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婚娇吻,霍三爷的心尖宝_第298章 霍庭森的小棉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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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望还没想好,所以鹿椿单方面宣布沈湫欠她一个愿望。
  之后,沈湫带她去餐厅吃晚饭,然后又去商场逛街。
  主要是他就要去维和了,以后可能没什么时间再陪小姑娘。
  所以现在想对她再好再好一点。
  逛街时,基本上也都是沈湫在给她买,鹿椿看什么东西都淡淡的,眸底没什么想要的欲望。
  经过一家手工店,沈湫拿一个胡桃夹子士兵塞进她手里,“喜欢这个吗?”
  鹿椿:“……”
  好幼稚。
  她能说不喜欢吗?
  见她不说话,沈湫自然而然以为她喜欢。
  他又挑了另外几个小手工,一起结账。
  沈湫大大咧咧惯了,他没看到鹿椿看着他时藏在眼睛里一种近乎温柔的悲悯。
  十点,沈湫把鹿椿送回南山公馆。
  下车后,他揉了揉她的头发,笑道:“明天我就要回部队了,下次回来大概要等一年多,我小姑奶奶可不能把我忘了。”
  “哦。”鹿椿难得没有扯下他的手。
  沈湫见此,恃宠而骄般搂着她的肩膀,“哦什么哦?记住了没?”
  “记住了记住了。”鹿椿扯开她的手,抬眸直视着他,“沈湫,你真的要去维和吗?”
  “难不成是假的啊?”
  鹿椿抿了抿唇,从书包里掏出一片青叶子,拉着他的手放进他手心里。
  “沈湫,祝你平平安安。”
  沈湫低眸扫了眼手心里的叶子,心想这种叶子大概只有他有两片吧。
  他在心里美滋滋想,果然在鹿同学心中,他也是特别的。
  只不过鹿椿还太小,和他当初的年一样,还不懂爱。
  但没关系,他会耐心教她怎么爱。
  他是国家的,也是她的。
  以后的日子,还有很长。
  \
  沈湫第二天就归队了,鹿椿一下子感觉自己心里空空的。
  可她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
  前十六年,她性格有缺陷,又被鹿家保护得太好,根本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当初和沈湫在南山初见,他碰了她的叶子,从那一刻,两人就开始产生羁绊。
  “鹿椿,你心情不好吗?”沈枝意见她手托着脸,一副有心事的样子。
  鹿椿摇摇头,换了个姿势趴在桌子上,“没有,就是有些困。”
  沈枝意摸了摸她的头,“那你睡会儿,等会我叫你。”
  鹿椿没睡多长时间,甚至上课铃还没响她就醒了。
  端坐在座位上,她久久不能回神。
  梦里的一切都在提醒她,她该离开了。
  从一开始,她就不属于这个世界。
  小神明是为姐姐才出现,而她只是承载神明的一个容器罢了。
  但鹿椿从来没有抱怨过,相反,她很庆幸能在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只是这短暂的十六年快得像是梦一样。
  一眨眼,就没有了。
  放学后,鹿椿和沈枝意一起去小吃街吃烤串。
  这条街上的美食又好吃又便宜,因此学生总是很多。
  她们和一个男生擦肩而过,其中一个很有气质的男生把目光投向沈枝意,脚步停顿片刻,口气颇有些咬牙切齿。
  “姓沈的,你再敢躲我信不信老子收拾你。”
  闻言,沈枝意连忙把捂在脸上的手放下来,嘟囔了几句陆嘉礼听不清的话,然后拉着鹿椿“落荒而逃。”
  直到走远,鹿椿才问,“枝意,那个男生喜欢你啊?”
  她在自己的感情上很迷糊,但身为旁观者时却很聪明。
  沈枝意点点头,把漆黑的目光投向有光亮的巷子口,“可是我们不相配。”m.biqubao.com
  鹿椿抿了抿唇,没再讲话。
  她有些不明白,爱情之间为什么会有配不配。
  难道两心相许不就是最大的相配吗?
  \
  南山公馆。
  主卧,初初正窝在霍庭森和徐愉中间当电灯泡。
  前几天霍庭森一直在出差,夫妻俩有一个星期没过性生活了。
  夜色正浓,灯火昏暗,霍庭森刚想办正事,初初就在外面拍门要爸爸妈妈一起陪着看动画片。
  现在,霍庭森的表情是真不好,徐愉合理怀疑,这姑娘要不是他亲生的,他早就把人一脚踹出去了。
  徐愉靠在枕头上,抬手捂着嘴打了个懒趴趴的哈欠,把初初往霍庭森怀里一挪,亲了亲孩子的小脸蛋儿。
  “宝宝,你和爸爸一起看,妈妈好困,明天再陪你玩。”
  说完,徐愉就钻进被窝里,一扭身闭着眼睛睡觉。
  初初看得正如痴如醉,整个小身子窝进霍庭森怀里,小手拉着他的衣角,一双眼睛恨不得进ipad里。
  海绵宝宝好可爱。
  霍庭森非常无语,他拍了拍小姑娘后背,“霍初宜,你老爸也困了。”
  “不要不要,爸爸陪窝。”
  小姑娘在霍庭森怀里扭扭身子,撒撒娇,没一会儿就把霍庭森闹得没脾气。
  霍庭森无语。
  都说姑娘是爹的小棉袄,怎么感觉到他这就反过来了。
  朝朝在初初这个年纪时,可一次也没怀过他的好事。
  这样一对比,倒是朝朝比较像他的小棉袄。
  至于霍初宜这小家伙,就当个破破烂烂的小背心吧。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
  浅浅熏香在空气中飘浮,窗外一片绿意,树影摩挲。
  霍庭森意识半睡半醒,像往常一样伸手就搂老婆。
  “老婆”小小的一只窝进他怀里,身上奶香奶香的,小脚丫还在一直踹他肚子。
  霍庭森几乎是黎明才睡,这会儿睡眠不足脑子还不太清醒,刚想低头亲亲老婆,忽然一睁眼,往怀里一看,忍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差点没把怀里的小团子扔出去。
  “霍、初、宜!”
  “叭叭呦……”
  霍庭森揉了揉涨疼的太阳穴,“我昨晚不是把你送回去了吗?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抱她来的。”徐愉闭着眼睛,被子遮住她半张脸,声音听起来很困,“天没亮那会儿,哭得哄不住。”
  霍庭森差点没被气死,拧了拧这小姑娘的小脸蛋儿,阴森森威胁她,“霍初宜,我现在对你宣布,你今天的奶粉和明天的奶粉都没了,给我好好反省反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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