况加重。”
  玲珑原地纠结了片刻,想到今儿已经没上班,明天再不好不去,只能点头。
  郑天森弯腰半蹲,玲珑爬了上去。
  等她背起玲珑,依旧不费劲地行走。
  玲珑的体重加一个装得满满的篮子,在他看来都不算什么。
  其实这已经不是玲珑第一次被郑天森背了。
  过年那会,玲珑吃饭喝醉,就是郑天森把她背回家的,只是那会她晕晕乎乎的,感触不深,也就是后来,差点被郑天森“欺负”,人才酒醒了一些。
  可现在,她是极度清醒的。
  距离很近,闻着他身上独属于男人的荷尔蒙气味,还夹杂着一点点香皂的味道,玲珑的心就跟小鹿乱撞似的。
  背着她,和她再一次亲密接触,郑天森的心情也很不一样。
  心情的变化,也让两人都有了片刻的沉默,周围只剩林间的鸟叫和风刮过树枝刷刷的声音。
  快走到营区的时候,郑天森终于开口。
  “玲珑,其实,我很想一直这样背着你到老。”
  这突如其来的变相告白和情话,刺激得玲珑差点咳嗽起来。
  这让她怎么回答,太过为难,玲珑只能沉默。
  许是也没非要她回答,郑天森只是笑笑,继续走路。
  看到营区的门后,玲珑提议。“郑大哥,要不把我放下来吧,我觉得现在已经好不少了。”
  虽说现在大家都把他们两看成一对,可营区里人来人往的,尤其是家属区人更多,她不是太想让人一直盯着他们两看。
  许是也想到了玲珑的顾虑,郑天森这次没有阻拦。
  “我放你下来,我扶着你慢慢走。”
  等他把玲珑放下来,一手拎着篮子,一手扶着玲珑的胳膊。
  他们这个造型走到大门口就引起士兵的询问。
  “团长,需要帮忙吗?”
  “不用了,继续站岗吧。”
  “是。”
  即使是扶着,走到童家前,他们都迎来了不少问候。
  得知玲珑不小心崴了脚,大家都送上关切。
  等他们走远,大多都很羡慕郑天森对玲珑的好。
  “唉,看看人家两,这感情多好呀。”
  “可不是,也不知道啥时候结婚。”
  “估摸着快了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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