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柱下班后刚出办公室,就看到徘徊的郑天森。 “团长。” 郑天森走了过来。 “大柱,玲珑已经住进你家了,以后你懂得?” “放心吧团长,走,要不你现在就跟我回家看看。” 郑天森正有此意,两人一同往回走。 有家属随军的,基本都是回家吃饭,其余的人则是奔向食堂。 刘宝根本也是奔向食堂的大军一员,看到逆流而去往家属区方向走的两位上司,下意识就跟了上去。 这会到处都是穿着军装的人四处走动,他远远坠在后头,倒是不显眼。 一路上,不少人都和郑天森还有童大柱打招呼。 郑天森可是没家属随军的,这会跟着童大柱走进家属区,还挺让人稀奇的。 按他的级别,早就可以分套房子,但他想着自己就一个人住,便把房子让给有家属随军的人了,他就住了个单间宿舍。 他跟着童大柱一起走,大家都以为他是要跟去童家吃饭。 童大柱老娘已经随军的事,经过这么些天,该知道的人也都已经知道了。 其实郑天森倒是没想着蹭饭,单纯就是想去看看玲珑,他独自找过来显得突兀,这才等了童大柱一起走。 然而他们刚进院子,就闻到了浓郁的饭香味。 “我娘这是做啥好吃的了。”念叨着童大柱率先进屋。 郑天森因为这香味都多了些期待。 他们一进去,就看到玲珑在那熟练地翻动锅铲,而童大娘在那摆碗筷。 “回来了,哟,郑团长也来了,那一起吃吧,你们都尝尝玲珑的手艺,这孩子,非让我坐着她做饭,我也拗不过她。”嘴上唠叨着,她脸上却带着高兴的笑。 不怪她喜欢玲珑这样的姑娘,看看这姑娘,又贴心,又能干,她要是有这么一个闺女就好了。 听童大娘夸自己,玲珑回头露出矜持的笑,又转头继续忙活。 等她张罗完坐下,大家才开始动筷子。 这会天冷,可吃的蔬菜不多了。 玲珑做了个炒土豆丝,一个醋溜白菜,还有一盆白萝卜丝汤。 家里还有童大娘做得咸菜酱菜,也装了两个碟子。 土豆丝和醋溜白菜分量都很大。 虽然桌上没荤腥,但闻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郑天森也不客气,拿着馒头开始干饭了。 土豆丝脆脆的很香,醋溜白菜也很开胃,偶尔再夹一筷子咸香的小菜,那叫一个美呀。 等到吃得差不多了,喝一碗热热的萝卜丝汤,暖胃又舒服。 郑天森和童大柱饭量都很大。 哪怕玲珑在童大娘的提醒下多蒸了馒头,但没算到郑天森也过来吃饭,最后真的是连个馒头渣都没剩下。 还有菜汤,也被童大柱蘸馒头吃干净了。 喝完汤,打了个饱嗝,童大柱才有空夸赞玲珑。 “玲珑呀,你这手艺,不比国营饭店大师傅差呀,比我们食堂的菜更是香多了。” 玲珑抿嘴笑笑。“童大哥,食堂那是大锅饭,和小炒肯定有区别的。” “反正你手艺是真的好。” “玲珑,你有这手艺,等去了司务长那报道,司务长肯定高兴,指不定给你啥活呢。”郑天森附和道。 他总觉得玲珑在一些地方有些自卑,可他想让她知道,她不是个平庸之人。 起码,他在她身上就发现了越来越多的闪光点。 “我这老婆子,真是有福气,能拐到玲珑这样的好姑娘。”童大娘也呵呵笑起来。 大家都说她好,说得玲珑都脸红起来。 院子外头,刘宝根听到屋里传出的说话声与笑声,终于确定了玲珑人就在这。 而且他还隐约听到了“玲珑”二字。 “玲珑,她是叫玲珑吗?这个名字真好听。”刘宝根咂舌。 他压根没想起来,自己嫌弃的童养媳,其实大名就叫玲珑。 这么多年,他们一家包括村里人都只叫玲珑的小名红豆,俨然已经忘记了她还有个好听的大名。 当然,就算他想起来了,也不会联想到自己心心念念这个玲珑姑娘,就是他的童养媳玲珑。 在他心目中,自己的童养媳,一直是丑陋见不得人的,而屋里的玲珑姑娘,却是他目前求而不得的一颗朱砂痣。 吃完饭,玲珑又抢着收拾,童大娘也跟着去了。 至于童大柱,则被母亲留下陪郑天森说话。 郑天森看了眼那边的玲珑,压低声道:“今儿,我接到玲珑去国营饭店吃饭的时候,碰到刘宝根和他那个对象了。” “真的!”童大柱一时没压住声,惹得那边洗碗碟的两人都看了过来。 “啊没事没事,你们继续。”他赶紧摆手。“那团长,后来咋样了?” “他一凑上来说话,我们就走了,不过我觉得,玲珑的身份,恐怕瞒不了太久。”biqubao.com “管他呢,玲珑不是被他们家收养的吗,又不真是他们家的人,就算暴露了,我和我娘还有玲珑就咬死了我们是亲戚,他刘宝根又能咋地。” “是这样没错,但我看他似乎一直有些关注玲珑,若是让他知道了,玲珑就是他以前的童养媳,他未必愿意善罢甘休,总之我们做好心理准备。” “团长,我懂,咱们现在可是新社会,玲珑已经不是他们家的人,明面上他啥也干不了,只要咱们防备着他来阴的就好。” “嗯,一切都还有纪律在呢,他不敢乱来,我就是给你提个醒。” “那要不要也和玲珑说一声?” 郑天森想到玲珑看到刘宝根时的抗拒,摇摇头。“不用给她说了,她见到刘宝根,本来就很防备的。” 说完这些,童大柱又忍不住得意起来。 “没想到玲珑手艺这么好,我认这个妹子可不亏,以后又口福了。” “哼,我答应让玲珑住你家,难不成是玲珑给你天天做饭的?”郑天森瞪他。 童大柱嘿嘿笑了笑。“团长,我那不就是说一说吗,我敢对玲珑不好,我老娘先第一个不放过我。” 看那边两人相处的样子,郑天森想确实是,就童大娘现在对玲珑的这份在意,感觉童大柱这个亲儿子暂时都要靠后站了。 这样也好,他也能对玲珑更放心。 刘宝根在外头蹲守了很久,有人经过,他还要刻意躲起来,省得别人怀疑他在这干啥。 一直等到郑天森都出来,玲珑也没出现,他终于确定了一件事,玲珑应该是住在童大柱家了。 对此他百思不得其解,明明站台上那会,童家母子和玲珑姑娘还不认识呀。 到底发生了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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