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愉点点头,“晚钟,很好听。” “谢谢。” 程晚钟望向闻戾,用一种求助的目光。 忽然面对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她紧张。 其实用不着闻戾去解围,朝朝已经跑到程晚钟身边了。 “碗碗,碗碗。”朝朝很开心,用自己的小怀抱抱住程晚钟的腿,“碗碗,你还记得我吗?” 程晚钟这才发现客厅里的小男孩是朝朝。 她抿了抿唇,蹲下身,抬手摸了摸朝朝的小脑瓜,“记得,霍朝朝。” 朝朝开心地笑了,伸出小手臂搂住程晚钟。 程晚钟呼出一口气。 怪不得朝朝那么可爱,原来他的爸爸妈妈都很好看啊。 这时候,余光里出现一个小姑娘。 初初伸出自己的小白手戳了戳程晚钟,“碗碗,初初……初初也要抱抱。” 小孩子说话还有点不清楚,但程晚钟听清了。 “妹妹,你好可爱吖。”程晚钟惊呼一声。 太漂亮了吧。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女孩。 初初小脸上露出这个腼腆的笑容,然后朝程晚钟伸出小手。 “碗碗,抱抱。” 程晚钟当然乐意抱抱这个可爱的小女孩,还在她软软的小脸蛋儿上亲了下。 与此同时,霍庭森双臂环起坐在沙发上,似笑非笑的目光和闻戾对视。 闻戾皱眉,“不是霍三儿,你那是什么眼神?” 霍庭森扯了扯唇角,余光掠过程晚钟,“你懂。” 闻戾心里咯噔一下,他朝程晚钟望过去。 小女孩正在跟朝朝和初初互相亲亲抱抱。 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羽绒服,白色围巾遮住小巧的下巴。 一张小脸秾艳漂亮,微微上挑的眼尾仿佛裹藏着世间所有美好。 对她有坏心思吗? 闻戾的回答是“没有。” 他把她当孩子,当朋友,唯独不会当爱人。 小女孩还年轻,嫁他委屈了。 *** 因为霍庭森和徐愉的到来,程晚钟自然不能和闻戾单独相处了。 不过她并不失落,因为有两个小可爱陪着她。 程晚钟挺喜欢小孩子,特别是朝朝和初初这种又听话又乖的孩子。 圣诞节这晚,a市很热闹。 霍庭森和徐愉想过二人世界,干脆把两个小孩子扔给闻戾和程晚钟。 凌晨一点,闻戾带着三个睡着的一大两小回临江别墅。 蓉姨已经回来了,带着佣人把两个小孩从车里抱出来。 闻戾把程晚钟抱到楼上房间。 她头上戴着今天买的鹿角发箍,闻戾把她放到床上,刚准备帮她取下发箍,程晚钟忽然睁开眼睛。 看到闻戾后,小声嘟囔了句,“不要碰我的发箍。” 随后又合上眼睛。 闻戾抿了抿唇,放软声音哄着她,“睡觉时要摘下来。” “不要。”程晚钟不愿意,“只有我老公才能碰。” 然后又迷迷糊糊地补充,“红盖头只有我老公才能掀。” 闻戾无奈,拍了拍她的脑壳,“是发箍,不是红盖头。” “哦。” “取下来?” “不要,红盖头只有我老公才能碰。” 闻戾总不能真让她戴着发箍睡觉,等了会儿,确认她重新睡着后,抬手小心翼翼把她头上的发箍取下来。 程晚钟睡得熟。 身体陷在柔软的床垫上,淡粉色的被子盖在下巴,一张小脸双颊微微泛红。 蹙着秀气的眉心,样子有点难受。 闻戾心里忽然浮现出一个不好的预感,抬手把手心贴在她额头上。 温度正常,不发烧。 闻戾松了口气,把被子给她掖好,随即离开卧室。 楼下,蓉姨还没睡。 闻戾下楼,看到蓉姨,挑了下眉,“有事?” 蓉姨看起来很犹豫。 闻戾扫了眼挂在玄关衣架上的羽绒服,淡声道: “不用顾忌,说吧。” 蓉姨叹了口气,“先生,您别怪我多嘴,您和晚钟小姐毕竟是孤男寡女,而且晚钟小姐还那么年轻……” “我知道。”闻戾打断她,“蓉姨,不用多说,我不会让别人说她闲话。” 蓉姨点点头,“晚钟小姐是个好姑娘啊。” “嗯。”闻戾声音淡淡的,蓉姨听不出来他的真实情绪。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为程晚钟的爱情担心。 第二天,程晚钟醒来后,朝朝和初初已经离开了。 霍庭森和徐愉今天一大早就回b市了。 徐愉还给程晚钟留了东西。 是一个小天鹅水晶球,礼物盒里除了水晶球还有一张便签纸。 程晚钟拿出纸条,看到上面的话。 “晚钟,你和我妹妹一样可爱,我希望你能勇敢去追求自己想要的。” 徐愉字迹清秀,程晚钟有一个继姐,但她不如徐愉。 程晚钟抿了抿唇,把礼物盒放进抽屉里,然后把小天鹅水晶球放在床头柜上。 她会勇敢的。 吃早饭的时候,程晚钟把一张银行卡推到闻戾面前的餐桌上。 “里面有一百万,闻戾,我说到做到,翻倍还给你。” 程晚钟说着弯起唇角,脸上的笑容晃了闻戾的眼。 他看了眼桌子上的银行卡,抬眸望着程晚钟。 女孩子弯起的唇角藏着愉悦,眼眼尾都在笑。 闻戾忽然很想知道她是因为什么事而开心。 “程先生东山再起了?”闻戾问。 程晚钟抿抿唇,然后笑着点点头,朝闻戾伸出一只手。 “五个月,在我的帮助下,我爸爸的公司起死回生了。” 然后,她开始絮絮叨叨讲她这五个月是怎么过的。 “我和爸爸弄了一个直播号,可能也是我们幸运吧,直播很有效果,公司确实是起死回生了,但远远没达到以前有过的辉煌,但这就足够了。” 程晚钟放下筷子,双手托腮看着闻戾。 她笑着,眉眼弯弯。 “闻戾,欠你的钱我已经还清了,我们两不相欠了哦。” 闻戾给她夹一块西兰花。 “是,两不相欠。” “嗯。”程晚钟点点头,她很开心,“所以我们是平等的。” 闻戾抬眸,看向她,“想说什么?” 程晚钟笑而不语,拿起筷子低头开始扒饭。 到新年,她就表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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