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阮明烛比顾西洲晚两个月回国。 这一次,他主动,赶在阮明烛表白前对她说了我爱你。 后来阮明烛遭遇医患纠纷,不得不离开医学行业。 尽管最后真相大白,她再也没有拿起手术刀的能力。 很长一段时间,阮明烛都郁郁寡欢。 直到思君的降临,用一个母亲的身份拯救了摇摇欲坠的阮明烛。 人生哪有十全十美,阮明烛不贪心,顺其自然吧。 故事讲完,阿燃醒了。 小朋友窝在妈妈怀里打哈欠,小手揉揉眼睛。 阮明烛连忙制止他,“燃燃宝贝儿,不可以哦,小手上有细菌。” 她抬手间,徐愉看到这位曾经的医生手腕上有淡淡伤疤。 阿燃点点头,“我知道了,谢谢明烛阿姨。” “不客气。” “明烛阿姨,我刚才做了个梦哦。” “什么梦呀?” “阿燃梦见一个粉粉的小蜡烛。” 阮明烛笑了,“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小朋友的眼睛,阿燃,你可能要有一个妹妹了,开心吗?” 阿燃点点头,“开心的。” 他会好好保护小蜡烛。 这一年,阮明烛怀二胎,如阿燃所梦,是个小女孩。 霍家这一辈的女孩不算多,算上棠棠和初初和夏夏,也就才六个。 霍淮书和徐贝希两个人都婚姻名存实亡,在今年夏天,他们离婚了。 徐贝希坚持要把棠棠带走,霍淮书没什么意见,他会按时给生活费。 但棠棠不愿意。 她今年六岁,已经有自己的小心思了。 妈妈没有爸爸有钱,她要跟着爸爸。 徐贝希被她气得差点发疯,真是生了一个白眼狼。 离婚后,徐贝希很快就找到下家。 对方是徐露微介绍的,人还算不错,就是没霍家有钱。 如果徐贝希就此知足,那她后半辈子也许会很幸福。 可她没有。 南山公馆室外party这天,霍淮书也带着棠棠来了。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徐愉早已过了意气用事的时候。 现在见到霍淮书,还能笑着说句好久不见。 “小愉,说实话,我有些庆幸当初你没嫁给我。”霍淮书说。 徐愉笑了笑,“难得你这么想,我也这样觉得。” 霍淮书脸上露出一个自嘲的笑。 “我有自知之明,如今三哥给你的幸福,即使当初没有徐贝希出现,我也给不了。” 徐愉笑而不语。 人世间世事难料,上帝有时候会把一件坏事变成好事。 “霍初宜,你怎么这么讨厌?” 棠棠一把推开初初,初初没站稳,直接一屁股摔在地上。 小姑娘还没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两只小手捧着一个铁盒子懵懵的。 棠棠还要去抢她的铁盒子,“你把这东西给我,我要把它扔得远远的。” 初初不要,小胖手死死抓着铁盒子,“姐姐,别扔,我不让你看就是了。” “不行,太恶心了。” 两个小姑娘争夺铁盒子这会儿,沈峥恰好经过。 “初初,棠棠,你们两个怎么了?” 棠棠立刻回答,“沈叔叔,霍初宜挖泥鳅吓我,好恶心,你快让她扔了呀。” 棠棠抓着沈峥的手晃了晃。 “抓泥鳅啊。”沈峥声音有些恍惚。 曾经他家也有一个爱抓泥鳅的小孩。 沈峥蹲下身,看了眼初初的铁盒子,抬手摸了摸小姑娘软软的的头发,“初初,这里面装的是泥鳅吗?” “是的,沈峥叔叔。”初初点头,怕沈峥把她刚刚挖到的小泥鳅收走,连忙说,“沈峥叔叔,不要把它扔掉好不好?小泥鳅很可爱。”m.biqubao.com 沈峥笑了笑,“不会的,不会把你的小泥鳅扔掉,因为叔叔也觉得小泥鳅很可爱。” “哼!”棠棠急了,站在原地跺了跺脚,“才不可爱呢,小泥鳅才不可爱,好恶心,沈叔叔,你让初初把它扔了。” “小泥鳅,在哪里?”已经四岁的小十七跑过来,眼睛亮亮地看着沈峥,“爸爸,小泥鳅在哪里?” 十七像叔叔,平日里就喜欢挖泥鳅玩。 找到盟友,初初立刻拿着自己的盒子大声说,“在这里,十七,你也喜欢小泥鳅吗?” 小十七连忙点点小脑瓜,“是啊是啊,初宜姐姐,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 “当然啦。” 棠棠快被气哭了,为什么十七也喜欢那么恶心的东西? 这时候,沈峥帮她擦擦眼泪,“棠棠,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你不能因为你自己不喜欢吃冰激凌就剥夺其他小朋友吃冰激凌的权利。” “我……”棠棠嗷嗷哭了起来。 沈峥无奈,耐心哄了一会儿。 直到棠棠不哭才离开这片儿童区去霍忍冬身边。 他刚走近,霍忍冬就朝他伸出手,他也伸手,两只手握在一起。 “十七去初初那里干什么了?”霍忍冬问。 她刚才看得清清楚楚,十七本来在小男孩那边玩,不知听到什么后,就见小家伙激动地跑到初初和棠棠那里。 沈峥坐在她旁边,掌心扶着她的后背,这里有遮阳伞,孕妇不用担心晒着。 “和初初一起玩小泥鳅去了。” 霍忍冬是个细心的人,她立刻听出这句话中的关键词。 她笑了笑,靠在沈峥怀里,他搂着她,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 “沈峥,明天我们去看小湫好吗?” 沈峥抿了抿唇,他没回答这个问题,轻声说,“忍冬,谢谢你。” “不用谢,沈峥,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沈峥笑了,掌心贴在她的肚子上,仿佛感受到宝宝在轻轻踢她肚皮,“好。” ****** 此刻,公馆后山。 一头灰色的狼和一只白色的萨摩耶一起在树丛间奔跑。 萨摩耶怎么也追不上矫健的狼,累得一头栽在地上,趴在地上喘气。 不一会儿,狼跑回来,用爪子朝它肉垫上拍一巴掌,“嗷!” 起来!你这傻狗。 萨摩耶似乎是听懂了阿特拉斯的鄙视,不甘示弱地咬回去。 “汪汪汪!” 人家才不是傻狗。 可能是它叫得阿特拉斯心烦,只见阿特拉斯一爪子拍到它狗脑袋上。 “嗷!嗷!” 叫什么叫?再叫吃了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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