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婚娇吻,霍三爷的心尖宝_第170章 此后经年,他和朝朝有家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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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过去,霍庭森几乎每天都会查看徐愉后背上的花,和他预想的一样,随着春天的到来,这朵花仿佛在逐渐走向鼎盛。
  —
  昏迷的日子里,徐愉觉得她来到了一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国度,这里满目鲜花,一望蔚蓝。
  但这里什么都好,就是没有霍庭森和朝朝。
  徐愉听到霍庭森对她说,孩子叫霍清臣,小名叫朝朝。
  她总是在心里赞叹霍庭森,如果让她来起名,肯定想不出来这么好听的名字。
  来自脑际中的一种直觉,徐愉仿佛感觉到她和外界之间隔了一层薄薄的灰雾,无论她怎么努力,都逃不出这恐怖的界限。
  她偶尔能感觉到外面正在发生什么,偶尔会独自一个人掉进黑暗里,要费好大力气才能从深渊中爬出来。
  徐愉能感觉到,朝朝有时候就躺在她身边,柔软的小手抓着她的指尖,小奶音含糊不清地啊啊叭叭。biqubao.com
  她想睁开眼睛看看孩子,想伸手抚抚孩子柔软的脸颊,徐愉迫切地想把这个她曾经无比期望降临的孩子拥进怀里,任由小朋友身上的奶香味在她鼻尖跳跃。
  可是不行,她明明已经拼命努力了,还是挣不脱那层把她和人世间分开的灰雾。
  有时候,徐愉会躺在一片花海中,百无聊赖地看着蔚蓝色的天空,这里很美,但她知道一切都是幻觉,唯有三哥和朝朝是真实的,是值得她为之努力的。
  偶尔,她会躺在一块大石头上,冰冷的雨水毫不留情地拍打她的脸颊,像是那天在月湖晚景小花园中淋的暴雨。
  渐渐的,徐愉觉得眼前的花海幻觉越来越弱,她要离开这个美丽的国度,掉进漆黑冰冷的深渊里。
  她不想放弃,换言之,徐愉不想死,她想回到霍庭森和朝朝身边。
  但是体内越来越弱的生命力告诉她,她很难再看到三哥和朝朝了。
  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听孩子叫一声妈妈,还没来得及给霍庭森留下只言片语。
  就在徐愉要陷入真正的沉睡中时,忽然传来一阵花香,是茉莉花。
  徐愉记得这种香味,并对它印象深刻,那天在医院,她记得,有束茉莉花在霍庭森的床头。
  在某些时刻,茉莉花之于她就是希望的存在。
  可能处在绝望中的人终会看到希望,渐渐的,徐愉觉得她的身体好像没那么死寂了,有关生命力的火花慢慢在她胸腔中跳动。
  希望重新燃起,她会加倍努力,抓紧这星星点点的生命,回到霍庭森身边。
  冬去春来,日子在随风而逝。
  朝朝五个月的时候,长出了第一只小乳牙,自此,小朋友每次被霍庭森抱的时候都会咬男人的衬衫扣子来磨牙。
  霍庭森制止了几次,但没有一点用。
  孩子长得越来越好看,霍庭森在朝朝身上,看到了他和徐愉的影子。
  朝朝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延续,是他们爱的证词。
  那束茉莉花从除夕夜开始放在徐愉床边,历经两季,依旧没有枯萎。
  周六晚上,霍庭森刚刚从公司回到月湖晚景,还没进门,就接到医院的电话。
  “霍先生,太太出事了。”护工在那边着急忙慌地说。
  闻言,霍庭森惊了下,下意识顿住脚步,过了好几秒才回神,转身立刻去医院。
  一路上,霍北再次体会了一次许久未曾有过的疯狂飙车。
  在此之前,这样的车速,还停留在把小夫人接出西山森林那次。
  到了医院,霍庭森一推开徐愉的病房门,就看到桃山带着听诊器站在床边,周围还围着一些护士和医生。
  他们见到霍庭森出现,立刻自觉地让出一条道路。
  虽说徐愉一直昏迷不醒,但知道她的医生和护士不无羡慕。
  人家有那么一个有钱有颜的老公,还有一个超可爱的儿子,即使是昏迷还能住高级病房。
  走到病床边,霍庭森望着还在沉睡的姑娘,眸色紧张:“桃山,她怎么样了?”
  桃医生神情激动:“三爷,小夫人可能要醒了。”
  随即,桃山挥手让其他人出去,指了指床边的那束茉莉花,“您看,茉莉花到了花期却开始枯萎。”
  目光落在茉莉花上片刻,霍庭森凝视着徐愉,抬起她的指尖,低头吻了吻,声音低沉:“徐愉,睡了五个月,还没睡饱吗?”
  “朝朝这几天很闹人,可能是想让妈妈哄了。”喉结滚动,霍庭森继续说:“愉儿,我给朝朝买了一只萨摩耶,名字叫hope。你还记得三哥吗?我听了你的话,和朝朝一直在等你。”
  话音落地,霍庭森倏然察觉到手中的指尖轻颤,他心里顿时惊喜万分,低头吻了下姑娘的指尖。
  紧接着,徐愉的指尖再次颤抖,霍庭森目不转睛地顾着徐愉,生怕错过她身上一丝一毫的生命力。
  白皙的眼皮慢慢掀开,徐愉还没看清眼前的人影,眼皮上仿佛压着一块石头,重新让她合上眼睛。
  紧接着,耳边传来霍庭森低沉的声音:“徐愉,不着急,慢慢来,我陪着你。”
  徐愉想应一声,但喉头像是被一只尖利的爪子绞住,让她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过了会儿,徐愉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才堪堪掀开一双沉重的眼皮,模糊的前景逐渐变得清晰,男人的面容出现在她眸底。
  五个月了,她终于再次见到霍庭森。
  “三哥。”徐愉微动粉唇,但这句话根本没有任何声音,可霍庭森听到了,他知道他的姑娘在说什么。
  喉结滚动,一直以来压在他心头的乌云终于散去。
  他心头那片一望无际的黑色大海,在此刻,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上方渐渐出现玫瑰色的光芒,明媚的阳光欢快地在海面上跳动。
  漫长的五个月后,霍庭森迎来了他的曙光。
  死神残忍,但天主仁慈。
  花开后,残词断句变成壮丽的诗篇,雷雨褪去,天空阳光明媚。
  此后经年,他和朝朝有家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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