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婚娇吻,霍三爷的心尖宝_第412章 心甘情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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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臂男人贱兮兮地把程晚钟的照片装起来,“确实不错,如果到了会所,一定是头牌。”
  柳纤柔完全笑不出来,她现在只想离开这个鬼地方。
  花臂男人盯住柳纤柔,摸了摸下巴,一副疑惑不解的模样,“你说,你现任老公要是知道你曾经的身份,你会是什么下场?”
  “你想要什么?”柳纤柔脸一白,霎时间,一股冷意顺着尾椎骨爬上来。
  花臂男人双臂环胸,一副无赖不讲理样子,“不要什么,五百万而已,你一个豪门阔太太,该不会拿不出这点钱吧?”
  五百万不是个小数目,柳纤柔不想给,“我老公已经破产了,我……我没有这么多钱。”
  “啧!”花臂大哥冷冷地道,“我管你有没有,三天时间,不给我拿出来五百万,就按老板说的办,让你身败名裂。”
  如果是站着,柳纤柔现在肯定瘫倒在地。
  她闭了闭眼,点点头,“好,我答应。”
  古人云,花钱消灾,这句话一直非常有道理。
  如果柳纤柔过去那些事都捅出来,她不敢想象等着她的下场有多惨。
  ******
  程晚钟离开川菜馆的时候,刚好和柳纤柔迎面走在一起。
  柳纤柔一看她,顿时往后退两步,瞳孔放大,嘴唇发白。
  程晚钟感觉莫名其妙。
  她又不是鬼,柳纤柔这么害怕她干什么?
  “阿姨,好巧。”程晚钟说了一句就准备离开,但下一秒,柳纤柔忽然出声,“晚晚,你最近如果没什么事就呆在你男朋友身边吧,你爸爸那边我会好好照顾的。”biqubao.com
  柳纤柔希望闻戾能够护住程晚钟。
  她自认为不是什么好女人,但也不想亲手把程晚钟推进深渊。
  毕竟她就是从那里爬出来的,她知道但凡一个女人进了那种地方,一辈子就毁了。
  程晚钟应了声,没太在意。
  ……
  一回到临江别墅,程晚钟就钻进厨房。
  蓉姨正在炸小酥肉,香味早就把程晚钟的馋虫勾出来了。
  “蓉姨,你觉得我是和闻戾早点结婚好还是晚点结婚好?”程晚钟吃着小酥肉问。
  蓉姨笑着回答,“都行。”
  程晚钟叹了口气,“我想再享受享受恋爱时光,但闻戾已经不小了,老男人太晚结婚会被嘲笑。”
  这一直是程晚钟在乎的一个问题。
  “晚钟小姐,先生会听你的。”蓉姨笑着说,用一个母亲看女儿的眸光望了眼程晚钟。
  蓉姨没有孩子,程晚钟在她心里,就跟女儿差不多了。
  程晚钟忍不住往上翘翘唇角,“那就先谈恋爱吧。”
  ******
  程晚钟在a市住了一个星期后,就打算回s市。
  毕竟她爸公司还需要她帮忙。
  程晚钟觉得自己给她爸拍宣传咸菜视频,也算是找了个和专业对口的工作。
  回s市这天,a市冷得要命。
  程晚钟在乎机场朝闻戾挥手,“再见,我春天再回来,太冷了。”
  闻戾弯起唇角,忽然走到她身边,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我送你吧,再买一张票。”
  程晚钟抿唇笑了笑,“好啊。”
  她注定不是一个会体贴人的女朋友,她喜欢闻戾疼她。
  闻戾把她送到家后,又乘当天的航班回a市。
  “你怎么回来了?”柳纤柔惊讶地问,她这几天一直吃不好睡不好,生怕a市那天传来程晚钟失踪的消息。
  但现在,她竟然回来s市。
  程晚钟抿了抿唇,“回来帮爸爸打理公司啊,阿姨,我总不能一直游手好闲吧。”
  柳纤柔眸光复杂,想让她再回a市,但一想到如果那些人抓不到程晚钟,说不定又会回头找上洛安酥。
  人都是自私的,所以柳纤柔这会儿不再说话。
  反正如果程晚钟失踪了,也没人会怀疑到她身上。
  况且,那些人一直没有行动,说不定早就把程晚钟这个人忘了。
  ******
  程晚离开的第二天,闻戾就去了b市。
  霍庭森邀请他去参加华信集团的酒会,还嘱咐他特意带上女朋友。
  可惜程晚钟向来不喜欢参加酒会,让闻戾随便找个法子帮她推辞。
  南山公馆。
  “你女朋友没来?”霍庭森问。
  只要闻戾一个人不知道这个酒会就是特意为他组的,没办法,圈里几个兄弟都想看看他女朋友长什么样。
  毕竟单身这么多年的闻戾忽然有女朋友了,这件事很稀奇。
  更有霍庭森那句“程晚钟漂亮到让他觉得闻戾配不上人家”把闻戾恋爱这件事推到一个更高的高度。
  一时间,就连平时最不爱凑热闹的霍忍冬也忍不住对程晚钟好奇。
  闻戾手里拿了支烟,但并没有点着,因为还有小孩子在客厅玩游戏。
  “没有,她回家了。”
  霍庭森挑眉,“听说你都朝你家老爷子要宅子了,是真打算娶她了?”
  “当然,你以为我闹着玩呢!”闻戾看向玩捉迷藏的两个小孩子,弯起唇角,畅想未来。
  “再过两年,说不定我也有自己的孩子了。”
  霍庭森看着闻戾,兄弟多年,他看得出来,闻戾这次沦陷的程度比五年前那次还要深。
  霍庭森喉结滚动,抬手摁了摁眉心,“我刚买了两块原石,送你了,切出来给程晚钟做首饰,当我和徐愉送你们的恋爱礼物了。”
  闻戾笑,“好兄弟。”
  “好爸爸。”朝朝小奶音软软地喊了声,然后继续和初初玩捉迷藏。
  霍庭森脸上露出慈爱的笑容,随即望着闻戾,“希望你家小孩以后能和我们家朝朝一样可爱,如果是个小女孩,我们还能提前定个亲。”
  闻戾:“……”
  他想了想他小时候,又想了想程晚钟的小脾气。
  “估计可能性不太大,我家那位可不是个文静的主。”
  而且他小时候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他以后和程晚钟生出来的小孩,性格大概会很外放。
  霍庭森笑了笑,“闻戾,真没想到你竟然在三十五岁这年栽在一个二十多岁小姑娘手里,感觉怎么样?”
  “心甘情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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