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因着许颖颖找来部队的缘故,刘宝根又是好几天都没好意思出现在玲珑面前。 就是去食堂吃饭,刘宝根都选择了玲珑不在的窗口。 他不来骚扰自己,玲珑巴不得呢。 好好工作的几天,她又做了几道家常菜,都很受欢迎,也算是在后厨这块立住脚了。 有一门好手艺,不管走到哪,都让人尊敬。 而郑天森翘首期盼的书,也终于寄来。 因着他说得笼统,母亲曾瑜也寄来了一大箱。 看了看书的数量,郑天森觉得可以分好几次送给玲珑了,正好也多了见面的机会。 主要他也怕一次带这么多书过去吓到玲珑。 再去食堂吃饭的时候,郑天森就发现,玲珑不再陪着牛姐打饭,而是独自站在了干部们打饭吃饭的这个窗口。 正好他想和玲珑说话呢,也没再让小江帮自己打饭,直接走到了打饭窗口。 “玲珑。” “郑,郑团长。”玲珑刚想叫大哥赶紧换了称谓,这可是在食堂,人来人往的,她不能跟郑天森套近乎。 虽然有点遗憾没听到想听的称呼,郑天森还是笑着点头。 “今儿有什么好吃的?” “豆腐,我做了麻婆豆腐,你尝一尝,很好吃的。”biqubao.com “行,给我来一些。” 打饭的空当,郑天森小声道:“上次不是说给你拿一些书吗,等下班了,我去找大柱,正好给你送过去。” 玲珑欣喜点头。“好呀。” 她要有书看了! 虽然还不知道郑天森会带给她什么书,可也架不住她高兴。 有了盼头,接下里的时间,玲珑一直期盼着下班。 以往下了班后,玲珑可能还会主动留下来帮着准备一下明天一早要用的食材,今儿急急忙忙就往家赶了。 她在童家住了这么些时日,基本上家属们也都知道她在部队食堂留下工作,看样子就知道她要长留。 好看的人没几个不爱见的,回去的路上,都有不少人和玲珑打招呼。 “下班了。” “回家啊。” “听说你手艺好,有机会也教教我。” 感受着大家的热情,玲珑终于到了家。 她回来的时候,童大柱还没到家,她就先帮着童大娘去做饭了。 在食堂里吃过,她肚子不饿,就照着三人份的饭做着,这是考虑到了郑天森要来,不然就只用做两人份的了。 知道郑天森要来给她送书,童大娘就眯了眼。 据她从儿子那听到的一些情况,这郑团长可不是个多么热情的人。 结果现在都忙完玲珑的事了,还对玲珑这么关心照顾,想到玲珑的状况,不由得她不多想。 等到郑天森和童大柱拎着书一起进门的时候,童大娘审视他的目光就多了些。 “玲珑快看,团长给你搜罗了这么多书,还都是新的。”童大柱一脸兴奋。 玲珑擦干净手就跑过来,看到那一打书,眼睛都能冒光。 看她这么欢喜,童大柱和郑天森直接把书放到桌上,解开绳子,玲珑迫不及待地看起各个书的封面来。 这本,古代名著,这本,竟然还是外国小说的译本,还有这几本,不是寓言就是故事书,竟然还有几本挺有名气的杂志。 看着极具年代感和时代特色的杂志封面,她一打开,手就停不下来。 童大娘招呼郑天森和儿子吃饭,那边,玲珑已经沉浸到书海中。 也幸好她已经在食堂吃过,不然都要因为看书忘记吃饭了。 看她如饥似渴的样子,童大柱说话的嗓门都不由变小。 “唉,没想到玲珑这么爱看书,她聪明又努力,要是好好上学的话,指不定现在都能拿到高中文凭了。” 在童大娘眼里,高中生就是顶顶厉害的。 至于大学生,大娘压根想都不想,高考已经断了好多年,这些年的大学生,都是被推荐上学的工农兵大学生,水分很重。 能拿到高中文凭,在当下就是很受人欢迎的香饽饽了。 童大娘也就是感慨感慨,毕竟玲珑已经十八,且有了正式工作,这上学拿文凭,不也是为了找个好工作吗。 童大柱也就是附和了亲娘一句没多想,倒是郑天森,想到玲珑的拿手好字,觉得有机会的话,她还可以学习学习。 不过现在玲珑刚在部队安定下来,也在食堂干得好好的,他也只是想想。 等到郑天森在童家又混了一顿饭,告辞离开的时候,玲珑才想到自己的“失礼”,赶紧从书里出来,还把郑天森送到了外头。 “谢谢你郑大哥,你送来的这些书,对我很有用,我会很快看完的,你放心,我很爱惜书,不会弄脏弄坏。” 因为书看着都很新,玲珑没想到郑天森全是拜托他妈新买的,只想着郑天森是个爱惜书的人,自己也不好霸占书太久以及弄脏那些。 终于听到玲珑又叫自己”大哥“,郑天森嘴角都翘了起来。 “不着急,你慢慢看,什么时候看完了,什么时候还我就是,我那还有些别的书,到时候再给你拿一些没看过的。” 郑大哥简直就是个天使呀! 玲珑冒着星星眼不住点头。 她这可爱的模样,引得郑天森差点没忍住给她来个摸头杀。 送走心情极好的郑天森,玲珑赶紧回去继续看书了。 见玲珑用功的样子,童大娘就忍不住数落儿子。 “看看你,你要是有玲珑这喜欢书的劲,娘不知道得有多欢喜。”也就是傻儿子傻人有傻福,在部队这地方待住了,要不然她真发愁儿子的未来呢。 看着那些书,就想到送书的郑天森,哪怕童大娘很想肥水不流外人田,也不得不承认,郑天森这样的贴心,很让人受用。 不比还没有伤害,一比她又开始嫌弃亲儿子了。 若不是玲珑和童大娘睡一屋,要关灯睡觉了,玲珑是真舍不得把眼睛从书里挪出来。 等到躺在那,她都还大脑活跃地回想自己看过的内容。 有了住处和工作,现在连精神食粮都充足起来,她钟玲珑怎么就这么幸运呢! 嗯梦里再多谢谢赐予她大部分幸运的大善人郑大哥! 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里,玲珑见到了浑身冒佛光的郑天森宝相森严,那是又拜又烧香的,不知道有多忙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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