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北从驾驶座下来,绕到后座打开车门,两个小朋友依次跳下豪车。 是朝朝和思君。 “霍北叔叔辛苦了。”朝朝从书包里摸出一个奶糖给霍北。 “谢谢小少爷。”霍北最近含糖量严重超标,鬼知道为什么小少爷这么多糖。 “不客气。” 随后,两个小朋友勾肩搭背走进别墅。 “朝朝,明天周末,你去我家玩好不好?” “不行,明天我要陪初初。” “让初初也去我家。” “好。” 初初是第一个看到哥哥的,小姑娘当时正趴在地毯上玩拼图,忽然爬起来的动作把徐愉吓一跳,心一下子揪紧了。 下一秒听到小姑娘喊哥哥,才倏地放下心。 “哥哥~”初初冲进哥哥怀里,软软的小奶音惯于撒娇。 朝朝摸了摸小姑娘头发,“明天去思君哥哥家玩吗?” “好呀好呀。” 三个小朋友都同意,这事就算定下来了。 “妈妈。”朝朝把书包扔在沙发上,蹲在徐愉面前的地毯上,小手轻轻摸了摸她的肚子,“小弟弟今天乖吗?” 朝朝早就认定妈妈肚子里的小朋友是个小弟弟。 霍庭森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朝朝回答,来自男孩子的直觉。 当时霍庭森笑着捏了捏小朋友的小脸,说,你一个小男孩有什么直觉! “很乖。”徐愉回答。 思君这时候插嘴问,“徐愉阿姨,你怀宝宝了?” 徐愉点头,“是呀。” “原来是真的,为什么我妈妈不怀宝宝?我刚想有一个妹妹。”思君委屈。 “你可以把初初当妹妹。”朝朝拍了拍好朋友的肩膀,两人在进行小男子汉之间的对话。 “可以吗?”思君亮亮的。 他是真的想要一个软乎乎的小妹妹。 但他爸爸不努力。 “真的。” 徐愉:“……” 小朋友就这样把妹妹拱手让人了? 客厅里多了两个小男孩后热闹许多。 朝朝和思君都不喜欢过家家,但初初喜欢,所以他们勉强也喜欢。 于是过家家就演变成这样。 初初对朝朝说,“哥哥,我当爸爸你当妈妈,好不好?” 朝朝:“我是男孩子,为什么男孩子要当妈妈?” 初初:“因为……因为我想当爸爸。” 朝朝:“好吧,我当妈妈。” “我当邻居。”思君说。 话落,棠棠拉了拉思君的衣角,“哥哥,我们和初初一样,我当妈妈你当爸爸好不好?” 思君犹豫了会儿,“好吧,棠棠妹妹。” 分配好角色,过家家开始。 在小朋友幼稚的笑声和对话中,徐愉越来越困,就在她快要合上眼皮时,忽然有小孩尖叫一声,紧接着就是撕心裂肺的哭泣。 徐愉立刻睁开眼睛,只见初初正趴在哥哥怀里哭,桐姨和几个佣人皱眉看这一幕,似乎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初初?”徐愉摁了摁太阳穴,困得头疼。 初初跑进妈妈怀里,小身子紧紧贴着徐愉,哭得委屈巴巴,“妈妈!” 小孩子哭得厉害,又只黏妈妈,徐愉没办法只能亲自哄。 孙雁也挺尴尬的,于是几分钟后就带着棠棠离开。 孩子也不说原因,就是一直哭。 不知道哄了多长时间,窗外夜色如墨,初初才渐渐停下。 小朋友裹着小被子躺在沙发上,徐愉坐在她身边,喂她喝了点牛奶后,才问,“初初,能和妈妈说说为什么哭吗?” “妈妈~”初初委屈,她不想说。 徐愉也不强迫她,低头吻了吻孩子的脸颊,“没关系,初初不想说就不说,等初初想说的时候妈妈再听。” “谢谢妈妈。” “不客气宝宝。” 霍家老宅。 孙雁带着棠棠刚到家,就看到门口停着一辆白色跑车。 车牌号是霍淮书的。 她心里一喜,以为是儿子和儿媳妇和好了。 他们二房可经不起闹腾了。 心里想的是一回事,事实又是一回事。 “我们今天去民政局把婚离了。” 孙雁和棠棠走到别墅门口,霍淮书的这句话刚好传出来。 紧接着就是徐贝希歇斯底里的尖叫声,“霍淮书,你简直不是人!你的爱就这么短吗?我们才在一起七年,才七年而已,你不爱我了?” “早就不爱了。”霍淮书挑眉,从裤兜里掏出烟盒,抽了支烟,嗓音微微沙哑,“离婚后,你我都自由了。” “自由?”徐贝希冷笑一声,“你要自由干什么?你是不是想把昨天玩的那个女大学生娶回家?” 霍淮书昨天刚上头条,和一个女大学生一起逛商场。 霍淮书漫不经心地弹烟灰,“想多了。” “离了婚孩子怎么办?”徐贝希的声音近乎绝望,“棠棠还那么小,你总不能让她没有妈妈吧?” “说得好像你这个妈妈很称职似的。”霍淮书毫不掩饰他的讽刺,“你但凡有一点母爱,我们都不会离婚,孩子在你眼里是什么?用完就丢的讨好工具?” 徐贝希脸色发白,不是因为霍淮书这些话仿佛伤了她的心,而是她意识到霍淮书对离婚的坚定。 不,她不能离婚。 徐家没了,她要是离了婚她的下场好不到哪去。 况且当贵妇这些年,她行事张扬,明里暗里得罪不少人。 如果她离婚了,那些人就有翻身的机会,那么曾经她给别人的讽刺嘲笑都会一字不差地落到她身上。 徐贝希接受不了。 “我不同意离婚。”徐贝希说,“你在外面怎么玩我都不管你,但是离婚这件事不可能,棠棠不能没有妈妈,我不会让我的女儿有后妈。” 霍淮书望着她,用一种讥讽的眼神,“徐贝希,你真虚伪。” “你以为你很高尚吗?霍淮书,我们是一类人。” “对,我们是一类人,都是烂人!”. 霍淮书丢下这句话,夺门而去。 孙雁早就带着棠棠离开了。 她当初有多赞同这件婚事现在就有多后悔,还不如当时让霍淮书娶徐愉。 鹿家虽然不是内地家族,但在欧洲也非常有影响力。 真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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